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就不要再后悔了,因为你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既然做出了,就要勇于面对现实,后悔只能增加自己的悲伤情绪,如果是因为自己不珍惜感情,那就以后好好珍惜感情吧。
复婚不是关键,关键是你们两个人能不能把生活过好,把家庭建设好?吵架,每对夫妻生活在一起难免有不同意见,要学会用另一种方式去处理分歧,而不是吵架。如果吵架了,要知道床头吵床尾合……男的要主动认错!在婚姻中学会“宽容”“体谅”“原谅”……建立共同的目标,让生活变的更好,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变为亲情延续一辈子!
如果要复婚,如果只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对方的幸福,那么你们两个在一起还会因为“私欲”而吵架……如果事事为对方着想,只为对方的幸福而努力,这样的夫妻会离婚吗?爱是付出,不是索取,如果你想要的复婚是为了你自己的利益,去索取,那么我认为是不乐观的!太年轻易冲动就努力学会成熟,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多一点理智。希望你另一半也明白这些道理,并去改变,你们两个人好好的构建一个和谐的家庭,幸福美满的过日子。遇事要知道冷静,想骂人,先在心里算10个数再讲话。真的还爱TA,还想给TA幸福,就去改变,就去重新烂漫的追求TA!祝你幸福!
所谓草率地离婚,这句话不符合逻辑的,你把离婚当儿戏吗?或是你本身就草率地结婚,觉得两人相处当中发现彼此跟恋爱时不一样了,离婚之后找不到更好的人,打算将就过,如果是有孩子,对孩子而言是及其不负责任的,一个没有爱的家庭,直接影响孩子的性格,自卑,孤僻,内向。
提起导致夫妻离婚的十大原因盘点,大家都知道,有人问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另外,还有人想问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哪些?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什么原因导致离婚,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导致夫妻离婚的十大原因盘点
1、导致夫妻离婚的十大原因盘点: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导致离婚的原因有哪些?
结婚的时候总是想着白头偕老,比翼,百年好合,永结同心,如胶似漆,如鱼得水……美好生活的愿望和祝福的形容词无数,然而,人有七情六欲,在夫妻共同生活中,生活的各个方面,难免不使夫妻之间产生许多误会,甚至转化成激烈的矛盾,最终难以调和,因而离婚这种现象也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离婚百分之90以上都是为了性。
离婚的原因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目前在我们,离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中了三点,夫妻缘尽。
1、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尚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女方提出离婚十大原因。
2、因移情别恋、“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的离婚;婚姻破裂10大原因。
3、因性格、观念、志向、习惯等不同而导致的离婚;
4、一方或犯有重大过错,或者一方有、饮酒、等嗜好,且不能节制或彻底戒掉,因而导致离婚;
5、一方具有生理缺陷或患有疾病,久治不愈或无法医治,影响夫妻生活,因而导致离婚;导致离婚的原因排行。
什么原因导致离婚6、“劳燕分飞”型的,常年不在一起生活,缺少思想沟通,最终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
2、导致夫妻离婚的十大原因盘点: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哪些?
3、导致夫妻离婚的十大原因盘点:什么原因导致离婚
女人离婚后99%后悔。
4、导致夫妻离婚的十大原因盘点:导致年轻夫妻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我觉得是压力大,沟通少。婆婆搅和婚姻是作。
不成熟。不能够低头。
5、导致夫妻离婚的十大原因盘点:造成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哪些?
离婚是一种对婚姻无可奈何的,夫妻双方及子女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那么,是什么导致了现代夫妻感情的破裂呢?从心理学的视角来看,闹离婚是夫妻心理期望错位的必然。期望是一种心理活动,是对未来发展的主观设计与估计。
准备结婚的男女心理上都会有相当的期望,而在婚后或长或短的日子里,生活现实与心理期望不能合拍,心理上就会产生厌倦、失望情绪,丧失对婚姻的信心,导致离婚。2021年离婚率统计。
具体地说,有的夫妻虽系自愿结合,但因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又没有注意双方关系的调适,感到缺乏共同语言,经常出现口角,最终因现实生活与心理期望的错位而感情破裂;也有的因夫妻的心理错位,矛盾日渐突出,一方为寻找精神寄托和心理慰藉而涉足外遇,了夫妻间的凝聚力,从而使对方无法忍受,不再维持婚姻关系;有的因夫妻一方发生某种变故,如出国定居、坐牢,或因夫妻间的私生活不协调,如、无能,背离了原本对婚姻生活的理解和期望,造成家庭悲剧的不可避免。
这些因夫妻心理错位导致的“感情破裂”,有着非常复杂的构成,必须针对具体的婚姻矛盾进行具体的分析。
以上就是与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哪些相关内容,是关于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哪些的分享。看完导致夫妻离婚的十大原因盘点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姻登记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当事人结婚登记声明书真实性难以把握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由各单位人事部门为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规定,而以当事人在申请结婚登记时,向婚姻登记机关做出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个人声明为准。加之目前的婚姻登记系统未能实行全国联网,跨省的当事人信息异地婚姻登记机关无法查证,这样就会出现某些当事人出于种种原因隐瞒自已的婚史,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虚假声明书的情况,从而不可避免的造成了重婚现象。
(二)当事人草率结婚、离婚现象突出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出具证明的规定,加上社会上过于开放的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某些男女青年在恋爱结婚上不负责任、草率行事。有的一见钟情后就轻易许身或同居,草率结合,而结婚后不知道怎样经营婚姻,又因为性格不合、家庭矛盾、生活琐事等原因赌气离婚,这不仅造成夫妻双方和两个家庭受害巨大,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据统计宜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01年至2010年办理协议离婚共4543条,2011年至2018年离婚登记共10134条。(三)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难以查证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婚前检查,把是否进行婚检的权利交给了婚姻当事人。很多人因怕麻烦或出于对自已身体状况的自信或隐瞒,选择不进行婚前检查而直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登记。而在当事人不进行婚检,不提供婚检证明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无法判断婚姻双方当事人是否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若当事人患有疾病而引发了行政或民事诉讼,婚姻登记机关往往要为此承担后果,这造成了婚姻登记机关工作的极大被动。
(四)当事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断定
婚姻登记涉及当事人重大人身关系变化,《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是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而婚姻登记员因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无法界定当事人是否具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否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存在的尴尬情况是,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当事人在离婚登记时隐瞒欺骗并且无异常表现,能够独立完整履行登记程序,顺利办理离婚,但事后,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当事人或家属可以拿出权威机构的鉴定,证明当事人在办理登记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同样给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带来极大被动。(五)地区管理差异导致当事人办事难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权为双方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而外地户口的当事人,登记时遇到证件出现问题解决起来就非常困难。如有些外地户口本为手写,字迹潦草,多一笔或少一笔的现象经常出现,即使打印的也有错字或错行现象,更有甚者变更项目在原地涂改也不盖章,这样的户口本拿到婚姻登记处无法使用。而当地公安部门本应按职责及时进行更换,但出于种种原因户口本未能及时进行更换,当当事人来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时,会误认为是婚姻登记机关故意刁难而不办理,将矛头直指婚姻登记机关,这不利于婚姻登记机关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干群关系。
二、结婚登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原因 (一)现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做出不负责任的虚假声明,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本应由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需要婚姻登记机关来承担。而婚姻登记机关恰恰又没有核实婚姻真实状况所采取必要手段的措施。这一责任与措施相脱节的状况,导致了婚姻登记机关在管理中存在漏洞,甚至有可能被诉诸公堂。 (二)执法机关地位不受重视
婚姻登记机关实际上具有行政执法权利。出现婚姻登记机关不受重视的原因在于,很多人没有将婚姻登记机关视为执法部门,而仅把它看成是领取结离婚证的办事机构,婚姻登记执法一直没有被知晓、理解和接受。建国几十年来,婚姻登记管理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比起其他一些执法机关,婚姻登记执法一直处于弱势地位,没有在应该进行执法时长出獠牙,未能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三)部分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
一是部分单位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不负责任地出具某些证明或拒绝出具应该出具的证明,一旦婚姻登记出现问题则互相推诿,干扰婚姻登记机关正常执法。二是部分个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只要办不成婚姻登记,便不分青红皂白地在婚姻登记机关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办公秩序。 三、解决当前婚姻登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措施(一)根据工作实际,完善法律法规
立法部门应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开展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根据婚姻登记机关在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科学、合理的对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以增强法律法规的实用性,让婚姻登记机关和登记员履行职责时有法可依、权责明确,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婚姻登记机关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守法者得到尊重,违法者得到惩罚,在全社会形成执法和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登记权威
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婚姻登记相关知识广泛普及、深入人心。同时,应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作为执法机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执法过程中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要在婚姻登记机关适时、适情增设安全保卫人员,以保证婚姻登记机关正常工作的有序开展,树立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设置离婚冷静期,降低草率离婚发生率
因为目前全社会存在较为普遍的草率离婚现象,建议相关部门设置为期为固定时长的离婚冷静期,让夫妻双方在提出离婚当日起,有一个重新选择、重新思考、重新决定的缓冲时间,从而降低草率离婚发生率,维持社会的整体和谐稳定局面。
按照现在的社会风气来说,会被人耻笑是很正常的,但是对于大多数明事理的人来说,及时结束自己的不幸婚姻也是令人敬佩的。不能因为怕人耻笑就放弃自己摆脱不幸的权利,也不能把自己未来的路因此堵死。
给大家说一个真实的例子,之前有个表姐谈的第一个男朋友,因为在结婚前被打,后来就没结成,草草嫁给了邻村的一户人家。过了几年因为婆婆强势老公不争气,忍无可忍之下离了。在他乡遇到一个异乡人,有过婚史还有孩子,但对我表姐挺好。表姐觉得自己这般情况了,不能太挑剔,就和男方同居不久便怀孕了。打算结婚事却受到了父母的强烈阻挠,认为男方家远又穷,死活不同意。后来就打胎回老家了。表姐总是遇人不淑,还成了十里八乡的笑柄,主要父母一把年纪了还因为自己的事一直抬不起头来。
事情总是会有转折的,虽然历经不幸,但是经过几年时光,兜兜转转,最终还是和自己当初的第一任老公复婚了。现在过的也很幸福,往事也慢慢随风了。我觉得表姐的经历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肯定都会觉得丢人并会对生活失去信心和希望,但现在的她不还是从阴影里走出来了。只要能重新获得幸福,之前的不幸都会成为过去的,也会让你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至于别人耻笑不耻笑,真的不会比给自己重生的希望和机会更重要。
其实生活中最丢人的就是委屈自己,人这一生,会过得很快,当然也会很不容易,如果我们太在意别人的眼光,终究害的是自己。日子是过给自己的,不是过给别人看的。我也是离婚结婚又离婚的。第一段婚姻,坚持了十二年,两个人实在是过不到一起去,两个人都很累,所以和平分手了。第二次是对方已经离婚了,却和前妻暧昧不清,最终又睡到了一起!我接受不了,更不愿将就自己后半生活在猜疑和自我怀疑中,所以又离了,现在一个人带着女儿。
在前几年社会上突然出现了两个词语,“闪婚”“闪离”,要知道这两个词语在之前的生活当中是没有的,突然出现便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婚姻模式。最近几年当中,社会上纷纷批判当代年轻人对待婚姻非常的草率,闪婚闪离可以说是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这让我们不禁反思,是什么样的情况造成了当代年轻人对待婚姻竟然是这种态度,一点都没有了之前人们对于婚姻的谨慎,对于婚姻的负责,对于婚姻的神圣。那么接下来我们详细的分析下是什么原因造成当代年轻人有如此的婚姻价值观。
第1个方面,家庭巨大的压力导致选择闪婚。现在已经是00后的天下了,而当代年轻人90后基本上都已选择结婚,但由于社会制度的改变,这批90后基本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希望有同龄人的陪伴,但由于是独生子女缺少了这种陪伴,在其成长过程中都是父母告诉其应该干什么,什么时候应该学习,应该拒绝谈恋爱。但是在其长大成人之后,作为父母又想让其赶快成婚,这也导致了很多年轻人选择通过相亲的方式来找自己的另一半,在觉得差不多后便会选择快速的结婚,满足双方父母的心愿。
第2个方面,婚后生活压力过大,选择闪离。两人如果没有太多的接触便选择成婚,那么在婚后他们之间的不协调便会慢慢的爆发出来,这让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差,再加上双方父母不断发现的小问题以及物质生活的压力,自此两人关系越来越大,于是选择了闪离。
作为父母要体谅当代年轻人的压力,毕竟社会发展进步的太快,这给予当代年轻人造成的压力是以前无法相比的。而作为子女的也要体谅父母的心情,既要保持自己正确的世界观,也要处理好父母之间的情感问题。
正如日本作家园分康孝所说,“恋爱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逃避,而结婚则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参与,它是一个人真正走向成熟的标志,既是青春的终点,也是奔向幸福人生的出发点”。所以为了让它结出美好的果实,千万不要草率,要慎重,更要有诚意和责任感。
爱情是一种激情,而婚姻则是一种理性,缺少爱情就没有完美的婚姻,而爱情只产生快乐,婚姻则产生人生,快乐消失了,婚姻依旧存在。真正成熟而稳定的婚姻,必须考虑到两性结合后的感情发展,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了这样的现象:2秒钟可以冲好一杯速溶咖啡,2分钟可以把牙刷完,2小时可以看完一场精彩的足球比赛……在有限的时间内,想知道有人在做什么吗闪婚一族说:“2秒钟可以爱上一个人,2分钟可以谈一场恋爱,2小时可以确定终身伴侣。”在如今这个一切都讲求速度的年代,原本温馨、甜蜜、幸福的婚姻,就这样搭上了特快列车。闪婚,这一新的婚姻模式已在现代都市中悄然流行,而这些“闪婚族”们由于没有经过婚前的磨合期,缺乏免疫力,因此很容易被残酷的现实所击倒。
与传统社会相比,现在是一个资讯非常发达的时代,广泛的人际交往空间使情感火花碰撞的空间变得无限,但外在诱惑对情感的威胁也加大了。闪婚一族多为年轻人,他们追求的大多是瞬间爆发的激情,即所谓的一见钟情。但瞬间的激情往往掩盖了双方的某些缺点。婚姻是现实的,当尘埃落定后这些缺点就会暴露无遗。在外在和内在的双重压力下,磨合不好的结果就是婚姻走向解体。
对于一个人来说,情感投入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投入,一个婚姻关系的缔结,不仅仅代表两个个体的结合,更连接了两个家庭及各种社会关系。婚姻所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即使婚姻关系解除仍有许多问题存在。闪婚不可取,闪婚不可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选一个人过一段日子与过一辈子是不一样的,投入的精力也是不一样的,所以结婚时一定要慎重。
现今社会快节奏的生活,给人带来的压力大了,让人的心灵脆弱了,很多时候会盲目地寻求感情的慰藉,像吃快餐一样,饱了就行,营养的事就顾不得了。而婚姻恰恰是需要营养的,这个营养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日积月累磨合出来的;这个磨合不仅在婚后,也有婚前的磨合,那就是了解。婚姻不是男女之间的游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通朋友,两人一旦缔结婚姻就要承担生育、相互扶持、照顾等责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稳定社会才稳定,因此两人选择结婚一定要慎重。基于此,不要轻易尝试闪婚。
据专家统计,一见钟情的婚姻成功率仅10%。同时,闪婚也不符合婚姻的基本规律,爱是婚姻的基石,爱需要双方深入了解。目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快餐式的爱情和婚姻会将婚姻家庭卷入缺乏理性的旋涡。婚姻的成功和稳定,需要感性、理性双轨发展,这样爱情列车才能行驶得稳定持久。不能只凭激情和感觉开单轨的磁悬浮,否则你的婚姻列车势必会脱轨。
成就一段婚姻,仅有爱情是不够的,还需要很多其他的智慧。恋爱时的两个人是盲目的,而婚后,他们开始睁开眼睛,但愿那时不要惊讶地慨叹:天哪,这就是我当初爱上的那个人吗婚姻既是浪漫的,也是现实的,鲜花、烛光、红酒只是婚姻的一个侧面,更多的是柴米油盐。说白了,婚姻,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就像那首歌中所唱的: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这种境界是仅凭一时的冲动和激情而草率成婚的人所无法企及的。
2012年05月11日,liuxue86com报道
为了圆自己的“出国梦”,2005年,来自东北的于大姐嫁给了一个韩国男子。其实,两人之前并不认识,彼此也不了解,但为了出国,于大姐草草登记结婚。
杭州《现代金报》报道,如今已过去7年,出国没出成,离婚却成了大难题。近日,宁波江东法院正通过浙江省高院,委托韩国的司法机构进行文书送达,帮助于大姐结束这段短暂的异国婚姻。
跨国婚姻 结婚容易离婚难
于大姐40多岁,几年前,她听说去韩国工作收入高很多,就对出国上了心。
为方便拿到签证及在韩国的永久居留权,2005年,于大姐和并不认识的韩国籍男子李先生在吉林登记结婚。婚后,于大姐并未如愿拿到签证,也一直没去韩国,李先生也一直在韩国居住,双方从未一起生活过。
由于去韩国工作一事未能如愿,于大姐索性放弃了出国的想法,近几年,她来到宁波。
两人婚姻从一开始就名存实亡,但总这样挂名已婚身份也不是个办法,对自己再婚也会造成影响,于是,于大姐向法院起诉要求和李先生离婚。
去法院咨询了一下,于大姐这才知道,自己想离婚,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现在压根就找不到李先生本人,法院无法将相关文书送达,而之后,还有一系列的麻烦事等着她去处理。
正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前,法院要将传票送达到双方当事人,这对离婚双方当事人来说不是难事,但对涉外离婚案 件来说就没这么简单。法院要通过外交途径将法律文书送达国外的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容易弄丢,有些国家还拒绝签收;起诉离婚的国内方在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案时,也需要将护照、结婚证、委托书等交给律师,并相继在国内和国外办理公证认证。当事人收到文书后,还将由法院进行缺席审判。不仅如此,涉外离婚所花费 的费用也特别高。
另外,在向外籍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只要外文拼写中稍有差错,送达的法律文件就要全部被退回。还有,因被告人不在原址居住而导致无法送达的情况,也很常见。
于大姐有点懵了,可婚还得离,没办法,她只能一步一步走程序。
接下来,因为两国的“路途遥远”和法律文书的层层转交,于大姐有可能要进行漫长的等待过程。江东法院的法官说,涉外离婚案件办案周期往往要比一般的离婚案件长很多,半年以上并不稀奇,一年两年内还没办下来的非常普遍。
法学专家:“盲婚”是涉外婚姻失败主因
随着国际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国人走进来,也有更多的人走出去,工作和文化交流的机会增多,促成了异国婚姻的结合。
宁波大学法学院讲师朱亚芬在解释涉外离婚原因时表示,中国人讲究门当户对,而对跨国婚姻来说,因为缺乏共同的文化背景,导致在语言、风俗、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而这些差异正是横在夫妻间的“一道坎”,双方必须想办法跨越,一旦不能逾越,必将导致婚姻的失败。
另外,像于大姐这种夫妻双方长期分居两地,长年不通音讯的现象在涉外婚姻中屡见不鲜,遇到这种情况,再牢固的婚姻也 难以面对长期两地分居生活,只能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当然,也有的人只是把婚姻当作筹码,婚姻夹杂功利性,一旦目的不成,将会使得原本感情基础薄弱的婚姻 不堪一击。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规定,双方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法律或者本国法律的,均为有效,而离婚的条件和效力,则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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