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必备条件有:(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婚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无配偶。
结婚的前提如下:
一、双方都处于单身状态没有配偶。
二、双方是自愿结婚的。
三、双方都达到了法定婚龄,即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
四、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另外,结婚前还要做到:
1、知根知底
两人相处最重要的虽然是现在和未来,但最好也了解一下他的过去,看看他在哪里上的学,以前做过什么,以前的感情经历,是否有特殊经历,这些都可以了解一下,这样才更有安全感。
2、经济互通
大多数男女在婚后财产都是互通的,在经济上形成合伙,彼此挣多少钱,有多少钱,欠多少钱各自心里都有数。若经济不透明的话,在经济上很容易产生分歧,影响彼此之间的关系。
3、良好沟通
婚前一定要有良好的沟通,虽然婚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未必能像商量好的那样完美,但至少两人都做好了应对婚后生活的准备。
司法解释
《婚姻法》第8条规定了补办结婚登记制度,《婚姻法解释(一)第四条则明确规定了补办结婚登记后,登记的效力应追溯到双方具备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期间。因此对结婚的实质要见的理解是确定结婚效力的关键。此条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婚前同居行为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实践问题。
《婚姻法》第5、6、7条规定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
(一)积极要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二)消极要件:
(1)已有配偶的;
(2)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的旁系血亲;
(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审判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是婚前同居,只是一种同居的事实状态,双方并未达成结为夫妻的合意,故此种同居关系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双方同居一段时间后登记结婚的行为亦不属于补办登记的行为,不能将婚姻关系的效力追溯到同居期间。
此种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最重要的区别是,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而婚前同居关系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前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诉请解除婚前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除外。
对于结婚的相关认定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在双方准备领结婚证之前,还需要对相关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存在强迫结婚或者并没有遵守婚姻自由的原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司法机关来对婚姻状态进行无效判决,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我认为两个人谈恋爱,如果要结婚的话起码达到了以下几点:
1 结婚的前提是因为彼此相爱,而不只是将就过
之前有个女性咨询者说:“他是一个很不错的人,跟他在一起我应该会过得很不错。”
有爱情的婚姻是生活,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凑合。勉强凑合一段没有质量的婚姻,对双方无论从精神上还是精力上都是一种消耗和折磨。
婚姻不是为了依附和寄生,而是我一个人生活很好,但有你更好。
2 得到双方父母的祝福,是走进婚姻的基础
我坚持认为:大部分得不到家长祝福的婚姻,最后都是不幸福的。
因为父母是世上唯一不求回报爱你的人,他们所有的出发点肯定是为你好,再者,他们经历过,有时候能更直接、本质的看到对方以及你们关系中所存在的问题,他们的反对自然是有理由的,你可以不完全接受,但一定要去倾听他们的建议。
同时也要多接触对方家庭,一方面可以加深对伴侣的了解,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前筛查,提前预知风险。
当双方父母各自满意,对你们的婚姻抱着支持和祝福的态度,婚姻才算有了可靠的基础。
3 你们不再去解决差异,而是学会了接受差异
由于观念和习惯上的差异,两个人在一起难免会产生矛盾和分歧,但往往谁也说服不了谁。
每天为了卧室里是否放电视、谁做饭谁刷碗的事情争执不休,不是在为了各自的差异争吵就是在解决差异的路上,长期相处就很疲惫。
当你们不是再去纠结谁对谁错,而是愿意接受差异,学会找到两个人都舒服且轻松的节奏时,就是一段关系大概率可以细水长流的时候了。
4 当你看到了ta的大部分缺点,且可以包容时
如果说爱情是和优点谈恋爱,那么婚姻就是和缺点过日子。
刚交往时,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情侣只能看到对方身上最美好的一面,自动忽略掉缺点部分。
永远不要妄想爱能打败一切,婚后生活是从浪漫到柴米油盐。原来你可能喜欢他的放荡不羁,但现在你可能会因为他的不负责任而头痛。
没有完美的人也没有毫无摩擦的婚姻,当你了解对方所有的真性情,能容忍对方的坏脾气,接受对方最糟糕的一面,大概就可以考虑结婚了。
5 能倾听对方诉说,并公平对待对方的想法和抱怨
恋爱你可以随便找一个喜欢的,但结婚是在找一个人生合伙人,是在找一个坚定且靠谱的战友。
多少人曾信誓旦旦的说着:“无论困境逆境,不离不弃,荣辱与共”婚后却在各说各话。
你看不到他加班、应酬工作的辛苦,只是埋怨他心里没有这个家;他理解不了你带孩子忙家务多疲惫,只是不明白你每天在家衣食无忧还要喊累
一个合格的伴侣,必须要懂得换位思考,不仅能共同分享快乐,也能看穿对方内心的脆弱和不安,公平对待对方的想法和抱怨。
最后,扪心自问,我们是不是充满信心无论面对任何挑战都愿意在婚姻里一往无前?
虽然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生活幸福美满,但谁都无法预料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
当你们的生活遇到极大的困难或挑战,身边的这个人是否值得你依靠,你又是否有陪对方坚定走下去的决心?
看完了这些,相信你的心中也就有确切的答案了。
提起简述结婚的条件,大家都知道,有人问结婚应具备什么条件?另外,还有人想问简述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结婚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结婚应具备什么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简述结婚的条件
1、简述结婚的条件:结婚应具备什么条件?
结婚的必备条件有:结婚必备的7个基础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得具备六个条件。
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婚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合一夫一妻制原则。结婚需要条件是。
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无配偶。
2、简述结婚的条件:简述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
《民法典》千零四十八条规定: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简述结婚的条件: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千零四十八条规定: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简述结婚的条件:结婚的条件
结婚有什么条件。
5、简述结婚的条件:结婚条件的简介
结婚条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结婚条件是什么。
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消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的必需条件。
6、简述结婚的条件: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不是需不需要,而是要看你有没有那个能力
结婚的最基本条件是你们两个一定要深爱着对方,信任对方,包容对方,迁就对方。结婚是附条件。
结婚的条件是什么?这些都能做到那要结婚并不难。什么条件具备结婚。
爱情有了面包在找也不难!只要两夫妻互相扶持!现在结婚的条件。
30岁以前,车不必买,楼是必须的。谁的父母会希望女儿连个遮风避雨的地儿都不定的
看你自己心理够成熟了没有,可以接受婚姻了吗?
什么时候结婚要跟你女朋友商量啊,呵呵。才24岁,什么买车买房的,不要去想那么多。要是你女朋友能跟你一起吃苦奋斗,那将来什么都会有的。24岁,一切都会有希望的!!简述婚姻需具备的条件。
以上就是与结婚应具备什么条件?相关内容,是关于结婚应具备什么条件?的分享。看完简述结婚的条件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是结婚男女双方是出于自愿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结婚的前提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而且不是法律禁止结婚情况,最后必须是双方自愿。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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