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户口办理结婚证婚姻是否无效判例

用他人户口办理结婚证婚姻是否无效判例,第1张

法律主观:

没有户口簿也可以领结婚证,只要凭有效证见就可以领结婚证。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不用交钱。注意: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分析:若居民身份证证件被注销而且身份证号码等户籍资料没有被注销的情况,办理的结婚证只要身份证号码是正确的那么该结婚证还是有效的;若居民身份证被注销,而其对应的身份证号码也被注销的情况,那么该身份证办理的结婚证就是无效的结婚证,因此该结婚证号码已经作废。若公民出现户籍身份证号码等资料被注销,是需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而且需要带上相关的证明,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相关的民政部门申请更改结婚证的,被注销的身份证号码是无效的身份证号码,旧的结婚证已经无效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向原办理 结婚登记 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 4、 婚姻登记 机关拟写“关于撤销__与__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 5、婚姻登记机关将《关于撤销__与__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不管证书无效还是有效,这段关系我看已经出现问题了。即使现在没有问题,到以后也会有的。不过原因只有自己心里清楚。

不过你可以想象一下等到婚礼完毕,一切尘埃落定,还后不后悔?

看看自己的内心,跟他一起走下去的决心大还是离开的意志坚定。

有没有想过这是自己对婚姻的一点点恐惧而已,如果是这样的话,不用担心,克服它就好了。

美好的生活还在后面呢(当然有大部分可能趋于平凡),为什么为了一点点小的情绪波动就有这么大的想法呢?大多女生总是容易情绪化,一时一变,从来都是按照心里的意愿去做事,而不是制定好的计划。所以只有少数的女强人,大部分的都败给自己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09546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04
下一篇2023-10-0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