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二寸照片。
结婚证是两寸的照片,需要三张,需为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新人可以微微的化淡妆,但不可以化浓妆过于浮夸。可以小幅度进行修图,但不可以过度修图。
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的规定,结婚证照片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者是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它的尺寸一般都是高36cm,宽52cm。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提供的照片必须真实、清晰,不能使用经过后期合成技术处理过的照片,照片背景为红底,尺寸40mm60mm(宽高)。
办理结婚登记时,还需要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一方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其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如果一方是华侨的,其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如果一方是外国人的,其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结婚登记照片要求:
1、招聘需要时近6个月内拍摄的。
2、照片需要是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能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7、结婚证照片底色一般为红色,大家可以根据这个底色来选色适合自己肤色的衣服。
拍摄结婚证的技巧1、头要摆正,拍证件照头部很关键,要摆正了,不能随意的歪头,否则显得很不正式,毕竟这不是拍大头贴。头不能过仰也不要低头,这样拍出来都不好看。
2、眼睛不要眨巴,尽量瞪大。拍证件照时,有些人被闪光灯一照容易眨眼睛,拍出照片来就会是闭着眼睛了,很不好看,而且不合要求。因此在闪光灯即将闪的一刹那,要瞪大眼睛,坚持几秒钟再眨眼,这样拍出来效果才好看。
3、保持迷人的微笑,拍证件照时,适当的微笑很有必要,比板着脸好看。但是微笑时不要太做作,自然微笑即可,让嘴角慢慢上扬,这样的微笑比较迷人,拍出照片很好看。
民政局自带结婚证照片如下:
1、结婚证照片的大小和规格通常为二寸,结婚证件照的背景有红蓝两种底色;
2、妆容要清新自然不能过于夸张;
3、发型简洁大方干净清爽。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婚登记照标准为2寸双人合影照片,即53cm×35cm。结婚办理流程如下: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枝举二周岁,女不得早于猛御碧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拆者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多18字)
结婚证照片尺寸标准为两寸。
结婚证照片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结婚证照片的背景需要红底或者蓝底,红底最好;
2、结婚证照片的的站位一般是男左女右;
3、当事人不宜画过于浓重的妆。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李行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消闭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哪桥哗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结婚证照片的尺寸标准是2寸(即53cm×35cm)。照片内容需要是双人近期半身免冠合照片,需要3张照片,照片的底色为红色。当事人可以去民政局拍,也可以去民政局指定的摄影单位拍。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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