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的结婚证信息更改程序,先去其所在的街道派出所查看当时的登记档案,找出导致结婚证出现错误信息的地方,然后由派出所开具证明,并复印一份档案。
然后再拿这些材料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申请更正,婚姻登记处将会根据材料作出相应处理。
但是如果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不是因为十五位升十八位原因,当事人应当先将身份证与户口薄的身份证号码更改一致再办理。
1结婚证内容有误怎么补办
带上户口簿 没掉的结婚证村委会的证明 补办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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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政局错误登记结婚信息怎么办
案情简介:张甲以原身份证及户口本与丙在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又与丙很快办理离婚登记;后张甲又在公安机关以名字为张乙,办理了另外一个身份证和户口本,声称未婚,又与丁在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民政局在办理该结婚证过程中,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而且不知道张以前有婚史和两个户口和身份证的事情。
现张甲已经怀孕,丁得知张甲(与张乙同一人)隐瞒婚史及其他原因,想与张甲离婚,张甲不同意,而且张甲正在怀孕期间。张乙这个户口、身份证也是公安机关办理的,现在张乙这个户口已经被注销了,保留了原来张甲那个户口。
丁没有向法院提起要求离婚的民事诉讼。丁却向某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列被告为某县民政局,张甲(张乙)为第三人,要求民政局撤销丁与(张甲)张乙的结婚证。
观点:一、法院应裁定驳回丁的起诉;二、法院应判决驳回丁的诉讼请求;三、张乙的户口已经被注销,结婚证已经没有合法的基础,法院应判决撤销结婚证。 本律师倾向于驳回诉讼请求。
3结婚证身份证号错误补办需哪些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六、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因此,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
4爸妈结婚证信息填写错误可以重新补办吗
1、首先看一下:你父母现在的身份证与现在的户口本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直接进行下一步;如果不符,比如现在的身份证名字与结婚证上的名字是同音不同字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还应先到派出所在户口本上增加一个曾用名,将以前结婚证上的字做为曾用名登记,另外从派出所开一份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人的证明。
2、如果现在的身份证与户口本一致: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初登记地的县区级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查到后盖章,然后根据档案请求重新补办新证,新证用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身份证不一致就行。
如果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当地档案馆,先到档案馆查阅婚姻档案,然后再到民政局补证。
到民政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档案。
5民政局错误登记结婚信息怎么办
案情简介:张甲以原身份证及户口本与丙在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又与丙很快办理离婚登记;后张甲又在公安机关以名字为张乙,办理了另外一个身份证和户口本,声称未婚,又与丁在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民政局在办理该结婚证过程中,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而且不知道张以前有婚史和两个户口和身份证的事情。
现张甲已经怀孕,丁得知张甲(与张乙同一人)隐瞒婚史及其他原因,想与张甲离婚,张甲不同意,而且张甲正在怀孕期间。张乙这个户口、身份证也是公安机关办理的,现在张乙这个户口已经被注销了,保留了原来张甲那个户口。
丁没有向法院提起要求离婚的民事诉讼。丁却向某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列被告为某县民政局,张甲(张乙)为第三人,要求民政局撤销丁与(张甲)张乙的结婚证。
观点:一、法院应裁定驳回丁的起诉;二、法院应判决驳回丁的诉讼请求;三、张乙的户口已经被注销,结婚证已经没有合法的基础,法院应判决撤销结婚证。 本律师倾向于驳回诉讼请求。
6结婚证内容有误的话,如何补办结婚证
很多人领完结婚证后就把结婚证保存好,但是随着以后搬家,收拾,结婚证有的时候就被遗忘了那么结婚证丢了怎么办?有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吗?如何补办?本文通过讲解结婚证的概念,结婚证丢失补办的条件,如何做结婚证丢失补办等内容,讲述了结婚证丢失补办的知识。
%D%A结婚证丢了怎么办?%D%A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 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D%A结婚证丢失补办的条件 %D%A 一、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D%A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D%A 三、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不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D%A结婚证丢了怎么办?如何做结婚证丢失补办%D%A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D%A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D%A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D%A 2、结婚证丢失证明。
(样式:我单λXXX与XX单λ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D%A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D%A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D%A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ò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D%A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D%A。
7结婚证号码写错了,要补办些什么手续
一、办法:
1、首先看一下:你父母现在的身份证与现在的户口本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直接进行下一步;如果不符,比如现在的身份证名字与结婚证上的名字是同音不同字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还应先到派出所在户口本上增加一个曾用名,将以前结婚证上的字做为曾用名登记,另外从派出所开一份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人的证明。
2、如果现在的身份证与户口本一致: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初登记地的县区级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查到后盖章,然后根据档案请求重新补办新证,新证用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身份证不一致就行。
如果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当地档案馆,先到档案馆查阅婚姻档案,然后再到民政局补证。
到民政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档案。
二、你的问题:
1、不知道好办不?我是石家庄赵县的,能不能在石家庄办?:
(1)不难办,只是要跑路累人。
(2)只能到原登记结婚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去办。
2、还报丢失,重新领个容易?:报丢失也一样重新补证,不必单独费这一回事。
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与身份证不符的信息。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兴冲冲的手拉手去民政局领了鲜艳的“红本本”,回来后发现结婚证上内容有误,这可怎么办别急,我在下文中告诉你结婚证内容有误的处理流程。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结婚证内容有误怎么处理
在民政局领完结婚证后,回来发现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和户口本上对不上,也就是属于内容有误。这样的情况虽然不多,但也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如果你的结婚证内容有误,不要慌张,只要带着相关证件去民政局更改就可以了。
二、结婚证内容有误更改流程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中。若有任何信息错误,应及时更改,更改流程如下:
1、本人带上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内容有误的结婚证,去原先发放结婚证书的机构开内容有误的证明。
2、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新办理新的证书。旧的作废民政局收回。
Ps:这里要提醒各位的是,一定要本人,最好是新人双方亲自去办理,如果想找人代办,这是不可以的,民政局将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对结婚证内容有误怎么办的回答。对于结婚证上的信息正确性,新人们一定要重视,信息有误会影响孩子以后的户口、入学等各方面的办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
第一、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在行政救济途径中,除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外,提起行政救济主体也因错误登记类型的不同而加以区分,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
第二、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分析:结婚证上的身份证错了,民政局又查不到信息的,当事人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原登记的民政局去查阅婚姻档案,查到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后,可以根据户口本和正确的身份证号码,请民政局重新补发一个新的结婚证,收回作废原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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