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了名字结婚证要重新领。不能在结婚证上改名字,只能补办。如果原始档案上的名字是和身份证一致,只要拿着这个查档证明和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处补办就好。如果原始档案上的名字也错了,就要由本人单位或社区出一张两个名字属于同一人的证明,凭证明及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查档证明来办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名字是必须一致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名字改了结婚证要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名字是必须一致的。可以由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更改了名字,那么结婚证上面的名字也要一起更改。因为更改姓名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上的名字必须保持一致的。当事人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该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改名字必须通过派出所批准,户口本,身份证都要改变,名字变更后,凭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初所结婚登记的部门,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身份证改了名字,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成年人改名字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如果结婚后改过名,那么户口本上应该有曾用名,曾用名和结婚证一致也可以。如果是结婚证登记名字有误,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婚姻登记处重新办理或者开具你们婚姻登记证明。身份证名字错了还是结婚证名字错了,哪个部门办错了去找哪个部门。名字不一致法院一般不受理。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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