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结婚证时需要婚检吗
自2003年10月1日起,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四、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综上所述,关于领结婚证时需要婚检吗,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只要均为自主意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处于单身状态且没有近亲血缘关系的,都可以办理登记手续,是否进行婚前体检由男女双方自行商议决定,但为了保证夫妻身体健康和正常孕育下一代,国家号召夫妻婚前有必要进行身体检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如今已经取消了婚前强制婚检这一措施,因此想要结婚的男女可以选择进行婚前体检,也可以选择不进行体检。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即使进行婚前体检,那么体检费也不是结婚必须的费用。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正常的婚检应该是领证前三个月,不过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是为了省事,所以会在领证当天为新人采血,然后再填表领证,三天之后再到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验血结果跟继续进行没有检查完的项目。
一、婚前检查的准备工作
1、免费婚检的时间为婚姻登记前3个月以及婚姻登记后1个月内。
2、婚检时间一般为星期一到五,有些地方的民政局提供婚检,星期六上午也可进行婚检。
3、婚检当天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双方三张一寸黑白或彩色照片。
二、婚检的流程
1、婚检当天体检前必须空腹,喝少量水、或者不喝水,因为要抽血。
2、婚检前几天内饮食最好以清淡为主,不喝酒,不能熬夜,保持充足良好的睡眠。
3、女性月经期不能进行婚检,必须等月经干净后三天才能进行婚检,因为要内检。
4、婚检前几天不能同房,以免精液残留在女方,导致检验结果不准。
5、婚检当天记得带早餐,并且多带点水,因为要憋尿,提供尿液检查尿常规。
6、按照规定的时间,双方携带双方身份证和检验单领取婚检结果报告,若只有一方去领取,需要携带另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大概一周的时间,有的地方会有短信通知。若是自费婚检的,可能会快一点。
7、婚检就在民政局边上,虽然不强求你婚检,但对方还是招呼我们及其他准备领证的人过去检查一下。全免费,很简单。
8、男士:发一张检查单;做生殖器外观检查(仅目测有无异样,马上出结果);量血压;询问有无家族遗传病史等大病,有无生育(能生孩子了,肯定没问题啦);抽血化验(检查肝功能等好几个项目,要两三周出结果)。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留****。
9、女士:发一张检查单;抽血化验(检查肝功能等好几个项目,要两三周出结果);做腹部B超(检查子宫情况,当场出结果);量一下血压;询问月经情况、有无流产史、有无生育史、有无家族遗传病史等大病;送一盒叶酸。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留****。
三、结婚领证:需双方到场,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自己的那一页一定要有;有的民政局要求出示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关系的那张,特别是男方的。),要有证件照片(有的要当场拍的)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
第十二条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领结婚证当天婚检不是必须的,婚检是没有强制要求的,是根据结婚双方商议决定的。
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婚前体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婚前检查并不是必须的,双方自愿进行才能进行婚检,婚检不是结婚登记的必经程序。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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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男女双方结婚的可以当天进行婚检,也可以在结婚后一个月内进行婚检。男女双方婚检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户口本;2、身份证;3、民政局开具的婚检介绍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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