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结婚证时需要婚检吗
自2003年10月1日起,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四、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综上所述,关于领结婚证时需要婚检吗,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只要均为自主意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处于单身状态且没有近亲血缘关系的,都可以办理登记手续,是否进行婚前体检由男女双方自行商议决定,但为了保证夫妻身体健康和正常孕育下一代,国家号召夫妻婚前有必要进行身体检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如今已经取消了婚前强制婚检这一措施,因此想要结婚的男女可以选择进行婚前体检,也可以选择不进行体检。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即使进行婚前体检,那么体检费也不是结婚必须的费用。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在中国,领证是否有必要婚检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领证前的婚检是必须的。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需要提交婚检证明,以证明他们没有婚前疾病。这是为了确保婚姻生活的健康,并防止传播婚前疾病。
然而,实际情况并不总是如此。在一些地区,婚检的执行程度不高,很多人并不进行婚检。这是因为婚检的成本高昂,也因为一些人认为婚检是一种侵犯隐私的行为。
总的来说,在中国,领证前的婚检是必须的,但实际情况并不总是如此。如果你正在考虑领证,建议你咨询当地的法律顾问,以了解该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没有婚检证明,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和政治后果。首先,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果没有婚检证明,可能会导致领证被拒绝。因此,如果你正在考虑领证,建议你提前了解该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你能够顺利领证。
其次,如果没有婚检证明,也可能导致婚姻生活的问题。如果一方有婚前疾病,而另一方并不知道,可能会导致婚姻生活的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因此,如果你正在考虑婚姻,建议你进行婚检。这可以帮助确保婚姻生活的健康和安全,并避免一些法律和政治后果。
没有婚检证明,可能会导致领证被拒绝,婚姻生活的问题,以及一些法律和政治后果。因此,如果你正在考虑婚姻,建议你进行婚检。
在中国,领证前的婚检是必须的,但实际情况并不总是如此。因此,如果你正在考虑领证,建议你咨询当地的法律顾问,以了解该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领证不用婚检。
婚检即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及生殖检查。我国现在没有强制婚检的规定,婚检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但是婚前检查有好处,可以减少双方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因为婚检可能会提前检测出双方存在的问题。
一、领结婚证必须要婚检吗
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结婚仪式是无法代替的。同时还得提醒你的是,登记前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
1、婚前体检不同于常规体检。婚前医学检查只是婚前保健服务的一部分,还有婚前卫生指导和咨询两方面内容。婚前医学检查中的内科检查主要包括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还有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2、婚检不同于一般性的体检,更不仅仅是妇科检查。婚检是以检查影响婚育疾病为主的医学检查,检查过程和检查的项目是根据医生的建议和你们的意愿确定,这些检查的项目会对你们很有帮助。有的检查项目如进行生殖器的检查,还要得到你们双方的同意,医生既不会强迫,也不会勉强,医院和医生还会对你们的检查结果保密。
3、婚检还是一种综合性的生殖健康咨询服务,除身体检查外,你们还可以得到必要的婚前健康知识和婚前咨询,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对在婚检中遇到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你们都可以提出疑义,医生一定会给你们明确的解答。担心、害怕、别扭等顾虑都是没有必要的。
二、不婚检有什么隐患吗
通过婚检,可以得到下面信息:
(一) 不应结婚的对象:1、严重的遗传病患有者和先天畸形。2、患有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不能进行正常性生活者。
(二) 不宜结婚独享,男女的双方的近亲中都患有同一种遗传病,这主要是指隐患性遗传病。
(三) 暂缓结婚的对象:1、可以矫正生殖器官畸形带手术后在结婚。2、患有严重疾病的活动期。3、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立即结婚。
(四) 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如甲肝、乙肝患者。遗传病家史成阳性。这种情况婚姻可不受限制,但要考虑生育时可能要遗传给下一代,生育风险随时存在,建议先去咨询门诊或进行治疗。
由于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的规定,因此领结婚证必须要婚检吗的答案就是否定的。在申请办理结婚证之前,是否进行婚前体检,这是由当事人给你实际情况作出的选择。当然,进行婚检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现彼此身体的一些问题,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对婚后生活的影响其实是比较大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现在结婚不一定都要做婚检。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由于检查没有针对性,这就造成婚检中存在检查项目多、收费高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尚未明确的情况下,目前不宜把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如果结婚当事人从双方健康的角度考虑,可以自愿到医院检查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现在男女领结婚证已经不是强制性进行婚检的了,毕竟我国早在2003年的时候,就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的规定。因而,现在在结婚之前是否进行婚检,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婚检可以不婚检也是可以的。
自2003年10月1日起,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a本人户籍证明;
b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a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b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c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a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b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c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分析:现在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婚检几乎成为自愿的行为,但为了两人健康和婚后幸福生活,婚检有必要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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