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婚姻登记吗?
答:可以。2021年6月1日起,深圳市婚姻登记可以跨省通办,非深圳户籍的新人们能在深圳领证。
具体规定
双方均非深圳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深圳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预约指南
1、在本地宝APP首页点击顶部搜索框;
2、在搜索框内输入“结婚登记”,搜索进入深圳结婚登记预约;
3、阅读并勾选预约须知,点击开始预约;
4、点击选择结婚登记;
5、输入双方个人信息,按系统指引进行预约即可。
深圳各区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96980 |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25608873 |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26661013 |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22320204 |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27751404 |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28948173 |
光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88211351 |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84622166 |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23336173 |
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 | 28333039 |
办理结婚证,你可以拨打当地区的民政部门电话,如果不知道详细的电话号码,可以拨打114进行查询。
其实办理结婚证非常的简单,也不需要拨打电话,只要在星期一到星期五他们的工作日,上午八点钟以后去,现场就能够办理结婚证。
具体办理,需要夫妻二人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共同前往。填写婚姻登记表,拍结婚证照片,现场就可以拿到结婚证,一共两本,每人一本。
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可提前1天预约,最长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预约系统每天上午08:30分更新号源,须提前1个自然日(24小时)申请。您可通过“广东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gdhygovcn/)按需求进行预约。因“粤省事”小程序为第三方预约平台,可能存在不稳定性。建议您按上述预约网站进行预约。如后续有相关业务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55-26661013。
补领婚姻登记证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2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提交本人的通行证和身份证。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机关存有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的,由婚姻登记机关直接查证;当事人原婚姻登记不是在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或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的,则由当事人自行到其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并向其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或丧偶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的,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离婚证。
咨询电话
洛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3945640
偃师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0302799
孟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7922079
新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7171197
伊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936931
宜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8822292
汝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8219029
洛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6239325
栾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6825729
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6322609
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3285607
涧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9939706
老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3741520
瀍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3510429
洛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2362377
吉利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379-66912443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婚姻登记处:0379-64895796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婚姻登记处:0379-69690366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冬季)
8:30-12:00,15:00-18:30(夏季)
节假日值班电话:0379-63938198
1 丰台区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2 丰台区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3 去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需要带什么
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结 婚 登 记
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二、条件:
1、一方或双方属于本区居民;
2、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
3、双方自愿并亲自到场;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6、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的首页或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派出所印章);
2、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四、证件工本费每对9元
五、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说明:身份证件和签署“声明”应与本人情况相符,姓名、出生日期一致。
提示:
1·婚检(现在自愿,不是必备条件)
2·不要求单位介绍信
4 丰台去办理婚姻登记的有几个地方
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丰台区丰台镇幸福街2号社区服务中心二层
乘坐351、354、480、604、657、340、特7、运115、310、313、349、736、740内环、689、809、699、957支、959、967、971支、996、913、937专、937支、944支路公交车,正阳桥北站下车,沿丰台**院南墙往东300米。
96156(人工)63817615(语音)
63892457(人工)
办公参考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有人知道丰台区的婚姻登记处在哪里呀
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3817615、63892457
负责人电话:83820307
地址:丰台区丰台镇幸福街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监督部门: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
监督电话:62352817
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结 婚 登 记
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二、条件:
1、一方或双方属于本区居民;
2、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
3、双方自愿并亲自到场;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6、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的首页或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派出所印章);
2、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四、证件工本费每对9元
五、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说明:身份证件和签署“声明”应与本人情况相符,姓名、出生日期一致。
提示:
1·婚检(现在自愿,不是必备条件)
2·不要求单位介绍信
6 北京如何领取结婚证
办理结婚手续
自2003年10月起,新的婚姻法规定不需要男女双方单位出具介绍信,而持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直接去户口所属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
对于集体户口的公民,提醒您注意按以下手续办理:
1男女双方都是集体户口,在单位借户口卡,去单位所在地民政处办理结婚手续。
2男女一方是集体户口,在单位借户口卡,可以在男女双方任意户口所在区民政处办理结婚手续。
3携带:户口簿或户口卡(集体户口)、居民身份证、三张大两寸(5cm x 37cm)证件照片。
北京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北京城区 地址 电话
朝阳区 劲松中街四区405楼 87719802/67785618
东城区 东四十三条52号 84012494/84012502
西城区 西直门南小街20号 66206310
崇文区 永定门东滨河路17号崇文区社区服务中心 67693239
宣武区 广外红莲北里10号 63268027
海淀区 科学院南路31号海淀区社区服务中心 62615167/62522340
丰台区 丰台镇幸福街2号 63817615/63892457
石景山区 杨庄西路 88928048
顺义区 石园北区 69421230
昌平区 街37号 69746042
门头沟区 门头沟路134号 61893269
通州区 通惠北路14号 60512936
7 北京结婚登记详细流程
男女双方至少其中一人为北京户口方可去民政局登记,
所需资料:双方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三张大二寸两人照片,如无法取出户口原件,可让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证明即可,证明需原件
流程:在民政局正门大厅取号机处取号,在等待室排队等候,叫号后二人在相应窗口办理,出具所需资料,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字即可,领证完毕流程结束
海淀区民政局地点:科学院南路31号海淀区社区服务中心(双安正对面街北行500米路左)67693239
朝阳区:劲松中街四区405楼87719802/67785618
东城区:东四十三条52号84012494/84012502
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66206310
崇文区:永定门东滨河路17号崇文区社区服务中心67693239
宣武区:广外红莲北里10号63268027
丰台区:丰台镇幸福街2号63817615/63892457
石景山区:杨庄西路88928048
顺义区:石园北区69421230
昌平区: 街37号69746042
门头沟区:门头沟路134号61893269
通州区:通惠北路14号60512936
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8 在北京丰台领的结婚证在那儿办离婚
第一,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与双方在办的结婚证没有关系。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如果双方是乡镇户口,可以到当事人居住的乡(镇)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 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 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巴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预约电话:023-66236720,电话预约时,工作人员将根据登记类别,告知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网址:
渝快办:zwykbcqgovcn
重庆市民政局官网:mzjcqgovcn
网上预约时,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经审核证件和信息无误,确认预约。如资料有缺或信息有误,工作人员将通过当事人预留的电话联系,由当事人补齐资料或更正信息后,再提交审核。办理婚姻登记时,需将上传的所有证件和材料原件带齐。如果通过网上预约后,仍不清楚所需材料,可拔打66236720电话咨询。
交通指引:
1、轨道三号线:学堂湾站2号出口,鱼洞方向步行500米。
2、公交车:898路、308路、174路、171路等轨道学堂湾站下车,鱼洞方向步行500米。
3、自驾车:导航搜索“巴南区婚姻登记”。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必要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
常见问题:
一、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和有效的身份证件。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件。
三、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哪里办理吗?
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双方户籍地的任何一方办理。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应负怎样的审查义务?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是形式审查,而不是真实性审查。
五、婚姻登记机关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吗?
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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