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北京人结婚不需要办理居住证,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二、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扩展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居住证》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员遗失《居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登记结婚
外地人跟北京人结婚后多长时间可以转入北京户口可以分为如下情况:
1、非农业户口,需要夫妻结婚满十年;
2、城八区的农业户口结婚需满5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3年。
如果一方是非农业户口,夫妻投靠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外地一方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
2、夫妻结婚需满10年。
户口又称户籍,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户口管理在国内带有浓厚的等级划分、阶级压迫色彩,因而具有明显的封建专制性,近现代世界各国的户口管理,却是公民生活、公共服务、政府行政、国家司法等诸多领域不可或缺的运作基础。
户口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
户口以普遍登记对被登记人形成“被注视”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落实,注意(一)3,(三)7、8款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一、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 1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 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 46 周岁,不满 55 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 55 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 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
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 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两人结婚后会涉及到户口合并等事宜。在北京,如果是外地人和北京人结婚,又涉及到外地户口迁入北京等问题。
“外地人与北京人结婚多久可以落户呢?”
下面,小编来给大家列出几种情况。篇幅较长,大家可以依照自己的实际,酌情取用~
夫妻投靠落户北京怎么办理?
(1)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2)妻子投靠丈夫入农业户口
(3)丈夫投靠妻子入农业户口
(4)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5)残疾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 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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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员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所)(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员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随迁人员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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