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需要带的证件: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港澳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领结婚证的手续:
1、领表
将双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原件准备好,两个人一起到领表的地方,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会发一张表,里面主要填写一般资料(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等)。
2、登记
在婚姻登记室外面等候,叫到号码后进入对应的座位,工作人员会问一些简单的问题,然后发给每人一张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后,工作人员要求男女分别先后站立,念声明书。工作人员会把两张结婚证交给新人并送上祝福。
3、颁证仪式
从登记处出来后还要有个颁证仪式。工作人员给新娘换上婚纱(免费)。颁证仪式短暂而神圣,司仪宣读《民法典》和夫妻双方对婚姻的责任。这个过程有录像,是否购买全凭自愿。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按相关规定准备材料。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携带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手续。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一、婚前体检
过去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前检查是必须的,但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并不要求男女双方婚前一定要进行体检才能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手续前,男女双方可以不进行婚前检查,也可以双方共同自愿去进行婚前检查。
一、办理结婚证的准备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
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4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
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场。
二、办理结婚证的流程
1填表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要先填写《婚姻申请表》,两个人都要填的,主要是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工作,是否头婚等信息。
2照相
填完表之后,工作人员会给准夫妻照相,是贴在结婚证上的二寸照片,为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一定要控制好面部表情,保持微笑。
3婚检
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登华律网小编双方各一张体检单子,这个体检一般是在当地妇保院进行,是免费的,现在结婚登记不要求必须体检,但是为了优生优育,检查一下也无妨的,检查内容主要是一些妇科和男科的常规项目,看看有没有不适合结婚的遗传因素什么的。
4盖章
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照片、婚检单全部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照片贴在鲜红的结婚证上面,打印好内容,盖上大红章,这样“新鲜”的结婚证就出炉了。
三、办理结婚证注意事项
1选择良辰吉日
结婚登记是一个喜庆的日子,所以一定要选择好时间,找找老黄历或者在网上提前查查哪天比较适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讨个吉利哦。一般办理结婚证都在上午,所以一定要早点去,不要太晚。因为办理结婚证通常中间还要做婚检,所以一定要早上早点去拍照。
2材料准备齐全
办理结婚证一定要准备好夫妻双方的资料,主要资料包括以下方面: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相片3张。这里要特别提示,户口本上面一定要有章,特别是夫妻姓名那一页上面一定要有户籍章。如果没有也没有关系那样很可能办不了结婚证。
3拍照注意事项
办理结婚登记时,拍结婚证件照片非常重要,男女一定要穿正装比较合适,不要穿休闲衣服,结婚证可以要保存一辈子的,所以如果穿得非常休闲就不太合适了。所以切记拍照当天男方和女方一定要穿着得体,拍结婚照片一般9元,每个地方可能不太一样。
4登记注意事项
一般办理结婚的地方在户口所在地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结婚登记处,先填写二张申请表,男女各一张,然后再将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婚检报告、照片三张一起交给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工作人员,他们会先审核相关证件,然后再正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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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婚龄:申请结婚登记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
二、登记机关: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申报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四、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五、承诺时间: 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对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开展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
六、登记费用: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交纳工本费,每对9元,所需材料复印费由当事人自理。
备注: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适用结婚登记规定。
七、友情提示:区政府决定于2007年6月1日起实行免费婚检。为了您和下一代的健康,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先到妇幼保健院免费接受婚前检查服务。
1、鼓楼区妇幼保健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36号
2、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六一中路77号
1、只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其他不需要了。现在婚姻登记程序简化,以前还需要单位介绍信之类的,现在都不需要,这要这两样,另外,准备三张两寸红底合照,当然,登记的地方也可以拍照。
2、办理的地点是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你们就应该去台江区民政局办理。
3、办理是即办即取的。不过现在要婚检。所以要先去区民政局拿一个免费婚检介绍信,到台江区的妇幼保健院检查一下(民政局需要他们在介绍信上盖章表示已经婚检过),接着拿着这个回到民政局就可以了。费用9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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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集体户要出具证明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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