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不能在几月结婚

黎族不能在几月结婚,第1张

定亲

倘若小伙子与姑娘情意相投的话,小伙子必须告诉家长,然后请两名媒妁。她们是善于言辞,见缝插针的。穿着漂亮的花桶裙,戴着崭新的精制斗笠。用两条新毛包头上四个要好的槟榔到女方家“查”(查即试探女方父母对此婚事的态度)若女方家长辈开毛贴吃槟榔,则表示同意,接着双方就可商定放槟榔的时间及议价。时间多定于农历六月或八月的双日,象征成双成对。

放槟榔

良辰吉日到了,女方家热闹非凡,远近的亲戚都挑着糕点,携儿带女。还有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聚集于女方家等待“吃槟榔”。此刻两名媒妁拿出议定的实物及人民币(600个槟榔,约400人民币,光银一对)于客堂坐定后,女方父母便于桌上掀开毛贴,吃槟榔,此时都是成双对,父母或哥嫂。否则不吉利。

媒妁分送槟榔看辈份,大的给吃,小的只好自己讨吃,有时小辈想吃 槟榔竟把媒妁围得水泄不通。款宴时,女方家也只要两名妇女待客(忌寡妇)。桌上只四人、吃饭时讳忌掉筷,碰盘之类事发生。菜类多为双尾鱼 (即尾巴开的鱼),一般不吃肉类。媒妁送来的600个槟榔中,40个是刻上形色多样的花纹,这是专送给父母,至亲的。

结婚问日

男方筹足资金后,便于农历十二月份,又派两名媒妁挑着一对鸭、两小坛米酒、八个槟榔往女方家“问日”(问日包括择日,议商品价)。一般情况下,还得交给女方家400至600元人民币,桶裙两套,戒指一只,百斤以上的猪一头,米酒八坛,待男方家许诺后,女方家方同意择定吉日, 多定龙、牛、马、羊双日。

结婚、鸳鸯圆梦

结婚的前天,男方家派人挑了上述议价物品给女方,第二天晚便算结婚日。

送女,娶妻均在晚上。一到下午男方家便派族内两名女青年带上槟榔,香烟,糖果到女方家迎亲(须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到)。一入晚,嫂或 (堂表、嫂)帮嫁女梳妆打扮。完毕、女方姊妹或者表、堂姐妹簇拥嫁女抱头痛哭。哭声象征了对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感怀。依依惜别,姊妹要天各一方。悲喜交加。此时,姐夫(或堂,表姐夫)从簇拥的姊妹中,把嫁女 往外拉、两方争夺,哭声震天。姐夫也得拼命,若多个姐夫,便好办了。 一位出客堂,嫁女边哭边托着槟榔盘,让亲戚朋友吃槟榔。于是有两名或四名弟弟(表、堂弟)跟其后面。被一行乐队,敲敲打打送至男方村庄。 一到村庄,新郎伴郎便对弟弟、嫁女鞠躬,连行三遍。嫁女一踏进门槛, 鞭炮轰响,接着便拜堂(须穿上婚礼专用长筒)、一般均在鸡叫前、拜堂完后,闹洞房,通宵达旦、此晚夫妻两个不能洞房花烛月,强熬强耐。天一亮,亲戚朋友便蜂拥而至。喝喜酒,约上午10点钟,夫妻还得回娘家, 到女方家问候父母,叫“回路”。婚礼结束。

3黎族婚俗 - 特色编辑

黎族人在举行婚礼仪式时也用种种方式求得平安吉祥,他们的做法很独特。在结婚的那天,男方派几个亲属或好友带一些酒肉槟榔等到女家接新娘。在男方到女家之后,要马上把槟榔破开分给众人吃。当天下午女家请来几位妇女和几位男子作新娘的伴行。因为黎族结婚没有坐轿子的习俗,新娘便跟着迎亲的人步行到男家。在路上如果碰上山猪、蛇或死鸟等,新娘得立即转回娘家告诉父母。父母就要立即请来巫师,让他杀鸡驱邪。否则认为会给男家带去不吉利。驱邪后大家再次上路。当新娘到达男家门前时,新郎和他的父母及其亲属站在门口相迎。男家事先请来的巫师拿着一把剪刀跟在新娘后面,一边口念咒语,一边舞弄手中的剪刀,同时乱撒饭粒,送嫁的人也跟着拿些饭粒撒在地上。最后巫师用剪刀打破一个生鸡蛋认为这样鬼就不会缠绕新娘,使日后一家得到平安。

但也有的地方不请巫师,而是请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一手拿着钩刀和盛着生米的鸡蛋壳,一手拿着新郎的一件衣服念念有词,最后用钩刀柄把蛋壳捣碎。这样做的意思是请一切鬼怪妖魔之类吃饱以后不要来了,祝福新郎新娘平安,子孙繁衍。这时,男家门口还要点起一小堆柴火,新娘进屋时从当中跨过用以驱邪。

还有的地方是当新娘快要到达男方的村口时才换上新衣,伴随新娘的妇女用被单或者是布把新娘的头盖上,由伴娘领着做各种驱鬼仪式。这些仪式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驱除鬼邪,摆脱鬼邪的纠缠,保护新婚夫妇日后生活平安。

4黎族婚俗 - 特点编辑

吃物订亲

黎族青年男女恋爱自由,可结婚却不那么自由。男女之间婚姻的结缔,大都要经过父母的同意。如果男家看中了某女子,就得请媒人带酒、茶和槟榔前去说亲。说亲一般要经过四次。第一二次,主要说明来意,而女方父母也不表态。不过,女方的父母可以接受媒人带来的东西,但姑娘则不可以吃。因为父母尚未表示同意。到了第三次上门,女方父母同意了这门亲事,俗称"吃物订亲"。吃物,主要是吃男方送来的槟榔。相传,嚼槟榔在北宋时代就已成为黎族人民的一种嗜好。求亲时,以嚼槟榔作定情,已相沿成俗。这样,待第四次媒人再上门时,不光带食品、槟榔,而且要带钱、服饰等物。同时,和女方父母商议礼聘和吉期。谈妥之后,媒人再回去告诉男家。这样,订婚手续便告完成。

订婚有很多禁忌,如果女方家死了人或死人的周年忌日,男家不能去说亲。订婚的那天,双方父母不能梳头,否则,认为子女会染病。

订婚以后,一般在三四年之后结婚,也有五六年之后结婚的。婚期也有禁忌,如忌在单月举行婚礼等。不过,解放以后,这种状况已有了很大的改变。

舂米声中庆婚礼

黎族婚礼,宴席设置排列成一字形。然后,按照习俗:男女两家的亲朋艰好友分坐两旁,中间一对"正座"是新郎新娘的席位、母亲和伴娘、伴郎分别坐在"陪座"上。新良好和伴娘们入席后,先是面壁而坐,待至"咕喔咕喔"的舂米声起,才转过身来,开始饮宴。

舂米队伍是由男女两家的妇女六至八人组成的。各人手持木杵,轮番舂击木臼。舂一下,又大臼沿上碰一下,发出"咕喔咕喔"的响声,节奏明快,声调和谐,象征双方的新生活开始。

逗婚

黎族人的婚礼,独具一格,十分风趣,而以"逗婚"为高潮。

新婚过门的翌日,一早就得起床,为娘家做第一餐饭,以示勤快;还借这机会显示显示一下自己的才华。在新娘进入厨房时,伴娘们拿着小木棍跟着"保护",以防小伙子们把锅底黑涂到新娘脸上,当小伙子们要来抹黑时,伴们便使用小木棍,冷不及防的给敢于来犯者以迎头痛击。有的小伙子,可真的被打得鼻青脸肿,也有些姑娘被抹成花脸。之后,双方便兴高采烈地谈论起自己的"战绩"来。经过这场"混战"之后,新娘方开始做第一餐饭。吃完饭,开始送亲。实际上,这种"逗婚娘"的活动,其意义还在于为未婚青年举办村际联谊会。这是青年男女寻求爱情、幸福的一个良好机会。

中国法定婚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比如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海南岛是个多民族省份,少数民族较多,汉族是外来民族,海南岛的原始主导民族是黎族、苗族、回族。这三个民族,最早在海南的起主导作用的,又是黎族。早在几千年前,黎族同胞从越南出海向东行驶发现了海南岛,他们把上岸登陆的地方取名叫“东方”,也就是现在的海南省东方市,(因为从越南到海南岛是朝着东方行驶,可登陆这个地方又是海南岛的西面。)在岛上,为了生存,他们辛勤劳动,开垦荒山、刀耕火种、打鱼捉蟹,繁衍后代。黎族的婚姻制度很严,直到解放初期,黎族都不和外来民族通婚,人口增长很慢。所以,在海南岛,黎族人口目前只有五万多人。

黎族的男女都很开放,男的叫走婚,女的叫试婚,但有一条,男人不能和本寨的女人结婚,所以,黎族男青年必须翻山越岭到另一个黎族寨子,等到天黑,唱起山歌,对方寨子的女青年就会和你对歌,如果双方对的开心,女人的歌声会把男人引到她自己的小屋,但这时他(她)们谁也不认识谁、谁也没见过谁。在小屋里,他(她)们可以尽情的做爱,直到拂晓,但有一条纪律,天亮以前,男人必须离开小屋。通过一夜的交往,如果看中了对方,男人在离开小屋的时候会丢下随身带的弯刀,或其它信物,然后出门。女人要看中男人了,她会出门送你一个荷包,如果看不中,她会出门叫你:阿哥,“你的东西丢了,把带上”,那就是说你别来了,白白了。如果男人看不中女人,做爱之后,天亮前,你什么东西也别丢,走人。啥事也没有。第二天晚上,男人继续到别的寨子对歌、做爱,女人也继续应歌、接客试婚。

男女双方都看中后,男方会叫本寨子的首领、家人,带着聘礼到女方家求婚,选个好日子,男方家杀猪宰羊,把新娘娶来,在本寨子里大摆宴席,就算是暂时结婚同居了,黎族是不领结婚证的,一个月后,女方家人,把新娘接回娘家。在娘家,新娘又可以象以前一样对歌、接客试婚。新郎也可以到别的寨子对歌、做爱。在二年之内,如果男方不下大礼把新娘二次娶回,婚姻自行解除。二年内,如果男方下重礼再一次把新娘取回,二次娶回后,新娘从此之后安分守己,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不再接客试婚。

从此之后,新郎就是女方寨子的女婿,女方寨子的人都是新郎的亲人,天天都会有人到男方家吃喝,年纪大的男人、女人都是新郎的老丈人、丈母娘;年纪小的,都是舅舅、阿姨。直到现在,这种黎族的走婚风俗还没变。所以,在黎族,几十岁的女人没正式结婚的、抱着孩子在对歌的、新娘像老太的、老太象妖怪的都是很正常的现象。

现在,改革开放了,各民族也可以通婚了,但是,黎族同胞的婚姻习俗一直没变,在黎族寨里,没对歌的阿妹都很漂亮,大大的眼睛,雪白的皮肤,中上等的身材,比其它少数民族的阿妹都要漂亮,很吸引男同胞的眼球。可是她们黎族的婚姻习俗却叫汉族阿哥望而生畏,没人敢娶。

主要是海南有些人有种族歧视,觉得黎族的女生都是花心、会花钱之类的,觉得黎族男生都是会喝酒,然后喝完酒打老婆什么的。其实这些都是片面观点,首先不能全部否定的说黎族的女生都是花心的,只能说只有一小部分,再说了怎么能因为一个人而否定全部人呢?还有就是黎族的文化本来就是那种有客人来到家里面就要给他们喝酒,以表示对他们的尊敬和尊重,所以黎族的男生世世代代基本都会喝酒,这是已经形成了一种特定的文化的了,再说了不能因为一个黎族男生做的事情而否定全部人。最后再说一句,如果你是真的喜欢黎族的男生或者女生,就根本不会担心为什么不能娶她做老婆/为什么不能嫁给他之类的问题,足够相爱,你就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而纠结。

《海南岛志》亦曰:“岛之东西部,婚俗各有不同。(西部女子)及至十五六,男家再备具酒肉、金钱送女家,谓之‘押命’,或谓‘出槟榔’。是日,男女家均大宴宾客。又有所谓出新妇者,有男家请亲属妇女盛装往贺女家,女艳妆出,奉槟榔、蒌几袋。男家亲戚受槟榔,给封包一二元,谓之‘押彩’……至其东部诸地之婚嫁,男女两方凭媒说合后,即行出槟榔礼,与西部同,独无出新妇礼。”

可见,在黎族人民婚姻过程中,槟榔已经变成了聘礼的海南地方性语词的重要来源,这一过程是把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融合汉民族婚姻文化的结果。起初,在订婚、婚礼诸有关过程中,槟榔的用量都比较大,“动以千万计”,后来槟榔有的逐渐省用,不一定要千万才可,甚至有的根本不用,槟榔只具备有象征意义罢了。

槟榔虽然只是海南黎族地区的一种热带作物,但却成为诸多诗文描述的对象,前述愈益期《与韩康伯笺》等文笔都很优美,具有很强的文学性。除此之外,汉族诗人苏轼、朱熹等都有以槟榔为题材的优美诗歌流传下来,成为中国文学中的一枝奇葩。当然,种养槟榔的黎族人民更是有很多民间文学作品流传下来,为文学园地再添光彩,也是我们探讨和研究黎族的重要参考。

苏轼《食槟榔》诗曰:“月照无枝林,夜栋立万础。眇眇云间扇,荫此九月暑。上有重房子,下绕绛刺御。风披紫凤卵,雨暗苍龙乳。裂包一堕地,还以皮自煮。北客初未谙,劝食俗难阻。中虚畏泄气,始嚼或半吐。吸津得微甘,着齿随亦苦。面目太严冷,滋味绝媚妩。诛彭勋可策,推谷勇亦贾。瘴风作坚顽,导利时有补。药储固可尔,果录讵用许。先生失膏粱,便腹委败鼓。日啖过一粒,肠胃为所侮。蛰雷殷脐肾,藜藿腐亭午。书灯看膏尽,钲漏历历数。老眼怕少睡,竟使赤皆努。渴思梅林咽,饥念黄独举。奈何农经中,收此困羁旅。牛舌不饷人,一斛肯多与。乃知见本偏,但可酬恶语。”

在这首诗中,东坡先生不仅用生动、简练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槟榔的生长性状,而且还告诉了我们他自身吃槟榔的情形和感受。此诗可以和朱子诗句对照理解。宋代大思想家朱熹诗云:“忆昔南游日,初尝面发红。叶囊知有用,茗盌讵能同。捐疾收殊效,修真录异功。三彭如不避,糜烂土非中。”在这首诗里,我们可以得见朱子最初吃槟榔的感受,他甚至还很清楚槟榔的药用价值,由此可见南宋时槟榔已逐渐为广大的南方汉族知识分子所认识。

在槟榔诗文中,还应该提到的就是黎族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创造的民间文学作品,其中又以民歌为最多,兹节录两节:“口嚼槟榔又唱歌,嘴唇红红见情哥。哥吃槟榔妹送灰,有心交情不用媒。”“男重烟筒女槟榔,烟筒槟榔交游广。上村下寨情理重,烟丝槟榔大家尝。”槟榔成为一种文学题材是和黎族人民的日常生活实践是分不开的。东坡先生被谪海南,多与黎族人士交游,槟榔成为他笔下的描述自是当然。朱子为一代圣贤,以槟榔入诗,亦可算贯彻了他“以文入诗”的主张。有两位作为榜样,后人再作许多槟榔诗文也就不足为奇了。明清时期就有很多有关槟榔的诗文流传下来,丰富了我们的认识,也为我们今天研究黎族的槟榔文化提供了很多极有价值的资料。

 槟榔作为一种实物,在黎族人民观念中成了一种象征,展示了黎族人民社会交往的规则,其主要的社会功能在于礼仪的表现,具有维护社区内部稳定的功效。

夫妻关系。丈夫是一家之主,享有家庭经济和其他事务的决定权,妻子虽处于从属地位,但大事要事丈夫仍要与妻子商量。在生产劳动中,夫妻分工合作:丈夫犁田、耕地、砍山栏、砍柴、狩猎、修缮房屋、编织竹藤制品、制作生产工具、主持家庭祭祀仪式等;妻子则拔秧、插秧、除草、收割、挑水、舂米、煮饭、纺织、饲养家禽等。在处理家庭事务中,如耕地、牛只的买卖、修缮房屋、子女婚姻等重大事情,均由两人商量决定,再通报其他家属和族人,妻子如不同意,丈夫亦不擅自主张。生产上互相帮助,生活上互相关心、体贴。空闲时间丈夫帮助妻子管教子女,挑水做饭,饲养家禽;妻子则帮丈夫管理家庭事务,砍柴,养牛等。汉族的“三从四德”等封建礼教在黎族地区中影响不深,所以黎族社会没有男尊女卑的思想。婚姻一般都是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合的,因而离婚现象不多。夫妻间都严格要求自己,不忘恩,不背德,不丧义,不做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

关心爱护子女。黎族对子女的养育非常重视,把子女视为自己生命的延续,家中之财富。爱护子女,胜过爱护自己,宁愿自己受饥挨饿,也不让子女受苦。为了子女的幸福,不辞辛苦,日夜操劳,把养育子女当作自己最大的职责。在黎族社会里,虐待或抛弃子女是不存在的,生男生女一视同仁。即使是收养的,也与亲生子女一样对待,一样疼爱。

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职责,父母是家庭幸福的标志和象征。尊重父母、赡养父母是黎族的传统美德。人们在劳动时,尽可能地让父母做些轻活;生活上关怀备至,父母如有病痛冷热,子女们会尽心尽力,热情照顾。在家庭事务的处理中,尊重父母的意见,即使要和父母分家,也必与父母商量,征求意见,不自作主张。分家后,媳妇不仅做好自家家务,还帮公婆挑水、舂米、做饭。新媳妇入门后,往往晚睡早起,给家里挑水,还要主动给伯、叔等亲属家挑水。

兄弟、姐妹、妯娌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兄弟姐妹情同手足,福祸与共,休戚相关,平等互爱。黎族中一家内的几个兄弟结婚后,大家只分住但不分灶,仍然共同劳动,共同赡养父母,这样的家庭被视为最幸福的家庭,倍受社会的称赞。

凡有婚丧节庆,兄弟姐妹共同操办,互相帮助;父母健在,兄弟姐妹平等相待;父母去世,为兄的必负起养育弟妹的责任,所以人们常说“兄似父,嫂似母”。姐妹妯娌之间关系也十分融洽,互帮互爱,家里的事一般在嫂嫂的指导下,共同操作,互相协助,为姑的有帮助嫂嫂理家之责任,为嫂的有抚养姑姑之义务。

家庭禁忌。哥哥忌坐已婚弟弟的床,忌穿已婚弟弟的衣物,忌用弟媳的斗笠、腰篓,忌与弟媳同桌吃饭和碰撞,路上相遇弟媳要主动让路;公公与儿媳、兄弟与姐妹之间忌讲粗话脏话;男的不能动女的衣裙、针线、纺织工具,女的不能动男的粉枪、尖刀、弓箭等狩猎工具。

千百年来,人们不但要求父母、继父母不虐待子女,而且父母去世后,还要求哥哥嫂嫂抚养照顾弟弟妹妹。若哥嫂虐待弟妹,也同样会受到谴责。

总之,在黎族的家庭中,一般都把赡老扶幼、教育后代作为道德规范来遵守,从而使黎族人民养成了敬老爱幼、与人为善、以诚相待、热情好客、礼貌谦让、从善弃恶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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