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上的公章不清楚了要重盖怎么办?

结婚证上的公章不清楚了要重盖怎么办?,第1张

建议你去发证机关进行咨询办理。

一般来说,结婚证只要是经过合法、有效的手续办理的,不会因为公章模糊而失效。

当地的婚姻登记中心都有结婚资料存档,所以你可以去咨询婚姻登记中心的办事人员。

一般是不需要的,

办理流程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1982年,婚姻证件上开始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名称一般是“××县××乡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1986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必须贴男女双方像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这就等于为婚姻证件加了一道双保险。

1993年,国家换发新型护照式婚姻证件,封二套印红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婚姻证件管理专用章”。(见图41左)印章为圆形,直径41厘米,中间刊五角星和两条直线,将印文分成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自左至右呈环形,下半部分“婚姻证件管理专用章”自左至右为直行。这是国家第一次将管理机关的印章套印在婚姻证件上。

显示了国家对婚姻证件的统一管理,强调了婚姻登记的严肃性。2003年,国家再次换发新式婚姻证件,封二套印代表国家部门最高权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圆形公章(见图41右),公章直径5厘米 中间刊国徽、印文自左至右呈环形,在国徽下方,隐约可见套印的“结婚证”三个小字,标明性质,显得更加郑重。

   在国家要求统一使用婚姻登记专用章以前,一些地方已经提前作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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