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需要准备的东西带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需要准备的证件包括: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新房布置
1、新家布置用品
2、家具
3、家电
4、床上用品
5、窗帘
服饰部分1、女方婚纱、头纱、手套
2、女方礼服
3、女方送客服
4、女方手包
5、女方婚鞋
6、女方内衣、睡衣
7、女方丝袜
8、女方配饰
9、男方西服
10、男方礼服
11、男方衬衫
12、男方领带、领结、皮带
13、男方皮鞋(黑、白)
14、男方袜子(深、浅)
15、男方袖扣、领巾等装饰
16、男方/女方眼镜/隐形眼镜
17、男方内衣、睡衣
18、双方父母服装
19、伴娘礼服、礼物
20、伴郎领带、礼物
首饰部分1、钻戒
2、对戒(真、假)
3、中式手镯(配旗袍)
4、信物或礼物(如对表)
食品部分1、喜糖
2、红枣
3、花生
4、桂圆
5、莲子
6、瓜子、开心果等干果
7、白酒
8、红酒
9、啤酒
10、香烟
11、软饮料、酸奶等
12、茶叶
小物及现场装饰部分1、海报或易拉宝
2、来宾名单(易拉宝
3、菜单
4、迎宾牌
5、戒枕、戒指盒
6、交杯酒杯
7、情侣公仔
8、香槟酒瓶套
9、荧光冰块、荧光液
10、蜡烛
11、喜糖篮、花篮
12、气球
13、同心锁
14、红地毯/白地毯
15、椅背纱/装饰纱
16、红酒贴
17、喜贴
18、签到本
19、签到笔
20、席位卡、夹
21、喜字
22、火柴
23、红包(大、小)
24、床撒
25、喷桶
26、喜糖袋
27、回礼小礼品
28、打火机
29、结婚请柬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