内地与香港人结婚需要如下相关证件:内地居民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香港居民的有效通行证以及身份证等。除此之外还需要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内地人在香港结婚登记办理步骤:
1预约登记
先要在网站上提交预约登记的表格,按要求写就行了点击此处进入预约网站,提交的时候要写明你要在哪个婚姻注册处办理,通常尖沙咀或者金钟的是大家的首选,也就是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还要写明是要在哪一天办理,因为每个注册处每天可以处理的新人数有限,所以要先到先得的顺序,提交晚了的话,就只能换地方了。
2进行预约的确认,有两个办法:
一是:第二天通过传真将所需的证件影印件传真过去,不过所留日间联系电话,一定要可以接通的。
二是:第二天到指定办公地点直接提交证件的正本给他们看一下,就可以了
3登记日期确认
这个是在注册日期三个月整的,这个是可以一个人去也可以两个人去的,要提交两个人证件的正本或者复印件。如果是复印件,就要在正式注册之日前三天再拿正本过去一下,验明正身。
4登记注册
在约定好的日期和时间到你定好的地点去登记就可以啦。在婚姻登记处举行的仪式,一般是遵循这么一个仪式。新郎及新娘应按照与婚姻登记官约定的时间十五分钟前到达,并携同两位见证人(年龄须在十八岁或以上)签署作证。按照香港的习俗是中午或者下午注册,晚上接着婚宴,就是一天下来全部搞定,所以大部分新娘是穿着婚纱去注册的,同时双方交换结婚戒指!
法律依据;
香港特别行政区 《婚姻条例》
13 任何一方不足16岁时许可证或证明书的不予发给
如拟结婚的任何一方未满16岁,则不可发给登记官证明书或批给特别许可证。(由1934年第13号第2条增补。由1948年第20号第4条修订;由1999年第71号第3条修订;由2005年第23号第41条修订)
随着内地与香港的融合发展,越来越多跨境婚姻出现,上一期跟大家分享了香港居民在内地结婚的手续。
香港居民在内地结婚的手续
除此之外,香港居民也可选择和Ta的配偶前往香港登记结婚。今天我们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在香港结婚所需的手续与流程。
一、婚姻登记的条件
在香港,结婚的最低法定年龄为16周岁,不论结婚双方居于何地或属于任何国籍,均可在香港登记结婚。但根据香港现行法例,拟结婚一方在结婚当日未满21周岁,但年满16周岁而非鳏夫(即无妻或丧妻的人)/寡妇,在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时,需要向婚姻登记官出示未成年人士结婚同意书。也就是说,不管是持有内地居民身份、香港身份,还是持有外国护照的外国人,只要符合法定年龄要求及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都可在香港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也可)。
二、婚姻登记的程序
根据香港法例,在香港缔结婚姻需经以下程序:
(一)结婚其中一方须直接或透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通知书)。
(二)登记官须在其办事处展示通知书的第I部分,直至发出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或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届满为止。
(三)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记官可在通知书递交后最少15天,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让结婚双方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举行婚礼。
(四)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需要注意的是,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有关人士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三、如何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如拟于香港登记结婚,须事先递交通知书予婚姻登记官。若选择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递交,可经网上预约。有关网址为:
成功预约的人士,至少其中一方必须于预约系统指定的日期及时间亲身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记处/办事处递交通知书。届时并须出示拟结婚双方的香港身份证,旅行证件或其他身分证明文件。费用为港币305元。
除了亲身前往递交外,选择婚姻监礼人形式举行婚礼的新人,亦可选择交由婚姻监礼人代办相关手续。
四、举行婚礼的形式
在香港结婚的仪式有三种可以选择:
(一)在婚姻登记官的办公室内,由婚姻登记官或其代理官员主持
选择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婚礼并签发结婚证书的,正常办公时间收费为715港元;非公众假期的周六下午或周日,收费为1935港元。可举行婚礼的香港婚姻登记处地址共五个。打算在婚姻登记处结婚的朋友需要注意,婚姻登记处需要预约方可使用,建议在预约递交通知书时,可以同时登记礼堂预留之优先筹号,以便在心仪的日期及婚姻登记处礼堂举行婚礼。
(二)在持牌的宗教场所(教堂)内,由合格的牧师支持
入境事务处就公众礼拜场所发出许可证,特许该场所作为举行婚礼的地点,并容许该场所隶属的教会、宗派或团体中合资格的神职人员,按该教会、宗派或团体奉行的婚礼仪式或惯例主持婚礼。但并不是所有香港的教堂都可以签发结婚证明书的,香港法例规定教堂与牧师需要事先向政府申请,获授权行礼后才可以签发结婚证明,所以一些规模较小的教会可能未曾作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另外也有一些新人因为其中一方不同宗教,或未受洗或受浸,教会并不接纳他们在教堂内行礼。而教堂也须预约方可使用,更多细节可向拟举办婚礼的教堂了解,每一教堂都有相应的申请须知。
(三)在自己选定的场所,由持牌的婚姻监礼人主持
香港在2006年制定的“婚姻监礼人计划”。该计划允许新人自行聘请婚姻监礼人(符合《婚姻条例》规定要求并通过培训课程的律师或公证人),在任何时间于登记官办事处及特许礼拜场所以外任何位于香港的地方主持婚礼,由婚姻监礼人签发结婚证书。需要注意,香港大部分的婚姻监礼人都是律师,但并非律师便是婚姻监礼人。该选择的好处就是时间、地点可以由自己根据情况随意安排,在递交拟结婚申请书申请通过后的三个月内任何一天都可以。
五、见证人(证婚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除婚姻主持人外必须至少有两名见证人。见证人需年满18周岁,举办婚姻登记当日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旅游证件,见证人不限定必须为香港居民。婚姻主持人、新郎新娘、两名见证人必须在结婚登记证书(两份)上签字,一份交给结婚人,另一份由婚礼主持人交回婚姻登记处。
六、香港结婚证书在内地使用需注意事项
内地的结婚证俗称“小红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而香港的结婚证则是单张的纸质结婚证书。
此外,与内地结婚证书能直接在香港使用不一样,香港结婚证书在内地使用,需要经具有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香港做的该公证,一般在公证书内都需载明指定使用期限、用途和使用地点,因此一般来说一次公证只能使用一次,下次有新的事项需要提供结婚证明,还需再次公证。
七、结语
概括而言,选择在香港和内地结婚各有优势,在香港结婚的仪式感强一点,但行政成本也较高,日后结婚证书在内地使用也需频繁公证。而在内地结婚,香港居民只需办理一次“单身证明”和公证即可,成本较低,适合长期在内地生活的香港居民。
内地与香港人结婚流程中需要提供身份证、内地居民的户口簿、身份证香港居民的有效通行证、内地居民的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缘关系、香港居民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等相关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主观:
大陆人和香港人结婚在内地登记需要如下法定条件:双方必须满足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非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主观:
内地与香港人结婚流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内地居民的户口簿、身份证香港居民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内地居民的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缘关系、香港居民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等材料。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分析: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香港居民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等。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需年满22周岁,女需满20周岁;
2、当事人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双方自愿结婚;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男女双方需持有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该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6个月内有效)。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如何办理呢?程序有哪些?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按规定应当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生命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6、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香港居民同大陆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手续和办理流程,但在现实的办理过程中,由于各人的情况不同,因此有必要咨询相关的律师,律师会针对个人情况提供具体的指导和法律帮助。(来源于:法邦网)
希望能够帮到你,同时也祝你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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