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结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深圳结婚需要带什么资料,第1张

法律主观:

办理结婚证 准备材料如下 1、双方当事人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 结婚登记 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一、深圳结婚登记材料

 1、户口簿

 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或户口簿上无当事人公民身份号码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2、身份证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4、照片: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深圳结婚登记条件

 结婚登记业务办理条件: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且双方或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可到该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男女双方自愿;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办理地址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原区检察院);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与南头街交叉处(西南角);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大楼13楼1305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4区龙井二路99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六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93号园林大楼2楼;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沙坣社区东纵路145号旭丰楼东座9楼(国税大楼);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4: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综合楼1楼;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光明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三楼;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管委会五号楼一楼大厅;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深圳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1、深圳领结婚证需要带两种材料,分别是: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需要提供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结婚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男女双方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户口证明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申请。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或者是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3)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4)再婚人员提供特殊证明,如法院判决的离婚证书;

(5)婚前体检根据当地不同规定来做。

2、审查。婚姻登记部门负责人员对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人员经审核以后,如果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才准予登记签发给结婚证。如不符合登记要求则应当出份书面说明并且给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深圳市户籍居民(一方是深圳户籍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三、当事人提交3张相同的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四、再婚的提供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预约:

  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和婚姻登记机关现场自助录入等方式办理。

  温馨提醒:婚姻登记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可以预定两个月内工作日。

  结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整个程序约30分钟)

  深圳结婚证费用:工本费9元

  各区登记处地址在: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太宁路73号罗湖区福利中心大厦3楼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周六上午本处只办理已完成婚姻登记预约人员的申请;(周六下午、周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元旦、情人节、七夕、劳动节、建党节、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的上午将办理结婚登记服务,请及时上网预约!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福民路 123 号福田区委区政府大院内,东面出口旁边的平房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康园路民政公寓一楼(愉康大厦附近,从赛格电子的正门和愉康大厦那条小路走进去,可以看到指示牌)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及每月末最后一天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周六、日,每月最后一天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盐田区沙头角径口村63号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楼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周六、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宝安区民政局内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园林大楼2楼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周六、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希望可以帮到你

希望采纳

在深圳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主要分为身份证件材料、无配偶及无血缘关系证明材料和结婚证照片三类。具体请看以下情况,一方为深圳户籍居民,另一方为:一、中国大陆居民1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当事人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可在登记处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3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彩色、黑白均可)。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一)深圳市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香港居民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有效期6个月)。(三)男女双方当事人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可在登记处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2 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办事说明:三、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一)深圳市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澳门居民1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2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有效期6个月)。(三)男女双方当事人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可在登记处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2 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办事说明:四、外国人(一)深圳市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外国人1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证明有效期6个月,证明材料是外文的须提供登记注册的翻译机构的中文翻译件,费用自理)。(三)男女双方当事人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可在登记处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2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办事说明:五、出国人员、华侨(一)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出国人员、华侨1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证明有效期6个月,证明材料是外文的须提供登记注册的翻译机构的中文翻译件,费用自理)。(三)男女双方当事人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可在登记处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2 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法律主观:

一般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以及本人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分析: 1、户口簿,2、身份证,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照片: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三)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五)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六)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外地户口在深圳领结婚证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那如果一方户口在深圳,另一方是外地户口,这种是符合在深圳领结婚证的条件的。

一种是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但是一方用深圳居住证或者双方都有深圳居住证,那是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结婚证。

中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领取要求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外地在深圳领结婚证要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两人半身免冠二寸彩色合影照片、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双方照片颜色须得统一;

4、一方或者双方的深圳居住证。

深圳异地领结婚证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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