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双方都是非厦门户籍的,不可以在厦门领取结婚证,必须前往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有一方是厦门户籍,一方不是厦门户籍的,则可以在厦门领取结婚证,前往厦门的户籍地民政局领取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1厦门领证结婚在哪里
在厦门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必须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在厦门,才能在厦门登记结婚。如果两个人的户口都不在厦门,那虽然都在厦门工作,也还是不能在厦门登记结婚的。
2)若男女双方都是国内居民,就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办理;若有一方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那就属于涉外(境外)婚姻,必须在市民政局办理。
需要携带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页)、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一方是军人,没有户口本,则凭军官证和部队开具的证明);
2)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张;
3)2人的近期彩色合照大两寸的3张,必须是蓝色底或者红色底;
4)办理手续费:RMB 9元。
各区登记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思明区婚姻登记处:思明区中山路名汇广场地下一层婚育服务中心,电话:2663960、2663961;
湖里区婚姻登记处:湖里区禾山路242号,电话:6033935;
集美区婚姻登记处:集美区杏林高浦路909号,电话:6289799;
海沧区婚姻登记处:海沧区海裕路198号公共卫生大楼,电话:6583779;
同安区婚姻登记处: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2里78号,电话:7315362;
翔安区婚姻登记处: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1楼,电话:7889517。
2厦门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厦门结婚登记办理[ 查看全文]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厦门婚姻登记办理地点选择指南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周岁怎么计算?是否到结婚年龄?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厦门婚姻状况公证办理指南
厦门婚姻状况公证处地址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什么是直系血亲三代旁系血亲
6、双方自愿结婚
7、双方均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哪些
办理材料
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厦门婚姻登记关于户口簿的要求
2、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同户口薄信息不一致处理方法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办理指南
4、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厦门婚姻登记关于照片的要求
温馨提示: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厦门结婚证办理材料要求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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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结婚证办理材料 出国人员华侨结婚证办理材料
外国人结婚证办理材料 军人结婚证办理材料流程
办理流程
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查验当事人提供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指南
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6、颁发结婚证。
厦门结婚证办理流程指南
厦门结婚登记办理流程图解
厦门婚姻登记注意事项
厦门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
厦门各区婚姻登记处现场预约地址服务时间
思明区 湖里区 海沧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厦门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厦门婚姻登记办理地点选择指南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
婚姻证书费:9元/对
3厦门集体户口怎么领结婚证呢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时所需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时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4厦门市如何补领结婚证书
(一)当事人婚姻登记证件遗失、损毁或内容有误。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须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或原婚姻登记证是由本机关办理的。
(三)当事人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当事人一方到场的只能补领本人的一本。
(四)当事人依法办理过婚姻登记,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五)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
提交材料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簿(或集体户的个人页原件及户主页复印件)[还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的复印件一张(此复印件可到婚姻登记处参考范本后复印)] 3、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办证时间、地点及注明现两人仍然是夫妻关系的证明。 4、双方3张大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长X宽)6X4CM〉 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办事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补领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
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规定:结婚证书工本费9元/对。 办理地点 思明东路56号名汇广场-1层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0 每周一至周四下午:2:305:10 (遇夏令时,下午对外受理时间自动调整为:3:005:40)。
根据《婚姻登记工资规范》第三十六条至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结婚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五)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六)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七)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八)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九)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十)祝贺新人。
法律分析: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内地居民办理 结婚登记 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 身份证 ,如果只是其中一方的户口为异地的,可以双方一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 结婚 登记。 如当事人双方都不是当地户籍的,是无法在当地办理 婚姻登记 的,需要回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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