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不影响孩子上户口,没有结婚孩子可以上户口。无结婚证生孩子需要交纳规定标准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缴纳之后才可以给子女上户口。
社会抚养费具体情况根据实际区域规定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主观:
婚姻法上并没有同居生的孩子这一称谓,婚姻法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因此,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回答就是,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双方的子女,男女双方都必须对同居生的孩子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一)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夫妻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比如,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就是说,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二)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习性、受教育状况等。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是具有同等权利的,不能因为非婚生就受到歧视,但其父母也要做好自己的抚养责任。
法律客观: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 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 。
没有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甚至生下了小孩,在我国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我国的法律和社会管理制度严重的侵害,我国对待这类儿童又有那些保护措施呢。下面小编就没有结婚证就生了小孩怎么处理,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该条的规定,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继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
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难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协商同意,或虽未协商同意,事后丈夫认可的均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对于事先未经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只确认了与其生育妇女的关系,对生育妇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视为非婚生子女,不管属于何种形式而生,均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这类儿童叫做非婚生子女。相关的孩子父母可以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来进行孩子的户口办理。这类儿童即使没有办理户口的前提下,相关的抚养和继承权利依然生效,这是我国对儿童的基本保护。
首先,让另一半陪你领证才是重点,还是你们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结婚,那你是已经怀孕了,还是已经生下来了,这个问题你没说清楚。
其次,你要是刚刚怀孕,那就告诉对方让双方都有一个心理准备,来迎接这个孩子。
此外,孩子不管孩子到不到来,你们双方是否打算过结婚,这个问题要好好思考一下,然后这么做
第一、跟现在的男朋友商量把结婚证领了,并且让双方父母都知道这个事情。
第二、你要是只是怀孕,那要不要这个孩子你们可以自己决定,当然孩子的到来是上天给你们的福气,既然来了,就生下来好好抚养。
第三、你们恋爱多少年了,双方见没见过家长,还是一方家长不同意你们的婚事呢?这个问题要好好地想清楚。
第四、你们只是在一起,然后意外怀孕了,然后你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样让对方知道,并且一起商量,不要着急一个偷偷解决了。
第五、如果你们感情和睦,还没领证,但是孩子已经出生了,这就尽快把婚礼办了,这是两全其美的好事,你担心什么?
第六、因为你生的是男孩女孩,对方家人因为重男轻女不同意你们的亲事?这就要好好的说说,大不了再生一个。
第七、没结婚有孩子了,就跟自己的爱人抓紧领证,给孩子一个户口,并且你们的是真心在一起的,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导致有孩子的。
第八、这个孩子的到来,你们做好结婚的准备了?这是你要考虑的问题,不要等到孩子出生了,那你后悔就晚了。
第九、既然有了孩子,就要有责任感,不管是哪一样都不能将孩子抛弃,作为父母,你要给她一个完整的家庭,就和心爱的人结婚。
第十、未婚先育不是什么难堪的事情,你只要准备好做新娘就行了,让你的另一半好好地保护你和孩子就行,不要去想其他的问题。
没有结婚证生了孩子,需要两孩子抚养长大。男女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就生下了孩子的,此时孩子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于非婚生子女也是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因此要是日后男女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也是要抚养非婚生子女的。
一、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婚姻法上并没有同居生的孩子这一称谓,婚姻法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因此,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回答就是,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双方的子女,男女双方都必须对同居生的孩子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
二、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
(一)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夫妻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比如,《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就是说,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
(二)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习性、受教育状况等。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对于没有结婚证就生育了孩子的情形,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享有同样的待遇,此时,若父母双方决定不结婚留需要约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获得探视权的一方,需要定期支付孩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没有 结婚 生孩子的,孩子父母也要对孩子尽 抚养 义务, 同居 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 继承 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非婚子子女如果处于哺乳期的一般由母亲抚养,过了哺乳期的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谁来抚养孩子,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 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 。
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
用户如果是婚后无证生育的,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用户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扩展资料:
用户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人民网-陇南网友结婚至小孩出生办不到准生证 当事人写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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