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可以跨区领结婚证吗

广州可以跨区领结婚证吗,第1张

不行,要到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手续,领结婚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外地户口可不可以在广州领结婚证主要还是看另外一位当事人的户籍情况。

如果对方是广州本地户口,那么两人在结婚登记的时候就可以选择在广州的民政局进行登记结婚;而如果对方也是外地户口,因为民政局有着地域限制,故而两人要领结婚证只能选择两人中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而在广州是不能领结婚证的。在领结婚证的时候要去当事人双方中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分析: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广州如何办理结婚证?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广州如何办理结婚证。(适用城市:广州市)

办理条件 01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02

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03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04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办理材料 01

本人常住户口簿。

02

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03

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办理流程 01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02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03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04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地点 01

广州市各婚姻登记处均可办理。

办理时间 01

工作日时间均可办理。

办理费用和时限 01

办理费用:免费。

02

办理时限:即办。

特别提示

以上办理结婚证的方法仅适用于广州市,其他城市略有不同。

广州民政局 http://wwwgzmzgovcn/

 

法律主观:

携带资料: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③证明)离婚证明(或解决夫妻关系的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有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必须持有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6、私人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必须持有①-③证明)我的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在国外期间的结婚证明7、因私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要①-③证明)如果国外没有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持公证的未婚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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