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该以登记为准,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婚后取得的,但是,不能简单认为房屋产权是在婚后取得的,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全额出资,房屋产权证也登记在购房一方名下,应当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形属于个人财产形态的转化,即从货币转化为房子,不影响财产的归属。,婚内购买的房屋,婚后产生纠纷需要申请保全的,申请人可以写申请书和准备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第二条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是合法的,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房产的财产属性问题。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结婚前买的房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该房产也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如果登记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婚不会改变房子的产权属性;如果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前首付付了一部分,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结婚之前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应进行充分协商,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 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房产证上都可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只不过双方要事先协商好房产份额配比。因为当房产证上同时出现两个业主名称时是要分大、小产权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产权后双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这样也不会产生纠纷;
2、各方出资赞助买房钱款约定清楚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来达成,在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因为如果双方分手,在无任何协议或者凭证的条件下,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两人归双方共有,父母也无追回这笔出资钱款,岂非不公平;
3、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 婚前情侣买房要慎重,财产公证或者签署协议是共同买房的必要前提。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如果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好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
4、贷款买房后还贷月供务最好签协议 现在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的格外严格。未婚情侣贷款买房,一方有不良记录如刷爆信用卡,又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不能贷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话,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买房双方在非配偶关系下,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者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
二、结婚之前买房子,婚后房产证必须写上配偶的名字吗
1、房产登记由权利人申请,可以是单方或者婚后夫妻双方的名字,但不是必须要加上对方的名字;
2、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以登记为准。 婚前房产证加名:对于婚前买房婚后想加名的购房者,购房日期早于结婚日期的,办理商品房登记时不能直接办理加名手续;
3、可以在领产权证后,按照夫妻婚前房产加名的条件和流程办理。;
4、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流程:还清贷款后,由银行向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然后夫妻双方再带上房产证、土地证、结婚证、契证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 房产证加名需谨慎,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承担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是夫妻个人婚前财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一般为其个人房产。但如果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添加名字的,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给另一方的行为,而且已经发生了房屋产权变动的法律效力,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本上一个人的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本上一个人的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1、若是在与其配偶结婚前的当事人购买的房子,并且是已经还完房贷或者是全款买的则是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2、若是在当事人与其配偶结婚后购买的房子,那不管是写一个人名字还是两个人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二、父母赠与房产算夫妻双方的吗
结婚后父母出钱为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屋,可以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父母在赠送时已经明确的说明是给其中某个人的才可以认为是个人的财产。夫妻双方结婚后由其中一方的父母出钱为其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是对一方的赠与,该房子是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
三、男方无法证明出资可否要求分割房产
在我国男方若是无法证明出资如果能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能要求分割房产的。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结婚前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双方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图章、婚姻证明、契税完税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扩展资料
办理房产证流程
开发商通知购房者办理房本。
开发商会在购房者入住之前,要求购房者准备好所需材料,也有一些开发商是在购房者入住之后要求提交材料,具体时间以开发商为准。
购房者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商品房预售合同》;
② 面积补差协议(现房的话,无此协议);
③联机备案表原件(现房的话,无联机备案表) ;
④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
⑤婚姻证明
未婚:2015年开始不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但本人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栏应注明“未婚”字样;
已婚: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异为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丧偶:配偶死亡证明及本人户口本婚姻状况注明“丧偶”字样;
⑥契税完税证明(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
⑦ 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
⑧户口本复印件。
不动产登记处理申请流程
开发商将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
开发商会将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进行统一处理,处理结束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通知开发商领证。购房者拿到房本。
一般来讲,自入住之日起180天(现房)-730天(期房)内,可拿到房本。由于房屋的类型不同、开发商的办理速度不同 ,办理期限以实际情况为准。(注:如果是贷款买房,房本办理完成后不一定会发到自己手里,有些银行会将房本留在银行内,有些则没有要求;如果是全款买房,房本办好后,开发商会统一寄给你}
参考资料
:房产证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一、《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一)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四)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法律主观:
结婚前的房子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双方的名字就算 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登记双方的名字则算 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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