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假结婚有什么后果?

动迁假结婚有什么后果?,第1张

动迁假结婚多拿动迁款可以吗?

还是不要了,钱以后慢慢赚,不然你找到一个你喜欢的,人家又嫌弃你结果婚,你不后悔死了。再说了,这好像也不合法,你妈妈年纪大,可以理解,你新时代青年,别跟着犯糊涂。

为了动迁房假结婚的人人品如何

我觉得现在这种事情涉及不到什么人品,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并且国家的政策对于这样并没有多少排斥,所以现在这种事情很多,我不觉得这个涉及到人品,谁都愿意自己有钱点,有更好的生活,没有什么错。希望能帮到你

朋友家要拆迁,要我和他假结婚等赔偿过后再离婚,然后分给我38万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

不管你是真结婚还是假结婚,反正民政局的记录是真的~~~就算你以后老公相信你是假结婚,他知道你是因为钱假结婚。他会怎么想?他家里会怎么想?反正是影响你自己一辈子的事儿。自己要承担后果。

证是真的,就不可能存在假结婚骗动迁款对吗

1、怎么会没有权利居住啊,你都嫁入这个家庭了。2、房产证上是你老公和他爸爸的名字,可以说明房屋是他们两个共有,他们两个有支配权,但是你是你老公另一半,所以可以跟随。

办假结婚骗取拆迁会犯法吗

只要是真的领证了就没什么假结婚,就是真结婚受法律保护,很多地方都办真结婚证领拆迁款,这又不是个例了

为了拆迁假结婚的,户口还可拆迁吗

每个人一生只能享受一次拆迁政策

动拆迁中假离婚假结婚属于违法犯罪吗

拆迁前“突击离婚”,最多只能按民事欺诈

由拆迁部门提请诉讼

要求法院认定相关补偿协议无效

如果假结婚,请问房子拆迁 分配给我的房子我有权利要回吗

非得让人知道你假结婚啊

如果一个人用假结婚正骗了国家的拆迁房,要判刑吗

应该受到处罚,但是现实又怎样,会想这个办法,肯定不是他一个人受益。

动拆迁中假离婚假结婚属于违法犯罪吗

拆迁前“突击离婚”构成诈骗罪吗?拆迁前“突击离婚”,最多只能按民事欺诈,由拆迁部门提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相关补偿协议无效。

婚后拆迁款是夫妻共有吗

案例假设

小丽的丈夫婚前买了一套老房子,价值50万元,两人结婚后5年后,这套房子所在小区拆迁了,获得拆迁补偿款100万元。

又过了三年后,两人因感情问题决定离婚,小丽要求分割当时的100万元拆迁补偿款,但是小丽丈夫不同意,他认为他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拆迁获得的补偿款也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那么,小丽能不能分到拆迁补偿款呢

法律法规依据

1《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案例分析~个人观点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案例中的房子不属于经营性用房,不会有第三项的补偿,因此这拆迁笔补偿款的性质应该是包含了被拆迁房子本身价值的补偿,以及因房子被拆迁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该房子属于小丽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该房子在拆迁时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即拆迁补偿款中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子价值的部分属于小丽丈夫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3另外,拆迁事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补偿款中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子被拆迁,不仅给房屋所有人小丽的丈夫造成影响,对共同居住的小丽也造成了影响,而搬迁、临时安置补偿部分就是弥补家庭成员需要搬迁、安置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小丽只能要求分割房子拆迁补偿款中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部分。

和拆迁房假结婚,是会有纠纷的。我国采取的是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即确立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就产生了夫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夫妻之间的关系。因此即使和拆迁房假结婚,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已经确立了,男女后续想要离婚,或者财产方面,就应当按照婚姻关系处理,是会有纠纷的,毕竟婚姻关系的财产分配,还是挺复杂的。“虚假结离婚”既存在民事上的违法认定,也涉及刑事上的犯罪规制,根据现行法律,很难对其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进行判定。但只有以爱情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婚姻才是合乎法律与道德的。不存在假结婚一说,只要当事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就是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在夫妻结婚之后一起用二者的收入购买的,那么即使他们离婚之后才给的拆迁款也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但是房子本来就属于其中一个人的就只能将拆迁款给房屋所有人

一、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按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

2、调解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

3、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303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前一年或是两年,拆迁地区的住房和户籍都已经冻结。不给办理住房过户和户籍迁入。

就是为了防止突击结婚迁移户籍多分住房。

这个是全国政策。

所以,不要劳神了,没用的。拆迁是以常住户籍和老房子实测认定面积来依据本地政策给予拆迁安置补偿。女方户籍不在这个家,没有用。

法律主观: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一方因拆迁的所获得的房子离婚了其一般配偶是不会得到相应份额的,因为房子被拆迁后将不再存在;但是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拆迁补偿款是共同财产,离婚了有份分得拆迁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答:是的,这属于骗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结婚前,一方以虚假陈述或者隐瞒有关事实,使另一方误认为其结婚条件符合法定要件,另一方因此同意结婚的,虚假陈述或者隐瞒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女方在结婚前隐瞒拆迁款的事实,使男方误认为其结婚条件符合法定要件,另一方因此同意结婚,这属于骗婚。为了避免骗婚,双方在结婚前应该做好充分的了解,了解对方的家庭背景、财产状况、婚史等,以免受到骗婚的伤害。另外,双方在结婚前也应该签订婚前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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