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可以拍结婚证吗

身份证过期可以拍结婚证吗,第1张

原则上是不可以。本人可以携带户口本到派出所重新办理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取到证后,再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身份证是结婚的必要手续,没有是不可以办理结婚证明的。

      结婚对谁来说都是一件大喜的事情,在结婚的过程当中,当然也要遵守法定的规范,也要走法定的程序。在我国结婚的程序当中,有几项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双方必须本人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例如必须要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只有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才可以正常顺利地领取结婚证。不过我们的身份证件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例如丢失或者是过期,比如说在身份证过期了之后到底能不能去领取结婚证呢会不会影响正常的程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领取结婚证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证件以及程序。如果身份证丢失或者是过期的话,到底能不能够领取结婚证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办结婚证吗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一下,如果想领取结婚证的话,到底应该走怎样的程序

      结婚这件事情是夫妻双方的个人事情,所以当然是不能够由人代替或者是代理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拿着相关的证件到夫或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并且填写婚姻登记机关给出的登记结婚声明。在结婚登记声明上面签字或者是按了手印之后声明书就生效了,在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之后,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允许结婚,并颁发结婚证。

      这就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程序。除了要走这样的程序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双方必须要拿着相关的证件才可以。

      证件忘拿或者是丢失或者是不符合规定的话,是不可以进行下一个步骤的,也就没有办法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

      通常情况下,在结婚所需要提交的证件当中,有几样是必不可少的。第一个就是本人的户口本。这是为了证明双方的所在地以及户口状况和婚姻状况的。第二个重要的就是本人的身份证。

      这个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必须是当时有效,未过期的身份证明才可以。如果本人的身份证丢失或者是已经过期,需要去当地的派出所补办临时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也是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

      户口本和身份证是当事人必须要带的证件,初次之外还要提供双方的合影照片,这张照片会被印在结婚证上。除此之外,并不需要什么其他的证明了,但这几样是必须携带的。

      当然,在我国取得结婚登记证明,也就是结婚证的话,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费用很便宜,是九块钱。通常来讲是在当场交费,结婚证也是当场发放的。

      以上就是关于领取结婚证所必要的程序和必要的身份证明等等。其中非常关键的身份证一定要注意了,过期或者是丢失,也就是说没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是不能够领取结婚证的。当然就算是丢失或者过期也不需要担心,只要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临时的身份证就可以了。

      拿着临时的身份证明和户口本,还有自己的照片,同样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结婚是人生当中的一件大事,不要因为手续和材料的问题就耽误了自己领取结婚证,在去领取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的材料和信息。

  过期身份证属于无效身份证,不能办理结婚证,公民身份证到期是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是可以用于办理结婚登记。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不了。可以用开具户籍证明及临时身份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可以的,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用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一、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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