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身份证,结婚证书。调取结婚档案的流程如下:第一,如果婚姻双方当事人想要调取结婚档案的,那么可以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民政局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二,如果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结婚档案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结婚证时夫妻关系的法律证明,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办理的,我们也应该保证结婚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当结婚证信息出现错误的时候应该及时办理更正。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手写结婚证是八几年的事情,但我国结婚证开始存档的时间是2004年,因此,手写结婚证是没有存档的。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一、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一、什么是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是指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按照婚姻登记性质具体分为四类:
1、结婚登记类
2、撤销婚姻类
3、离婚登记类
4、补发婚姻登记证类
二、婚姻登记档案与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吗
在必要时婚姻登记档案可以作为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的依据。
三、哪些人凭证件和合法手续可以查看婚姻登记档案
1、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即陈女士可以凭自己的身份证件查阅她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因办案需要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调查令和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四、公民自己如何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如委托他人代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明确了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的手续和部门: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3、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五、如果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毁损或者遗失,可以补办吗到哪里补办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55条的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既可以补办。
六、当事人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57条的规定: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七、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毁损可以委托他人补办吗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1、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2、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3、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八、如果婚姻登记档案遗失了,有其他材料能证明婚姻状况吗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1、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
2、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九、公民如何查询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四、哪些人可以查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法律主观:
在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1、需要调取婚姻档案的,当事人可以带婚姻证、个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到结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相应的结婚档案。2、《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调取结婚档案有两种办法。具体如下:
1、如果婚姻双方当事人想要调取结婚档案的,那么可以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民政局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如果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结婚档案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
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当两个人的感情稳定下来了,他们都会想结婚。婚姻意味着两个人组成一个家庭。结婚准备的事情很多,需要提交申请,婚前检查也必不可少。
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结婚证原件一式两份,男女各一份。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印制,县、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盖章。结婚证应贴有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
拿结婚证需要哪些步骤
男女双方遵守《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可以分为三步:申请、审核、登记。
应用。
男女双方要结婚必须持本人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离婚的话也要持有离婚证。还应该持有婚检地点的婚检证明。
复习
登记机关在审查双方结婚申请时,必要时可以要求双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指定医学鉴定项目。
报名。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发给双方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同意登记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处理流程:
登记地点:准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固定工、退休工由所在单位发放。
(2)失业人员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发给个体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和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劳动许可证)。
4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如: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有下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证明下级法院的判决有效。
5如果在国外没有结婚,需要带上国外未婚人士的公证证明。
婚前体检:
1有以上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介绍信进行婚前体检。
2携带介绍信到所在区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
3体检后符合条件者,凭体检证明回民政局登记。
办理结婚证的费用
根据今年的新规定,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一对婚姻登记证的费用已经免除。其他费用是企事业单位的费用,包括认证费、档案管理费等项目,50元左右。此外,在办理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处还提供宣誓仪式拍照等有偿服务,新婚夫妇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申请时,如遇困难家庭和残疾人,应酌情减免相关费用。提醒:婚姻登记处所有收费项目均为公示,服务项目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严禁“搭便车”收费。
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是真的吗
中国现行法规
结婚不一定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也可以。
结婚证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办理结婚证时,原则上必须携带双方户口本的原件;对于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是由于复印件很容易伪造,且复印件不能证明原件的真实性,您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机关的印章并提供单位或派出所的介绍信。《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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