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必须是未婚,户口薄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信息一致方可办理,不一致的到有关部门(派出所)更正。
(2)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结婚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底色为红色或蓝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 重庆人有什么婚礼习俗
每个地方的结婚习俗不一样,在重庆也有很多地方的习俗都不一样,比如说,区县和主城有些不一样。有的新娘是重庆本地新郎是外地,或者,新郎是重庆本地新娘是外地。所以习俗都有不同。有些习俗也和家庭有关系,有些家庭不太重视,有些家庭非常重视,所以要按照自己的情况,多问问,双方多沟通。西施结婚网在这里也整理一些网友分享出来的经验,大家可以借鉴一下。
分享一:
我是江苏南通的,我男朋友是重庆大渡口区的,感觉2地的习俗有很大的不同。
在我老家,结婚前需要一个比较隆重的重庆婚礼策划,亲戚朋友都要到场,男方要出8-10万左右的彩礼、至少4件金银首饰。女方家长,各位亲戚都要出见面礼给男孩子。订婚1-2年之后,才会正式结婚。
我男朋友说,重庆只有4金,没有彩礼一说,一般男方会给1-2万给女方,少的几千,不给也可以的,之后也不需要订婚,直接就结婚了。
另外结婚的新房是双方出钱买的,如果男方没有钱,女方多出一点也是无所谓的。可是在我们这边的习惯,房子是要男方出的,不会要女方出钱买的。现在房价太高,一般人家买房子太困难,但是还是要求男方至少出首付款。女方出再拿出多少钱买房,那就另说了。
我感觉两地的差异还是有点大。男朋友说我家彩礼要的太高,还要求他家出房子首付款。我也觉得挺委屈,我家这边的风俗就是这样,谁家娶媳妇,嫁女儿都是这么多彩礼,10万块钱我家收下来之后,还是会拿去一起买房用的,我家不会拿一分钱。我的嫁妆我会自己再出钱,不会动这个10万块钱的。
2 征求:重庆人结婚风俗~
1:看在哪办,哪办就按照哪里的风俗,入乡随俗嘛!
2:嫁妆
重庆这边男方给女方聘礼讲究“三金一银”既男方给女方的首饰包括项链,耳环,戒指,手镯共4样(一般都是结婚当天要带的那些)!至于聘金就要看你们自己商量了,男方条件好就多给点(相当于旧社会的牛啊,羊啥的)!
3:陪嫁
娘家准备被褥之类的生活用品作为陪嫁,结婚当天娘家要给新郎个红包,通常为999,9999,取千里挑一,万里挑一的意思!至于给男方买什么东西的话,貌似现在都给买块表。。。
这都是重庆这里最基本的讲究,其实这些都是可以你们自己商量的,
PS:至于住房装修,婚宴啥的基本都是男方操办,跟上面的不 !现在也有很多就是直接给钱,然后小两口自己收拾,自己买!
3 重庆结婚习俗有哪些
1、土家族“哭嫁”
哭嫁,在土家族是一门传统艺术,有着渊远的历史,在土家族女孩子从十二三岁起就开始学习哭嫁,传说不哭的女孩不可出嫁,在以前相对比较闭塞落后的年代;
土家族姑娘对包办婚姻不满就会产生各种埋怨和诉苦的哭词,而今土家族也和其他族一样婚恋自由,衍生的哭嫁现象就逐步表现并发展成内容丰富的文化现象。
2、闹洞房
闹洞房是自古以来都有的婚礼习俗,在重庆,闹洞房为了图个好玩,有时还会戏弄新人。
在重庆铜梁县,闹洞房时,不止新人被戏耍,新郎的父母也是被戏耍的对象,他们有抬箩兜,坐肩舆,化花脸,抹锅底灰,装叫花子,捆红绳,背竹竿等闹洞房的习俗。到最后新人被闹罢,出来挨个发红包了才能结束。
扩展资料:
一对来自重庆主城的新人周末在巫山举行当地的传统婚俗,重现“山盟”仪式。此次山盟仪式采取巫山传统婚俗的主题情景演绎形式,参加“山盟”仪式的新人面朝神女峰方向,许下彼此永结同心誓言的同时,也表达了他们对传统爱情观念的追求。
12月2日,出嫁仪式上,新郎带着亲友,在新娘家表演了一曲《峡江汉子》舞蹈,表达了朴实勇敢的情怀以及对爱情的忠贞不渝。新娘跪拜双亲,坐上花轿离开娘家,完成了出嫁仪式。
12月3日,在亲友的祝福下,新人乘坐爱情之舟前往青石,沿着江边的道路,穿过彩门,到达青石江边拜台。新人点上香烛朝拜神女,向神女峰祈福,完成“山盟”仪式。
重庆结婚风俗是指的重庆人结婚的时候的风俗习惯。重庆可以说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城市,在这所城市中有很多的老人都还是坚持古老的婚俗传统,因为古老的婚俗传统更加的有寓意,可以让婚礼举办的更加的有意义。重庆人结婚都是很有讲究的,那么现在还保留着哪些讲究呢?
重庆人结婚其实更是喜欢喜庆的,因此会准备很多具有吉祥寓意的细节。重庆结婚风俗讲究其实是多样化的,可以说是吸纳了很多的优秀的婚俗,保留着非常传统的婚俗,加入了一些西式婚礼的婚俗。
一:在重庆生活着一些土家族人,而土家族的女子出嫁的时候都是要哭嫁的,这个哭嫁实际上就是表示对于娘家人的不舍,希望可以在出嫁前将眼泪都流干,到夫家的时候可以开开心心的过日子。哭嫁不仅仅是新娘子自己在哭,而且还有好姐妹一起来赔哭,可以说真的是哭的荡气回肠。
二:重庆非少数民族人的话结婚都是有很多戏耍的婚俗,在婚礼上不仅仅是会戏耍新人,还会戏耍新郎的父母,会要求新郎的父母化花脸、坐肩舆、抹锅底灰等等来进行的闹洞房,闹完洞房新人也是要每一个人发一个红包的。
三:重庆人结婚也有安床一说,要找有福气的人来给自己的新房安床,而且要在结婚的前一天找一个童男子来和新郎一起睡,这样可以寓意两个人白首到老。婚床的话也是其他人不可以坐的,新郎也是不可以碰到婚床的床边的。再有重庆人结婚属虎的人都是会避讳观礼的,而且结婚之日姑嫂都是不可以出门送亲的。
四:重庆人结婚的时候也是要在12点之前完成行礼的,结婚第三天要带上新郎官一起回娘家。还有一个比较新颖的规矩,结婚后的四个月内,新娘是不可以参加任何的婚丧喜庆仪式的,以免冲喜。
看过以上的重庆结婚风俗是不是觉得讲究的地方更多呢?结婚都是图一个好的彩头,因此多一些规矩讲究也是对于新人的美好的祝福,所以说在小编看来还是古老的婚俗带来的新婚乐趣更多。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领取结婚证需满足法定条件:双方均无配偶,申请人必须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自愿并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的申请;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男女两人申请结婚领取结婚证,一般需要带上的证件有基本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说明书等,有一些结婚对象是外国人的夫妻,或者外国侨民结婚领结婚证,所需要的证件还需要《外国人居留证》、护照等相关证件。领取结婚证还需要照片,可以领证时当场拍照。
领结婚证所需要带的证件根据情况不同,具体为: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第三十条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重庆结婚彩礼一般多少
1、首先,在我们中国境内,不管是在哪个区域,结婚男方给女方家一些彩礼都是理所应当的。因为自古以来,我们中华民族就传承着这个结婚风俗。所以,对于网络上流传的重庆结婚彩礼为零的说法是错误的。
2、然后,根据调查,重庆男方给女方家彩礼的金额,都是根据女方家的经济条件来给的。如果女方家是公务员家庭,那么男方就会给女方10万元左右的彩礼钱;如果女方家是处级干部家庭,那么男方就会给100万元左右的彩礼钱。以此类推,如果女方家庭条件并不优越,那么男方给的彩礼钱也会比较少。
3、最后,在重庆这个地区,还有这样的说法:如果男方家给了女方家彩礼钱,那么女方就只需过年过节回家看看父母。但是如果男方没有给女方家彩礼钱,那么新郎对女方的父母就要尽到赡养的义务。
二、重庆结婚有什么风俗
上面就是小编给你们解答的重庆结婚彩礼一般多少的难题,相信大家对那里的彩礼价位也心中有数了吧!不过,很多人都不知道重庆结婚有什么风俗大家请看下面的分析:
1、土家族“哭嫁”
生活在重庆的女子,在结婚当天就必须哭,并且同村的女子也要过来陪哭。新娘在哭的同时,嘴里还要念词。但是随着时代的进展,重庆的这个结婚风俗也在不断的演变。因为大多数重庆的新娘在结婚当天都只哭个两三声了。
一、手续和材料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在22周岁、女年满年龄20周岁;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办理材料
1、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的常住户口薄。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
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必须是未婚,户口薄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信息一致方可办理,不一致的到有关部门(派出所)更正。
2、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结婚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底色为红色或蓝色(规格为:6cm×4cm)。
二、办理结婚登记是为了什么
(一)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公民的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防止包办、买卖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发生,以国家的强制力确保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
(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三)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对婚姻当事人开展法制教育,及时发现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四)结婚照是新人在成婚前后所拍的照片(或者若干年后补照的)。新郎通常穿着笔挺的西服,而新娘则穿着华丽的婚纱。新人成婚后多将结婚照悬挂在墙上,以示幸福和甜蜜。一般说到的结婚照,是指去知名的影楼或摄影工作室,穿着他们提供的西装和婚纱礼服。让专业的摄影师和化妆师来打扮自己,根据主题,你可以设置不同的场景,用自己不同的造型,在一些比较美丽的风景衬托下,留下让自己一生铭记的回忆的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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