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新中国成立后,提高了女人地位,男女平等。现在在家庭中,媳妇的地位有时比男人还高,有的媳妇结婚后长期居住在娘家,有的媳妇在春节带姑爷在娘家,媳妇时代己成常态。多长时间回娘家,谁有规定,是媳妇根据实际随心所欲的。出嫁的女儿多久回一次家合适,这个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嫁的远几年回一次也不一定,如果嫁的近,而且是独生子女的,长住娘家的也有啊!这个根据个人来定,没什么合不合适一说。
现代社会法律规定儿子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权力,现在很多开明的家庭也会说女儿就是贴心小棉袄。而且现在是男女平等的社会,不能在以旧思想去衡量女儿,相反女儿多的人家,也是很幸福的。时间比较松可以多回家,如果时间紧,次数可以少一点,但需要给父母沟通,让父母知晓你的情况,如果没有时间回家看望父母,也可用其他方式电话等多沟通交流。
家里独生女的,嫁人的时候就想清楚,找那种离自己家近的,最好只离一两站路的!最好也找独生子,过年过节的时候就可以两家子都来自己小家过年了!一起住个几天,想回去随时也能走!自己偶尔过年想出去旅个游什么的,亲家也可以支桌麻将打,互相照顾,不至于孤孤单单的,平时带吃饭孩子什么的也省心。要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自己能使多大劲就使多大劲,超出自己的实力范围要懂得拒绝,不要过度用爱人创造的经济价值来贴补自己的亲戚,否则迟早会出问题。如果爱人过度贴补自己的亲戚,要是真心认为可以,那没关系。如果自己心里不舒服了,要表达出来,之后要懂得拒绝。
女人在结婚之后应该经常去关心自己的父母,看看父母哪些地方需要一些物品,或者是一些东西,可以及时的去供给。虽然说在这方面的话可能需要花钱,但是有些事情可能真的需要自己去花钱,因为很多儿子可能没有女儿这么细心的考虑到这些方方面面的因素。
而且很多父母可能是老一辈子人不会去坐高铁,坐动车或者是骑电动车,大部分老人家可能还是依靠着用脚去走路,然后去小商店买东西,所以这个时候如果女儿够孝心的话就会提前帮,还好这些小物品,而且这些小物品也不会花多少钱,反而还能够看出女儿的孝心。
女人结婚之后也可以去常回娘家去看看父母,然后不要忘记他们养育之恩,经常去孝敬他们。因为很多女儿嫁出去之后,可能真的会很少回娘家,其实这样娘家人是非常想念这个女儿的,虽然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这些都是以前的话了,其实女儿还是女儿,只不过是另外一个家庭的一个母亲了,或者是一个儿媳妇,但是呢,还是自己的女儿,所以说作为女儿的话还是需要充满孝心的,而且时时刻刻的去关心自己的父母,并且自己父母也在一天天的老去,如果再不关心的话可能都来不及了,不要留下一些后悔的事情。
女人在结婚之后也可以选择和自己的老公经常去把父母接到身边来住,带他们去旅旅游。现在外面的世界实在是太精彩了,很多父母只能待在家里,难以像年轻人一样去外面看看精彩的世界,这个时候如果女儿比较孝顺的话,可以去带父母,经常去旅旅游,去逛一些公园呢或者是一些旅游的项目,其实也是非常好的有益身心健康,也能够让老人家看到非常完美的世界,非常精彩的世界。
娘家会要求夫妻两个必须分床睡,女儿不允许和自己的丈夫睡在一起。
以前农村有很多讲究,也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人相信一处宅子里边会出现几个孩子,这些孩子都是主人家的。如果外人在自己家里造孩子,会带走自己家的人丁,对主人家不利,尤其是家里有男孩的,更不愿意别人在自己家繁衍子嗣。
关于这个问题,在农村还有一定的延伸。比如一套房子,只能一个女人坐月子,刚打胎的女人不能随便进别人家等等。这些都被视为不吉利的征兆。
法律分析:赡养不仅是指精神方面的赡养,还包括物质方面的,是需要支付赡养费,陪伴父母的。赡养是为人子女的法定义务,当父母年迈的时候,是需要履行赡养义务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年老退休后需要由子女对父母进行赠送,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的义务,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这是规定的法律义务,但是如何赡养,这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赡养父母,不仅要从物质上,精神上也要做到赡养。在物质上,我们可以平时给父母买买东西,给一些生活费,此外,对于父母居住的环境,最好是做些适老化改造,方便父母居家养老的生活。精神上,虽然平时工作忙,但我们要多给父母打打电话,多回家看望他们。
毕竟,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DAGAIJIUSZHTY
新娘回门必带四样东西
三天回门带哪四样东西?
1、回门礼物一一烟。
烟是很常见的回门礼物选择,虽然现在很多人不抽烟了,但是回门礼物中这也是不得不备的物品,当然,要是你们家真的很排斥烟,还有一样备份礼物可以选择,那就是水果。
2、回门礼物一酒。
和烟一样,现在很多父母可能不喝酒了,但是重要节日要喝酒是中国一直以来的传统。所以即使岳父岳母不饮酒,还是要带的,传统的东西还是要遵守的。
3、回门礼物一一糖。
传统的糖果口味都是甜甜的,所以糖果也就象征着甜甜蜜蜜,象征着希望以后就成为一家人的我们,可以甜甜蜜蜜的、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所以糖果也是四样礼中不可以缺少的。
4、回门礼物一一茶。
喝茶的文化在中华民族悠长的历史中可以向上追溯很久很久,茶本身就有着清淡、雅致的寓意,而且在中医的理论中,喝茶本身就对人的身体有非常大的好处,所以在回门四样礼中,茶也是不可以缺少的部分。
第一次结婚回门带什么东西?
回门除了传统的四样礼物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礼物可以选择。要是四样礼物中,有些礼物并不受你们家人的喜爱,那么可以在以下礼物中挑选一番。
1、保健品。
如果妻子父母有缺钙、吸收不好或者其他,可以送保健品。注意送这个东西要看地方习俗,有些地方认为保健品不吉利。
2、按摩仪器。
中老年人容易得腰椎病、肩周炎等,可以考虑送按摩仪器。按摩仪是较暖心的礼物,想必女方父母定能感受到你的心意。
3、节日礼品。
如果见面时正好是节日期间,那么可适当的带一些礼物,比如在中秋节时,就带一些月饼,端午节的时候就带一些粽子等。
4、特产。
男方可以把自己父母做的特产送一些给女方的父母,如果女方父母知道这个是你父母亲自己动手准备的特产,那么说明你们对女方是非常尊重的,也是很有诚意的,可以给岳父岳母留下一个非常不错的印象。
结婚回门有什么讲究?
1、回门时间。
在古代回门时间是结婚后第3、6、7、8、9都是可以回娘家,而现在回门时间大多都是在结婚第三天。
2、回门服装。
多数地区回门新郎新娘都会穿着很正式,新娘的衣服颜色大多数都是选择红色系列的,不过也有个别地区不是选择红色的。
3、回门时的习俗。
根据婚俗,新人双双回娘家,新郎要走在前,新娘在后,而且新郎到娘家后必须当日回去,而新娘要在娘家住一个晚上,但如今可能就没这么严格,一般都是一起来一起回。
4、回门礼。
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所准备的回门礼也会不同,有送钱的,也有送各种礼品的,不管准备什么,回门不能空着手去。
5、回门宴。
回门宴是女方家办的,新郎坐上席,女方家陪坐,其他宾客按长幼依次落座,还有的就是亲朋好友,这些可以随意的找位置坐下即可,参加回门宴的宾客,大多数都是女方家庭的。
这种问题肯定是男人问的,若是女人,绝对不会问这种问题,因为结婚了的女人没有不想家的。有时候想想真是不公平,同样是父母娇生惯养的宝贝,为什么女生就要嫁到男方家中,为他伺奉双亲,生儿育女,连偶尔回娘家一趟,都要遭人诟病。你的父母是人,我的父母也是人,大家都是父母养大的,我逢年过年回自己的娘家看一看怎么了?大家都觉得公公婆婆和自己住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如果岳父岳母好像就是外人,难道对女儿的付出就比公公婆婆付出的少吗?
我们女人结婚之后为什么喜欢回娘家啊,因为在婆家过的不如意啊。婆婆和媳妇关系处的再好,你不是从她肚皮里出来的,她根本不会将心比心的为你考虑,她的心里只有她儿子,如果儿子和媳妇发生矛盾,肯定站在儿子身后,就算支持媳妇,目的也不单纯,不过是怕夫妻离婚,自己儿子找不到更好的媳妇罢了!更别提那些心思不好的婆婆,就怕儿子听媳妇的话,和自己不亲,整天挑拨,生活能不艰难吗?
在娘家的时候,我们每天想睡到几点睡到几点,衣服是妈妈洗,饭菜妈妈做,都是自己爱吃的,反正自己家怎么作都没人说你。就算你心情不好,朝父母嚷嚷几句,他们也只会当你还是孩子。但是在婆家,你敢和婆婆嚷嚷试试?家里立马爆发世界大战,你还是理亏的那一方!
我们这一代人,大多数都是被父母催婚,急急忙忙的相亲结婚的,感觉婚姻就像是上班,在婆家兢兢业业,克己复礼,既要挣钱,也要生娃,活得像个女超人。但是回到娘家,就像放假了,想睡到几点睡几点,想吃什么妈妈就做什么。在亲妈面前,自己卸下了那些坚强的伪装,放佛又回到孩提时代。
前段时间,我妈开电动车和轿车发生碰撞,人被甩到地上,检查有轻微脑震荡,一个胳膊的肩胛骨裂开了,医生嘱咐不能动,就连挤毛巾都不行。我听到了很着急,很想立马回去看看她,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我还是没有回去。我外婆听到了也急的不得了,80几岁的老太太,坐了几个小时的大巴,跑到我妈所在的医院去伺候她。我打电话回去的时候,我妈一脸傲娇和幸福的和我说,“你奶非要给我洗脸,梳头,说我手不能动,我哪有那么娇气啊!”我听得心里一酸,我听得出妈妈心里其实是很开心的,在我们面前,她是坚强的妈妈,但是在外婆奶面前,她又是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女儿。
有妈妈的孩子是幸福的,有娘家可回的女人是幸运的,如果一个男人连你娘家都不让你回,想断掉你的根,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结婚之后,你才会发现,只有自己的父母才是世界上最纯粹爱自己的人,老公都比不上。
只要双方都是单身并且双方都愿意不触犯法律,公安部门法院的原则是只要你不起诉,就不会受理这个案件,再说都是单身没事的。后妈按法律不可以阻挡,那要按情理可以,他毕竟和你爸爸生活在一起了,按老社会夫妻了吧,最主要是看你爸爸愿不愿意给你看孩子!不可以你也有权利阻止。还是那句话如果你爸爸愿意的话,你也没法的。你好好劝劝你爸爸。能可以下面是关于婚姻法。重婚罪的定义你看看吧!!1、婚姻法第条第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婚姻法第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 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巨额财产。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一)我国法上非法同居的分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因此,上述两种分类可以具体类型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与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因此,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二)我国法对非法同居的态度根据《婚姻法》第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条第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相对方离婚的法定原因。第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没有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年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年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该条规定的同居就是指的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前述对非法同居的分类作为解释依据,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对于有配偶者与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尽管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予受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对于无配偶者之间在非法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二、我国法上关于重婚的规定及态度(一)我国法上关于重婚的规定及分类1、《婚姻法》(10)第条第款前句规定:“禁止重婚。”、《婚姻法》(001)第条第款与上述规定完全相同。第10条第1项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第1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第条第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第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用了六个条款对重婚作出了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条规定:“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婚姻法解释(一)》第条、第条、第条、第1条、第1条、第1条(相关条款内容略)对无效婚姻的程序制度和实体内容作出了规定。第1条规定:“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法解释(二)》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对无效婚姻的宣告的程序问题作了规定。、《刑法》第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年1月1日国务院批准,1年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第项第目的规定,重婚罪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婚姻法》第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根据上述规定,在我国法上,重婚分为民法上的重婚和刑法上的重婚。民法上的重婚又可以区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类。(二)我国法上对重婚的态度民法上的重婚导致离婚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刑法上的重婚导致婚姻解除和被告人负相应的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三、非法同居与重婚的区别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如上所述,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而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因我国《婚姻法》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的立法例,因此,此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说两者之间不发生交叉关系。重婚,根据前述规定,可以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又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虽未登记结婚或者举行结婚仪式,但两人却是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的情形。因此,重婚的可以区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类。对于上述两种重婚的类型,也是《刑法》第条规定的重婚的情形,可以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对于重婚我国法上采自诉立法模式,即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如果不自诉,一般而言,侦查机关不会主动介入。
嫁人后和娘家相处的最好方式
女人结婚之后,平衡娘家和婆家的关系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关系着婚姻的状态,如果可以平衡到位,婚姻也能够一帆风顺,少一些争吵和矛盾。
娘家是女人的前半生,结了婚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就不应该总是牵挂着娘家,偶尔的问候和关心是人之常情,在面对娘家提出的无理过分的要求时,要懂得拒绝。女人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并没有错,但是也要有自己的分寸,更要懂得凭自己的能力来报答父母。
结婚后,女人需要经营好自己的事业,凭自己努力赚钱,孝顺自己的父母。而不是一味地瞒着丈夫,或者拿婆家的钱来满足父母的要求。女人在对自己的家人付出的时候,也要多关心公婆,结婚的时候起,他们也成为了自己的家人,如果厚此薄彼,很容易让亲人之间生了隔阂。
所以在婚姻里一视同仁很重要,对双方的父母都付出一样的关爱,就能维持彼此之间的平衡。丈夫看到妻子爱屋及乌,孝顺自己的父母,将他们当作是自己的亲人,也会更加疼爱妻子作为回报,婚姻就会越来越幸福美满,其乐融融。
嫁人后和娘家相处的最好方式 嫁人后如何孝顺娘家
嫁人后如何孝顺娘家
该怎样就怎样,平时没事打个电话问候,过生日时买点礼物或给点钱。
对于婚姻,女人也需要与娘家保持距离,对父母有孝心是一种美德,但是不必事事都顺着母亲。
嫁人后和娘家相处的最好方式 嫁人后如何孝顺娘家
嫁人后娘家哪些忙不能帮
1、娘家人无底洞的借钱。
出嫁后,对于自己的父母,也不应该忘记的,也应该孝顺的,孝顺父母,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孝顺是孝顺,但却不能成为雨小。
如果父母没有父母的样子,父母只为男孩子考虑,你嫁人后,还要你出钱给哥哥、弟弟结婚,父母不心疼你的钱,总是无休止的问你要求,拿到钱后,马上拿去给你哥哥弟弟用。
本来这还没什么,可如果哥哥弟弟也不务正业,拿到你的钱,也不去做正经的事儿,三天两头去玩博,去打麻将,或者拿去吃喝玩乐,就像你的钱是白来的。当没钱了,就要求父母和你要钱。
甚至哥哥弟弟的结婚的钱,父母也想让你出,即使知道你困难,父母也是狠心要求你出钱。如果父母和哥哥姐姐成了要钱的无底洞,你再有钱,也承受不起的。如果是真的需要帮忙,你可要一定援助,但也要看情况,如果只是拿去挥霍,把你当成取款机,那你还是不要轻易给,否则你过得也很惨,甚至偶尔不给钱,他们还仇恨上你呢。
2、兄弟姐妹的一些无理要求,不能帮。按道理来说,如果兄弟姐妹偶尔借钱,或者需要帮忙,是应该帮忙的。但是,如果他们每次借钱后都不想还,或者要求你无偿给钱,本来也没什么急事,就是觉得你有点钱,就是想白白的花你的钱,想拿你的钱去吃货玩乐。这样的情况,还是不要给的好,不能惯坏了他们,否则他们还仇恨上你呢。
如果真是急事,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一定帮忙,如果只是想白要拿去玩,那还是算了吧,别轻易妥协。
3、娘家的亲戚们的矛盾冲突时,不要轻易介入帮忙。
因为你不在娘家,对于具体的情况,也是不了解,而且你已经嫁人,你的参与,反而引起他们的排斥,觉得你多管闲事,你的帮忙,不仅无法获得他们的好感,反而对你仇恨呢。这种忙,帮了,只会增加自己的烦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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