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补办要收费么?

结婚证丢了补办要收费么?,第1张

补办结婚证不收费,只要带好相关的资料证件即可,如身份证、户口本,在通过婚姻登记处对婚姻登记档案查证核实以后,就会立即补发相关证件,并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相关证件。

法律分析:现在办理结婚证不要钱,是免费的,已经取消了结婚登记行政收费。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办理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证可以补办。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补领结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结婚证补办目前已经不收费了,需要补办的当事人只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补领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二规定,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 1、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二规定,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 1、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法律分析:1、补办时限:当场办理完成。

2、补办费用:不收取工本费。

在我国补办结婚证需要九块钱跟领取新的结婚证的价钱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 结婚登记 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补领。 结 婚登记和 结婚证 补领的程序是有区别的。我们知道,补办 结婚 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 在地办理。但是对于补 领结婚证 来说,就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了。如果一方不能到场,可以委托另一方帮助补领即可。 与申请 办理结婚证 的时候一样, 补办结婚证 也只是收取9快钱的工本费。 以上就是结婚证补办要多少钱的答案。 法律条文: 《 婚姻登记条例 》: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身份证 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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