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后女方不退彩礼不犯法,如果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则女方应该退还彩礼钱,此种情况女方如果拒不退还,属于民事纠纷。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扩展资料在我国学界上彩礼属于谁的有以下观点。1、彩礼属于娘家人。彩礼是男方家给的女方家父母的,彩礼是否返还根据女方家父母而定;2、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是女方家接受后赠与给男女双方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彩礼是男方赠与给女方的财物,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我国民间习俗中,彩礼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女方接受彩礼并不代表一定要嫁给男方。就算彩礼已经被收下了,但双方还未举行婚礼,那么女方就有权利自己决定是否要与男方结婚。如果男方不愿意结婚,那么女方应该尽早与其沟通,寻求解决办法,以避免发生更糟糕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首先以平和的态度尝试与男方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和原因。如果男方只是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或者婚前焦虑等理由而不想结婚,那么可以考虑互相协商解决问题,比如延长婚期,暂时不结婚,双方都冷静地思考清楚自己的未来。如果男方已经有了其他女友或者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导致不愿意结婚,那么女方应该及时走出这段感情,寻找新的幸福。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女方和男方都要静下心来理性思考,不要被彩礼或者其他因素束缚。虽然收彩礼有些许尴尬和压力,但最终的决定应该是以自己的幸福为出发点,以现实为依据,尊重对方,理智处理。
需要的。一般情况下,双方不结婚了,彩礼应当退还。但是如果存在未婚同居情形,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同居生活的,可以不予返还。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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