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了结婚证离婚要退彩礼吗
1、办了结婚证离婚要不要退彩礼,需视情况而定:
(1)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考虑双方是否同居以及同居时间的长短,来综合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
(2)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婚前给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办理离婚后户口本上有显示吗
办理离婚后户口本上不会有显示,办理离异,是在民政局办理,或者法院判决,而办理户籍信息更改是在户籍管理派出所,离异后,只要没有去转移户籍或者变更户籍信息,在户口本上不会注册离异两字。
领了结婚证一般是不会退彩礼的,但是如果离婚时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是对方因为给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执意不退还的话,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为案由起诉至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主观:
可以的。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 未办理结婚登记 手续的;(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 领取结婚证 并同居生活的,只有给付礼彩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并以离婚为条件,才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条件,提出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分析: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未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可直接要求向另一方提出要求,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婚前男方给付女方彩礼实质上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赠与。双方未成功结婚登记,则赠与实现条件不成就,受赠人有义务返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不退还,则可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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