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山东的一位网友发了一条婚礼现场视频,引发了网友热议。在这个喜庆婚礼现场,被前女友的几条横幅抢了风头, 目的很简单,就是来砸场子的。其中一条横幅上写着“”孩子我打掉了,你安心结婚,祝你新婚快乐”,另一条横幅上写着“”这个新郎我睡过,哪里不懂你就问我”落款是新郎前女友。这两条横幅,一条是送给新郎的,一条是送给新娘。看来他和这个新郎曾经同居并且怀孕, 相信任何人看到这种横幅都会受不了 。
可令人意外的是,新娘当天丝毫没有受到想影响,对于前女友的这一做法,她选择视而不见,看样子,新娘才是最后赢家 !不过也有心思细腻的网友认为,如果这横幅真的是前女友送的,新郎应该早就把它拆下来了 ,可是还有一个疑惑,就是新郎的父母看到这样的横幅应该会觉得在亲友面前很没面子,但是为什么会表现的这么淡定呢?莫非是新郎的朋友在恶搞什么吗。
小编看法如果真是新郎的朋友们,给编的这两幅条幅,这玩笑也开的太过分了,万一新娘因此对新郎产生了误会,这婚未必能结成了。咱只想说,凡事都得有个度。千万不能过头了呀。如果闹过头了,会出大事的!不管怎么样 ,两个相爱的人能最终走到一起,我们都应该祝福他们。前任毕竟是前任,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即使有再多的不满,也要跟过去告别 。
我觉得这两条横幅如果真的是前女友送的话,倒也无可厚非,可能这位新郎之前把人家姑娘伤的太深了,所以姑娘送条幅来以解心头之恨。可是如果这条幅并不是真的前女友送的,而是新郎朋友们的恶作剧的话,那这个玩笑真的是有点开过头了。
别人都结婚了,你还想什么呢,肯定心里没有你了,不是打击你的话,聪明的女人估计和你分开是对你最好的办法不要给你希望,这也是对你好,笨女人就是你说这种,只会在增加你痛苦。,过去的事情就等他过去了。就换句话说,如果她结婚离婚你还要和她好吗?这么笨的问题,哎
首先,你前女友遭受家暴的情况非常严重,这是一种犯罪行为,需要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帮助和支持。你需要鼓励她去寻求相关的援助和保护,并告诉她这种行为是不可接受的,需要采取措施制止。
然而,你作为前任男友,你不应该对她的生活负责或者对她的请求不负责任地回答。她的私人关系和家庭问题与你毫无关系,因此你并不需要为她的生活提供任何援助,尤其是你们已经分手了。
你可以告诉她尊重她的选择,同时也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毕竟你现在的关系已经是前任了,只有清晰的界限才能让两个人都有健康的生活。如果她一直找你,你可以适度回复以便她得到一定的安慰,但请不要对她的生活和恋爱关系有干涉和期待。
最后,如果她容易受到家暴的威胁,你还应该提醒她及时联系警方并向社会组织求助。
前任要结婚,男子送来了礼金,敬了前女友三杯洒,快手上的一段视频,前任就是前任,她的一切已与你无关,什么送礼金,敬酒,视频等都与你无关,只所以你心中不快是你现在还单身,尽快找个意中人是你的首选,关心前任的心要放到次要位置,祝你早有良缘。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两家商量,如果商量不行的话,那就去找居委会协调。要是居委会也不能协调的话,就直接到法院起诉吧。
这两天一则视频在网上火了起来,视频中一名小伙开车挂着横幅去找前未婚妻讨要彩礼。进一步了解得知这名小伙叫小伟,河南人,去年和高华(当事女生)相亲认识,不久后两人就订了婚。
在订婚的时候,小伟给了高花家16万作为彩礼,还有压箱钱11800元,杂七杂八加起来共计179000元。但是后来两人闹矛盾,就决定分手了,高华也承诺把彩礼钱给小伟,不过那笔钱小伟却始终没有拿到手。
最终小伟把高华一家诉讼至法院,法院也判定高华和她母亲返还12万元彩礼钱。可至今,高华一家也没把那12万元给小伟,所以也就出现了视频中的那一幕。目前据悉,法院已经对高华及其母亲采取强制措施。
一些人可能觉得这样的钱进了自己的口袋就不用掏出来了,但实则不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时对于哪些情况不需要返还彩礼,法律上也有限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以下五种情况不用归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依据法律规定也能看出,上述故事中女方是需要返还男方彩礼的,因为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没有子女,而且婚前给付也导致了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之前我们村庄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村里一名女性为了给自家儿子筹集彩礼就让未出嫁的女儿去骗取彩礼,假装和对方结婚,然后在要到彩礼后,就和对方闹矛盾分手,也不愿归还彩礼。
经过两次这样的骗婚操作,女方一共骗取彩礼41万,在村里的名声可以说是“臭不可闻”。后来再次实施诈骗的时候,没想到遇到真爱。这一次女孩没有故伎重施,而是和男方领了证,结了婚。但是结婚不久后,就收到法院的传票,男方知道这个事也和她离了婚。
爱情和婚姻都应该是纯洁的,如果把这当作自己敛财的一种方式,那我想最终两人肯定是不会幸福的,“欺骗者”也必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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