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独特民族,女性一生要结婚三次,咋回事?

南亚独特民族,女性一生要结婚三次,咋回事?,第1张

尼泊尔的尼瓦尔族,当地女性虽然一生要结婚三次,但其实这是当地的特色民族传统流传,真正结婚的其实是第三次结婚。不同的国家都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种族也有其特色的文化,而尼瓦尔族的特色文化就是作为女性一生必须结婚三次;当然并非这个国家的婚姻文化太过于开放,反而是他们重视婚姻,必须先跟神结婚,最后才能跟自己心仪的男性结婚。

一、尼瓦尔族是个很重视婚姻的种族,一生结婚三次其实也是为了拥有完美的婚姻

很多人听到尼瓦尔族女性一生结婚三次就会觉得这个种族很开放,其实这是错误的,尼瓦尔族的女性的婚姻其实是很神圣的。之所以这里的女性都要求结婚三次,是因为她们觉得这是传统留给她们的准备,女孩必须一生结婚三次才能真正拥有完美的婚姻,才能真正拥有神赐予的婚姻;其实这些女孩并非三次都跟男性结婚,只有最后一次才是。

二、当地的女孩从出生后,就必须按照传统举行三次的结婚仪式

尼瓦尔族女孩出生后确实会经历三次的婚姻,第一次婚姻在9岁左右,会跟其他女孩子一样集体出嫁嫁给贝儿果;而到了女孩成年的时候(第一次来月经)后,就必须进行第二次婚姻,就是嫁给太阳,直到第三次婚姻才是嫁给自己心仪的异形。在尼瓦尔族老人的心里面,女性是必须经历前两次婚姻寄给神后才会得到神的保佑和祝福,才可以拥有永恒的爱情。

尼瓦尔族女性虽然一生结婚三次,但实际也是当地的传统的文化习俗而已。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中国香港法定结婚年龄是16周岁。

中国台湾法定结婚年龄为20周岁。父母同意下男18周岁,女16周岁。

塞内加尔、乌干达、利比亚、斯威士兰、埃及、苏丹、埃塞俄比亚、也门、阿联酋、卡塔尔、巴林、约旦、伊拉克、沙特阿拉伯、阿曼、摩洛哥、索马里。现今的非洲大陆,许多国家都实行一夫多妻制。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一夫多妻制越来越成为有争议的话题,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象突尼斯这样的非洲阿拉伯国家很早就从法律上取消了一夫多妻制,贝宁这样的黑非洲国家前不久也宣布取消了这一落后的制度。塞内加尔是一个被西方看作民主实行较好的国家,但却是个一夫多妻制比较顽固的国家。塞内加尔总统瓦德2000年在通过新宪法之前虽然提出了许多有关妇女解放的条款,但拒绝取消一夫多妻制,并认为它是“不能禁止”的“古老传统”。更有甚之,在非洲,还有公开为一夫多妻制辩护的国家元首。比如,当联合国2003年的一份报告指出斯威士兰爱滋病毒携带者太多的原因之一是一夫多妻制时,该国的国王姆斯瓦蒂三世竟然公开在电视台出来唱反调。原来,一夫多妻制在这个国家是完全合法的,男人娶几个老婆都可以。这位今年才37岁的姆斯瓦蒂三世国王从18岁第一次结婚至今,已经有了9个老婆和两个“未婚妻”。而他的父亲老国王索忽扎,根据他正式的自传,在1921年至1982年统治期间,一共娶了120个妻子。由于斯威士兰百姓中的爱滋病携带者接近人口的40%,是非洲最高的,因此该国国王的讲话让国内外一片震惊。据非洲网了解,在现在的非洲许多国家的政府中,实行一夫多妻制的部长不少,甚至个别国家的总统也是一夫多妻。一夫多妻制在西方人的心目中,或许最引以为异的是伊斯兰容许一夫多妻制。首先需要澄清的是,伊斯兰教并不认为一夫多妻制是一种放诸四海而皆可的制度。穆圣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只有一个妻子。他二十五岁娶了卡蒂嘉(Khadija),直到他五十岁那年卡蒂嘉逝世为止,他都是奉行一夫一妻制的。一夫一妻制才是正常的,一夫多妻制只能算是例外。不过,我们可以这么说,虽然一夫多妻制曾在某些时候及某些地区被人们所滥用,但在某些情况,它实在有它的好处。在若干情况下,它可能会是一种折衷的婚姻制度;在另一些情况下,它可能是具有积极作用的好安排。最明显的例子是在战乱的时候,许多妇女的丈夫或爱人都会战死沙场,她们便会无人照顾。我们可以回顾一下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所造成的死亡人数,引致数以百万计的妇女失去了丈夫或爱人,使她们和子女都绝了入息来源,没人照顾和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仍坚持每个男人只准娶一个妻子,那么数以百万计无依无靠的女人又怎样呢?她们是没有希望会得到丈夫的。说得率直一点,她们如要保持贞操,会老而无子,孤寡一生;如果她们甘愿做人的情妇,她不会得到法律上认可的权利,她的儿女也只能以私生子视之,得不到保障。大多数女人都不会喜欢这两种途径的,无论如何,她们总希望有合法的丈夫和家庭,得到安全的保障。无可否认养情妇式的一夫多妻制在欧美是普遍存在的,所不同者在于西方人对他的情妇及情妇所生的子女并没有法定的义务,而穆斯林丈夫对他的第二位、第三位和第四位妻室及她们所生的子女有着完全的法定义务。除了战祸的环境之外,还有其他的情况,可以看到伊斯兰的一夫多妻制是一较佳的制度。例如第一位妻室残废了或者身染慢性疾病。当然有些男子是可以忍受这些情况的,但我们不能否认这确有潜在的危险。在若干情况下,第二次结婚可能是三方面都认为是可接受的办法。有些情况是妻室全无生养,而做丈夫的却很想有孩子。根据西方的法律,如果太太没有生养,做丈夫的是毫无办法的,他只好忍受没有子嗣的命运,不然他便唯有跟太太离婚以便另娶他人。但如一夫多妻制获得认可,经有关各人同意再结一次婚,那么离婚的是便可避免。还有些情况是婚姻触礁,做丈夫的爱上了另外的女人。这种事情时有所闻,一般称为三角恋爱。根据西方的法律,如果丈夫不跟第一位妻室离婚,他是不能跟第二位结婚的。但第一位妻室可能不希望离婚,她可能不再爱她的丈夫,但仍可能会尊重他~为了维系家庭,得到保障,为了她自己和儿女。同样第二个女人也未必想破坏男人的第一个家。发生这些情况的时候,有关男女自然会认识到一夫多妻制的好处,因为离婚或偷偷摸摸的养情妇都不是解决事情的好办法。我之所以提出以上的例子,是因多数的西方人都有一种错觉,一心只想着一夫多妻制代表了齐人之福,享不尽温柔美艳,而不去考虑其有用的一面~替西方的社会问题带来可行的解决方法。

修正过二次。

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20岁,女18岁。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22岁,女20岁。

中国结婚年龄限制偏高,实际上是非常利于保护女性和提高人口素质的,人的生理成熟和思想成熟,确实需要时间来保证。

除此之外结婚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结婚是自愿的,无人干涉;

2、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4、双方都无配偶。

没到结婚年龄举行结婚仪式的,这属于当地风俗习惯,是公民的民事行为,法律没有禁止公民的这种行为,因此,这是不违法的。 

一方单独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请求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限制次数。

      1、可以反复和同一个人离婚结婚很多次,法律不禁止这种行为,婚姻自由;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二条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婚礼习俗各不相同,以下是部分比较有趣的结婚习俗:

1 印度的洗脚仪式:在印度结婚时,新郎需要在婚礼前一天洗新娘的脚。这是一种表示尊重和真诚的举动。

2 瑞典的舞鞋习俗:在瑞典婚礼上,新郎和新娘可以穿上特别的舞鞋,在舞池里击鼓跳舞。等到音乐停止后,新娘的女友会抢夺新娘的鞋子,然后所有女嘉宾会将自己的光脚照片贴在鞋底上,代表对新娘的祝福。

3 土耳其的破碗仪式:在土耳其的婚礼上,新人会在摔碎玻璃碗的时候,互相臂挽着跳过它的碎片,以表示对彼此的坚定爱情。

4 中国的“门扇”的习俗:在中国婚礼上,新娘出门前需要跨过一扇门槛,新郎则需要用红包让门槛“开门”,象征着将来夫妻要彼此撑起门扇。

5 墨西哥的“拉索”仪式:在墨西哥的婚礼上,新郎将一条花环圈在新娘的肩膀上,然后将一条彩绳绕在新郎和新娘的肩颈上,代表着彼此对未来生活的支持和信任。

总的来说,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婚礼风俗都各具特色,都有其深刻的文化内涵、历史传统和独特的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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