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婚姻制度

爱尔兰婚姻制度,第1张

法律分析:爱尔兰是一个信奉天主教的国家,这个国家禁止离婚,政府部门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不办理离婚登记。但是这已经是在90年代以前的规定,现在虽然被解除,但是也能看出所有的人对于婚姻都是很虔诚的。而且平均结婚年龄也偏大。主要的程序无非是提供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等。2但在2007年起实行的一条新规定:结婚双方必须在结婚前履行3个月的通告期,即在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通告申请的3个月之后,才能正式领取结婚证书以及举办婚礼。关于结婚证书费用的问题,流言的说法就更加不靠谱了,爱尔兰结婚证书明码标价,一律10欧元,并无种类及其他任何区别。不过申请那3个月的通告期也是要收费的,费用是150欧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 1、爱尔兰禁止离婚,因为爱尔兰是一个信奉天主教的国家,该国家只办理结婚证不受理离婚手续,因此,爱尔兰禁止离婚,这也就是说爱尔兰年轻人在约定的婚期内不可离婚,但是可在婚期结束时选择婚姻关系接触。从而,爱尔兰是世界上离婚率较低的国家,爱尔兰人也习惯于同居、晚婚或者不婚这样的生活状态。

  2、但是结婚登记办理的费用会随着婚期的增长而减少,也就是如果新人将婚期定为1年,则缴纳2000英镑(18081786元),如果婚期是100年的话,费用就仅仅需要05英镑(45204元)。

  3、爱尔兰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可以协商婚姻关系的期限,从1年到100年不等。期限届满后, 若有继续生活的意愿,可以办理延期登记手续,否则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是无效的。爱尔兰法律也不承认2008年以后由其他国家驻爱尔兰大使馆签发的结婚证,因此爱尔兰法律承认的婚姻必须经爱尔兰当地婚姻登记机构认证或在中国等其他国家注册。然而,对中国人来说,在这里取得结婚证与中国婚姻法无关。它只在爱尔兰有效。回中国不被承认。你必须做公证,或者在中国再次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申请移民去爱尔兰申请成员;主申请人为年满18周岁的非欧公民,无犯罪记录。可携带配偶以及年龄不超过24周岁的子女随行;18-24周岁的子女需未婚且在经济上依赖父母;居住要求:对申请人没有居住要求,只需每年去一次爱尔兰即可;续签要求: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保持投资,未领取政府救济金且保持无犯罪记录;入籍要求:保持无犯罪记录并且未领取过政府救济金,连续住满5年,且需要在申请前需连续在爱尔兰居住蛮12个月。另外过去8年终累计住满4年,一共5年即可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05544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03
下一篇2023-10-0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