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补办结婚证需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合照、登记材料复印件等资料。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妻,结婚登记档案还存在婚姻登记处。当事人带着资料到首次领证处进行结婚证的补办。当天就可以拿到新证了。如果是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的话,就要先到各区县的档案馆里先调出登记材料,复印完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补办结婚证的流程:
1、当事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影相片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完成“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宣誓以及按指纹;
3、婚姻登记机关核实相关证件材料后,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当事人亲笔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按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3、婚姻登记员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对婚姻登记证核对后,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
4、婚姻登记员将婚姻登记证颁发给当事人;损毁或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注销后退还持证人。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补办需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必须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结婚证丢了需要补办结婚证的,应当由本人拿着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在验证当事人的身份后之后,会依法为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因为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就会有档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丢了需要补办结婚证的,应当由本人拿着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在验证当事人的身份后之后,会依法为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因为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就会有档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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