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女孩和正常人是可以结婚的。这个主要是看两个人的自己意愿,然后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如果两个家庭的人都没有什么意见的话,并且这两个人也是自愿的,是可以在法定年龄之后去进行结婚的
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仅限双方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等。但是并不禁止智障人士结婚。因此智障人士在其监护人的监护之下是可以申领结婚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不可以。禁止结婚的疾病主要是分为两类:一类是精神方面的疾病,包括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者等。根据《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其禁婚疾病大致有以下几种: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2、暂缓结婚的疾病,是指涉及一些指定传染病,以及精神病的发病期间都被禁止结婚的疾病。
智障人可以结婚。智障人没有如下情形,可以登记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智障人士在其监护人的监护之下是可以申领结婚证的。
国家只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或者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结婚流程是什么?
1、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我国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需要每一对有意愿结婚的男女去按照程序办理结婚证。一般流程有四项:申请领证、拍结婚照、审核证件、登记结婚。
2、婚礼准备:
(1)、婚礼软件准备。在举行婚礼之前双方家长和新人要决定婚礼日期、地点、仪式及婚宴方式,这个过程尽量去做到中和双方意见,尊重新人意愿;同时新人们也需要进行商议讨论婚礼计划,确定好伴郎、伴娘人选,以及婚庆人员的选择事项。
(2)、婚礼硬件准备。婚房的布置安排和婚礼当天的准备工作,如当地较为流行的婚庆习俗物品、婚纱照安排事宜、婚礼化妆预约、婚庆车辆预约、婚宴预约、婚庆摄像预约。
当双方一切事宜准备妥当,就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邀请亲朋参加婚礼,以发喜帖为主,电话沟通为辅,尽量做到每个需要通知的人都通知到位,并做好详细的反馈记录。
3、举行婚礼;婚礼一般分为中式和西式两种,较为通用的婚礼过程一般分为三个过程。
(1)、婚礼前一天确认;在婚礼举行的前一天,双方家人、新人、婚庆人员就就婚礼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沟通,确保婚礼当天不出任何意外。
(2)、婚礼当天的过程;婚礼前准备(5:00~09:00):新郎新娘开始化妆,准备迎亲婚车、小物件、伴郎伴娘准备,婚礼现场准备。抢新娘(9:00~10:00):新郎准备好鲜花、红包,新娘在娘家,藏好新鞋。新郎带领伴郎到新娘门前与伴娘周旋(敲门、盘问、塞红包、挤门)。新娘门打开之后,新郎开始找新鞋,并做出爱的承诺。新郎背新娘出门,放彩带,踩气球,上婚车出发。迎新娘(10:00~11:00):到达新房处,新郎抱新娘进门,放彩带,踩气球。新娘给男方父母敬茶(改口)。婚礼仪式(一般在12:20):当亲朋好友按时到场之后,婚礼司仪进入主持环节。新郎新娘遵照安排,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之下完成礼仪。
提示:如果是中式婚姻需要遵照相关礼节进行拜天地,如果是西式婚礼则需要见证人去按照相关程序互换戒指。婚宴(13:00~14:00):婚宴正式开始,新郎新娘换装开始准备逐桌敬酒。婚礼结束(14:00):宾客逐渐离开,或者有其他的小聚会。
4、新娘回门;新娘回门又叫做“归宁”,是中国传统风俗,一般指新娘婚后三天首次回娘家探亲,根据不同地区的风俗各有不同时间。“三天回门”不仅仅是对于父母情感上的抚慰,也是女儿对于父母吐露心声,感谢养育之恩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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