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要准备以下事项: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本人户籍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外国人须持有:
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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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需要准备的东西清单如下:
2、红纸:买回来裁剪好,便于婚礼当天早上压井盖、桥头用,女方家和新婚房小区周边。
3、窗户纸。
4、婚床摆放枣生桂子(早生贵子):购买大枣、花生、桂圆、栗子(寓意:早生贵子百年好合)放在床上。金纸:4张;金砖:选用两块砖,用金色的纸包上,欣赏踩金砖上床坐福。
5、宝斧:儿媳妇接、坐斧(福),木制工艺斧即可。
6、婚鞋:新郎的婚鞋放在新娘家,丈母娘在新郎鞋里面压钱两只钱数一样,一共是双数,有讲究的是四平八稳,寓意新郎四平八稳,平步青云。由新娘妹妹或弟弟给新郎换上,新郎要给红包回礼。新娘的婚鞋在新郎来之前,伴娘团先藏起来,为难一下新郎。找到后才能给新娘穿上,接走。
7、红包:改口、堵门、坐床、撕窗户纸、换鞋、做游戏等(每包可分为大小红包,一般改口是大红包,堵门或者坐床等用正常红包)。
8、喜字:大小不一喜字。新娘家/新郎家防盗门大门楼洞门上家具上床上墙上楼洞等等(玻璃上可以贴静电喜字贴,很方便)。由远处往家里贴,这叫“喜从外来喜进门”。天刚刚亮就开始贴,占一个“日子越过越亮堂”的好彩头。
9、手持礼宾花:接亲、新房门口、酒店门口一般一次8—10个左右。
10、离娘肉:离娘肉是中国结婚民俗中的一种礼物。在婚礼当天迎娶新娘时,男方要准备几斤猪肉给女方送去,或者一侧整个肋骨,这个肉呢,就叫“离娘肉”。男方家长用粉纸包好离娘肉,上面摆放宽粉,大葱两根,用红线系好。伴郎拿着,由新郎对丈母娘改口时,送给丈母娘。女方要分割一半回礼给婆家。
11、聚宝盆:一般选用两个红色{金色}脸盆:里面摆放木梳、镜子、红手绢、辣椒、别针、顶针、火柴、针线盒,金元宝,苹果,莲子,面食做吉祥物等等。所有的物品一定是双数。用红布将聚宝盆包起,称为“包福”注意别系上,最好用别针别住就可以。新娘进婆家的时候,从伴娘手里接过聚宝盆就是接福。
12、红腰带:结婚当天,有一个关键环节就是扎红腰带,红色的布6尺6,做成两个红腰带。丈母娘家准备,并且在红腰带里面压钱,钱数为双数,比如200元。新人互相围在腰间,围的时候注意不能绑,要搭上,注意一定要“活结”,意义就是没有心结,生活和顺,没有疙瘩的意思,围的时候可以念叨着“腰缠万贯”,象征着婚后财源滚滚。
13、红白线:女方准备红白线两份,女方家长把钱系在红白线上,分别缠绕在新郎新娘手腕上,寓意新人红红火火,白头到老。
14、坐福(福垫):新房婚床上,新人坐福。
15、压床:新郎家找未成年男孩或者女孩,与新人一同坐在婚床上,取其百子千孙之意。
16、四季果、喜糖:用于新娘家,新房桌子摆放。
17、饺子:每个碗里盛6个饺子(六六大顺)或者更多,一定是双数。饺子也称元宝,新郎新娘,伴娘伴郎一起吃饺子,吃双不吃单。
18、宽心面:红色鸳鸯碗一对、长生筷子(两双红色筷子用红线系上)。
19、鞭炮:盘成心形摆放,新房门口,酒店门口。
20、签到本:来宾签到,写祝福词、登记礼金做为婚后的永恒纪念。
21、签字笔:写请柬、题名录上面签字用席位卡。
22、礼品袋:回礼用装酒、糖、烟,作为对宾客的回礼。
23、喜糖、喜糖盒:家里摆放酒桌席摆放糖盒。
24、饮料:果汁、碳酸饮料。
25、喜酒:啤酒、白酒、红酒。
26、喜烟:招呼亲朋好友及酒席桌上摆放。
27、气球:新房装饰用、气球门。
28、道具戒指:用于婚礼新人交换戒指使用。
一、结婚基本清单
1、物品准备之衣物篇
新娘衣物:晨袍、出门纱、主婚纱、敬酒服、高跟鞋、平底鞋、内衣、胸贴、打底裤、薄丝袜以及备用的薄丝袜。
新郎衣物:衬衫、西装、领带/领结、皮鞋、袜子(黑白两色或同色两双)。
伴郎伴娘衣物:伴娘服以及鞋子头饰、伴郎服以及鞋子领带、花童衣物。
父母衣物:妈妈爸爸的服装,一人各一套,以及相关的装饰用品(比如妈妈的披巾、丝巾等)。
2、物品准备之食物篇
香烟喜糖
婚宴酒水(可自带,可在酒店买,具体看酒店情况)
零食干果(在婚房布置中不可缺少的物品,主要是花生、瓜子、莲子、红枣等寓意良好的干果)
结婚蛋糕(有些人婚礼有,有些没有;有蛋糕的,有些人是自己买的,有些酒店会送)
3、物品准备之装饰篇
婚房装饰:气球、彩带、鲜花、照片、喜字、娃娃、纱幔、床品四件套等。
婚车装饰:鲜花、气球、娃娃、拉花、彩带(租赁婚车的话,他们会帮你装饰的)。
路上装饰:喜字、喜联、鲜花、彩带、气球(有些新人会在楼道和大门处也做一些喜气的装饰)。
4、物品准备之零碎篇
接亲物品:红雨伞、接亲游戏相关物品(一起玩起来呀:结婚玩的游戏有哪些 接亲游戏大全)、保证书、小红包、蒲团(有些新人会给父母下跪敬茶)。
伴娘携带物品:新娘包、纸巾、湿巾、针线盒、别针、补妆用品、吸管(新娘喝水)、姨妈巾、备用外套、小零食、水杯。
其他物品:请柬(也可以用电子请柬,这样就不用花钱买实体的了!)、伴手礼。
1、新郎用品:男士套装、男士礼服、男士衬衫、男士领带、男士领结、男士皮鞋、男士袜子、袖扣、围巾及其他饰品、眼镜、隐形眼镜。
2、小项目和网站装饰:海报或简单,客人名单,快乐的糖果袋,欢迎卡,戒指,酒杯,情侣,蜡烛,花篮,气球,轻,椅子背纱/装饰纱,快乐的贴纸,登录书,登录卡,座位卡,性格快乐,红包(大、小),小礼物回来,彩色的丝带,尊重杯(最好的丈夫和妻子的姓),龙和凤凰城蜡烛。
3、食品:糖果,红糖,花生,龙眼,莲子,其他干果,白酒,红酒,啤酒,啤酒,香烟,饮料,茶。
4、新娘用品:新娘婚纱,面纱手套,新娘礼服,婚纱,新娘手提包,新娘婚纱,头巾,项链。
5、婚礼当天新娘和伴娘的必需品:零食和水,婚礼流程表、止痛药、创可贴、棉球卫生巾,手帕,备用长袜,头发定型喷雾;
口红、吸油,化妆品,香水,手机树和备用电池,红包,安全别针,眼药水,备用眼镜和保健产品,多余的首饰(耳环、项链、手镯、发夹、呼吸清新剂,婚礼策划人员联系人列表。
6、婚宴:喜庆糖果、自备酒、香烟、火柴、鞭炮(禁烟区不需要准备)、彩带、花瓣、签名簿、新人婚纱照。
7、其他物品:钻戒、对戒、手链(配旗袍、龙凤衣)、新家布香用品(气球丝带等)、家具、家电、床上用品、商务窗帘、压床娃娃。
结婚要准备什么物品?
婚礼用品准备:喜贴、喜字、红包、拉花、喷物、结婚戒指及相关首饰、新娘化妆品、烟、酒、饮料、糖、花生、瓜子、预定鲜花、购买水果、预定蛋糕、购买爸妈衣服及伴娘和伴郎衣服,小花童衣服。
服饰部分部分:女方婚纱、头纱手套、女方礼服、女方团圆饭、回门服装、女方手包、女方婚鞋、女方内衣、睡衣、女方丝袜、女方配饰、头饰项链、男方西服、男方礼服、男方衬衫、领结、皮带、男方袜子、袖扣、领巾等等。
食物部分准备:喜糖、红糖、花生、桂圆、莲子、干果、白酒、红酒、啤酒、香烟、饮料、茶叶等。
礼仪物品准备:确定婚庆礼仪公司、婚礼主持人、选定婚礼音乐、调整节目策划书、婚礼化妆预约、确认婚礼当天的造型、婚礼车辆预约、确定婚车数量、预约扎彩车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定好布置鲜花、确认手捧花彩车的样式等等。
婚宴物品的准备:估计来宾的具体人数,估计酒席的具体数量、选择婚宴的地点、确认酒席的菜单、价格等等,确认一下婚宴现场的音响效果如何,与酒店方协调婚宴布置的详细细节情况。
婚礼当天的物品准备:唇膏、粉底、手机备用电池、红色安全别针、眼药水、护理用品、备用隐形眼镜、备用耳环、项链、手链等等。
新郎伴郎必备品准备:备用衬衫、备用领结、领带、备用短袜、备用鞋带、药用纱布手帕、剃须刀等等。
宴会厅物品的准备:喜糖、酒水、香烟、火柴、彩带、花瓣、签到本、签到笔、新人的结婚照等等。
1服饰类2新娘服饰 晨袍、婚纱礼服、配饰、婚纱、头纱、手包、婚鞋、胸贴、打底裤、回门便服、伴娘服。3新郎服饰 西服、衬衫、领带/领结、皮带、皮鞋、伴郎服。4婚房布置用品 喜字、床上用品、拉花纱幔、气球、压床娃娃、婚联、枣生桂子、瓜果盘。5婚宴现场布置 喜糖、婚宴酒水、席位表、礼金簿、签到笔、婚礼音频、婚礼影像资料等。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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