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三金还是五金?

结婚买三金还是五金?,第1张

结婚买三金和五金其实都是可以的。

主要是因地域不同,讲究有所不同,“五金”通常是指戒指、项链、耳环、手镯及脚镯。也有“二金”“四金”的。并没有确切的预算标准,据身边已经结过婚、准备结婚的同事、朋友反映,基本都是按照喜好及各家情况而定。

三金和五金分别指的是:

1、三金:戒指、耳环、项链;

2、五金:戒指、耳环、项链、手镯、脚链;

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综上所述,结婚买三金和五金其实都是可以的。主要是因地域不同,讲究有所不同,“五金”通常是指戒指、项链、耳环、手镯及脚镯。也有“二金”“四金”的。并没有确切的预算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应该是要买三金首饰的,三金是老一辈时的结婚习俗。

三金作为聘礼的传统由来已久,嫁姑娘收聘礼是天经地义的事,虽然时代变迁,很多习俗已经改变,但是男方出钱这一点却没有变。女方穿金戴银是显示男方家地位的标志。女方黄金饰品戴的越多,就说明男方家里越富有,对女方心意越真诚。

扩展资料

传统意义上的“三金”,是金项链、金耳环与金戒指,是由婆家为未来的媳妇准备的,表达对未来儿媳的喜爱与重视。而在有些地区,也指戒指、项链、耳环、手镯与脚镯其中任何三样,这五样合起来称为“五金”。

通常的话是在订婚的时候,男方交付女方三金,结婚当天女方佩戴三金过门。当然,并不是两个人在恋爱期间就需要男方家买三金的,只有确定了婚礼,然后女方收这结婚三金才比较合适。具体还要看各地的风俗。

结婚不一定要买三金。法律并没有规定在结婚的时候,一定要买三金才行。所谓的三金,就是老百姓约定俗成的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的总称。这其实算聘礼的一种,是属于民间的个人行为,并不是说一定要买。主要还是看结婚双方的商量。

三金的寓意

金戒指:代表爱你到心里,情愿为你的爱而受戒。

金耳环:希望你是枕边倾诉的对象。

金项链:代表将你牢牢锁住,希望你的心里只有他一个人。

从古时候,我们国家就有在结婚的时候,给女方聘礼的习俗,这算是一种民间行为。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表达对女方的尊重,另外也是对于这段婚姻的美好祝福。这种行为当然也是要看结婚双方的经济能力来考量。

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老百姓就把三金当作结婚时必须要有的一项内容。这其中除了美好的祝愿因素外,还加入了老百姓爱面子的成分。当然,金子的价值在不断提高,这给购买三金,也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其实三金买不买,主要还是看男方的经济实力。如果经济实力允许的话,那么购买能力范围内的三金,这也算是为婚姻锦上添花了。婚姻的本质并不是以物质条件来衡量的,只要是男方对女方有着足够的诚意,本着好好生活的态度,那么就算是没有三金,婚姻也会非常幸福美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8685506.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24
下一篇2023-09-2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