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结婚证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结婚登记可登陆各地的预约结婚登记系统;
(2)在民政信息网上点击屏幕右侧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
(3)然后需要选择是办结婚还是离婚,点击相应按钮进入;
(4)点击预约;
(5)有个预约协议,看清楚后,点击同意;
(6)然后输入双方信息;
(7)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内容:预约地点、时间等;
(8)预约完成。
2、结婚登记预约超时怎么办
实践中,要是超过了预约结婚登记时间的,那么当事人还是可以前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此时并不影响办理结婚登记,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已经错过了预约登记的时间,因此就只能按照没有进行预约的情况对待。
3、结婚登记预约如何取消
对于结婚登记的预约,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拨打预约的婚姻登记机构的电话,进行人工取消。当然要是不进行取消的话,也是没有关系的。预约登记的那天不去就没问题了,对以后结婚登记没有任何影响。
4、结婚登记现场预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
(2)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现代社会网络技术是比较发达的,现在多数事情都可以在网络上搞定,下面来看看网上办理结婚证流程
一、网上办理结婚证流程
1、目前结婚证是不能在网上完全办理的,不过能预约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服务。
2、在网上预约登记结婚的号,主要是能避免去民政局排队,比如一些寓意好的办理高峰期,提前在网上预约好的话,可以省去不少时间。
3、网上预约结婚登记办理
(1)网上预约需要提前1-2个工作日的时间,受理日期一般是一个月。
(2)电话预约需要提前3个工作的时间。
(3)不过遇上一些比较热门的日子,比如七夕或者是国庆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
(4)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规定有所细微差异,因此还是提前咨询当地的民政局最好。
4、网上预约登记流程
(1)进入预约结婚登记系统。(搜索地区加婚姻登记预约就可以了。)
(2)进入页面之后,可以看见两个“预约结婚登记”、“预约离婚登记”,点击结婚登记即可。
(3)点击预约,之后有个预约协议,看完之后点击同意。
(4)输入两位当事人的身份信息、预约地点、时间。
(5)预约完成。
二、结婚需要哪些材料
1、领证材料
(1)两位当事人的户口、身份。
(2)两位当事人的合照照3张,两寸红底免冠。
(3)单身证明,初婚一般不需要。
(4)若是离异需要带上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若是配偶逝去则带上死亡证明。
(5)军人,需要带上有效军人以及居民身份,团籍以上的部门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其他事项
(1)登记的民政局是两位当事人户籍所在地,选择其中一人户籍所在地即可。
(2)办理结婚证需要两人都到场。
(3)需要免费婚检的,提前去民政局领取体检单,领证之后若想要免费婚检,结婚登记日期一个月内可以。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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