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楼上的回答,你们不是猜就是瞎蒙,因为你们不是亳州的,当然不知道亳州的彩礼行情,回答要以事实为依据,我是亳州的,家住农村,我们这一带嫁女儿,彩礼钱一般分两次拿,第一次拿,俗称下书,也叫定亲,就是男女双方相亲中意以后,托媒人给的彩礼,一般都是六到十万,现在人出去打工,一年都能挣个十万八万的,当然这里面包括买三金的钱,还有衣服钱,第二次拿,就是结婚前几天,双方商量好,上车的钱,买衣服的钱,两万到八万不等,如果男方有车有房的话,这钱随便给,如果没车,没盖房,就多拿点,一般结婚以后,就全给男方拿回去了,如果不拿回去,女方在男方家是会受气,伸不开腰。这就是我知道的一些。说的不对,还请指正。
当事人赵**已经明确表示,在新人的被子里面塞大葱,这本身就是当地的习俗之一,这样做是寓意新人的孩子聪明,很多人看到新闻以后觉得奇怪,为什么被子盖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现里面有葱,其实这条被子从赵**结婚以后,就一直放在柜子里面,根本就没有检查,一直也没有拿出来使用,是最近才第一次拿出来使用,这才发现了里面的葱,而且葱都已经干掉了。
首先,这件事情发生在安徽省亳州市,当事人赵**就是一名土生土长的亳州人,根据赵**的回应,赵**跟自己的丈夫是在十二年前结婚的,按照当时的习俗,是需要在被子里面放葱的,这也是希望赵**的孩子能够聪明机灵,是求一个好寓意。
然而,赵**结婚的时候因为事情太多,所以忘记了检查被子,而且结婚的时候床上用品实在是太多了,导致里面有葱都没有发现,如今拿出来才看到了里面的葱,但是葱都已经干透了,所幸被子还能用,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其次,很多安徽的网友看到了这个新闻以后,都表示自己家里面并没有这样的习俗,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每个地方的风俗都不一样,虽然说是一个省份的人,但是习俗也是千奇百怪,甚至还有一些是一个城市、一个镇上的居民,但是习俗可能也会有一些不一样,有一些习俗可能也是当地的外地人带过来的,所以当地人不知道也很正常。
最后,我国结婚的习俗本身是挺多的,但是这些其实也是为了让新人的婚姻和生活更加幸福顺遂,都是求一个好的寓意,所以也没有必要对这些习俗进行抨击,只要不是封建迷信就好了。
谯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科技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向北约150米
工作时间:
****: (0558)5130900
利辛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淝河路南段妇幼保健院2层
工作时间: 09:00-12:00;14:00-17:00
****: (0558)8805482
蒙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庄周街道宝塔西路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
涡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亳州市涡阳县雷古路与闸北路交叉路口西南侧(北城·世纪城东北侧)
工作时间:
****: (0558)7227729
利辛县婚协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大厅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新建淝河大道妇幼保健院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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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婚前孕前检查中心地址: 云湖路与淝河大道交叉口西北50米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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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申请、审查和登记领证是结婚登记流程的三个环节。
(一)申请
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持相关证件、证明和3张登记照片,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现场填写申请登记结婚所需填写的声明。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的证件材料视个人情况而定,例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婚检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若离过婚申请再婚,还需持离婚证件。
外国人,如常驻我国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证件、证明是否与结婚条件相符合,如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通常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领证
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处会予以登记,给当事人发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该当事人的离婚证;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解释不予登记的缘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在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到相关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按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符合规定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例如户口本、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
3、在婚姻登记处现场填写的关于离婚登记的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次审核无误后,给当事人发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给予相关受理,必要时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出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内,任意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找不到的可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离婚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并按照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相关规定来填写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出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的,当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四)审查
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冷静期期间届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话,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如双方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来执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不予办理,必要时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并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规定,予以登记,然后给当事人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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