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天到一天。
补办结婚证的,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另外,当事人补领结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婚姻登记机关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一、补办结婚证需要几天
补办结婚证一般不需要多久。只需要当事人申请符合要求,当天就可补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只要满足双方已达法定结婚年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完全自愿等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补办结婚证的流程
补办结婚证的流程并不会十分复杂,所以所花费的时间其实也不多。
1、预约补办结婚证
可以在网上预约补办结婚证的服务,也可以当天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但是如果选择在周末或节假日办理相关服务,提前咨询好,因为不同地区补办结婚证服务时间安排也是不一样的。
2、准备相关材料
丢失一方的户口簿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
双方近期3张两寸免冠合影证件照。
补办结婚证必知清单
3、当天按时到达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①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文件;
②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③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④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⑤符合补发条件的,婚姻登记员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打算去补办结婚证的亲们不用担心补办时间太久的问题,只要按照正常的流程,相关材料带齐就可以顺利补办结婚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当天就可以的。 结婚证 丢失,需要其中一方带上双方有效的资料到其中一方所属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的,结婚证补办一般当场可以领取。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 结婚登记 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 结婚 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分析:补办结婚证证件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登记,发证。
补办结婚证所需材料如下:本人的户口薄原件(如是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如是复印件应当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相符;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部门予以更正)。现役军人须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本人的军(警)官证或士兵证及身份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补办当天就可拿到新证,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
1、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2、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
1、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相关法律倡导婚姻自由,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补办须持证件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如下: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4、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5、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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