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口可以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

异地户口可以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第1张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异地户口可以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我为大家带来关于异地户口可以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异地户口能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

      不能,只能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

二、结婚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成都高新区办结婚证在成都高新区民政局,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电话: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流程如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成都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两个外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2)、《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3)、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异地户口可以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异地户口可以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

成都补办结婚证材料如下: 补办结婚证所需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如果是丢失,需要开 结婚证丢失 证明。 (样式:我单位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法律主观:

领取结婚证只能在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地领取,不可以在异地领取结婚证。也就是说,想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带着材料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用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成都婚姻登记不是必须要预约。可以到现场直接办理登记手续。

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非成都户口可以在成都办结婚证,但前提是至少其中一方持有成都的市居住证。目前四川省推行结婚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服务,双方均非成都本地户籍的当事人可以凭一方的成都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成都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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