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的房产证问题怎么解决?

结婚前的房产证问题怎么解决?,第1张

如果是你婚前一次性付款买的房子,你应当收集购房合同,发票等有关材料,首先在结婚前,去做个人婚前财产司法公证,以取得法律保护,免得以后造成不必要之争。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再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解释,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n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8月31日联合发布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也就是说,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达成共识,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此公告属法律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婚前的房产不用公证都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后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婚前房产到公证处可以去公证属于夫妻双方的某一方。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产权证没下来带合同和发票)、结婚证到公证机关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把个人财产约定为共有或者一方拥有公证处有专门的格式,所以不用提前准备书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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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现在的人结婚前大多数都会要求有房子,但是在婚后买房的夫妻也不在少数,婚后买房也有着一定的规定。下面为大家分享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1

一、婚后买房的规定有哪些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房产是婚内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正常应该一人一半进行分割。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情况除外,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相关法律规定

婚后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买房的资金来源于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2

一、结婚后买房子如何归属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又很多的前提条件存在,如果你们是共同支付买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贷等事宜,当然应当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往往存在很多其他因素。

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地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小两口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小两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出钱买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3、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4、所占份额提前定: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3

婚后男方买房要加女方名字吗

贷款的房子不需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如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可获得相应的补偿。

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购买的房子,产权就属于婚前购买人所有。那么婚前男方买房产权就属于男方的,结婚要加上女方名字,就属于对另一方的赠予,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本上的名字怎么加

1、在去办理加名字之前,夫妻双方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且夫妻双方都要本人到场。

2、然后就是在当地的房管局大厅等待较好,因为各地的政策有所不用,那么收取的费用也就不一样。但是大部分地方都是收取的80元工本费和25元的制图费以及5元的贴花费,这些都是现场支付的,所以在去办理之前一定要实现准备好金币。

3、证件上交齐全之后,基本上就完成了,只需要等待十个工作日,就可以来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这个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两个人的名字了。

4、如果你们的房子是贷款买房的话,那么还需要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这样就不会在今后出现还贷的问题了。

婚前和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的区别

作为房子所有人的一方,不论是婚前加名字还是婚后加名字,都是自己对房子的一种处分行为,如果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后另一半也没有一起还房贷或者是出钱,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就只有你一个人。如果房子是你婚后买的,就算另一半的名字没有在房产证上面,但也是房子的共有人,所以如果婚前不加名字,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费用

1、按产权证面积核算公证费每平米40元。

2、按基准税率全额征收契税,由受赠人支付。

3、按实际测绘面积核算测绘费每平米1、36元。

4、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房子没有贷款的,可以直接去交易中心,支付105元就可以了,房子有贷款的,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然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涉及到的费用要视银行而定,有的还需要律师鉴证费。

结婚对象有房贷

不懂这些小心

人财两空!

现在婚前按揭买房已经变得很普遍,但是到了结婚这一步,不好好考虑婚前房产的问题,小心钱也没有、房也没有,因为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只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应对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其余全部属于个人。而且结婚后,他用以下方式还贷,那房子就真的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1、婚前存款

银行流水能体现钱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但如果婚前的存款和婚后的存款都放在一起,进进出出,又炒股亏损,后来赚钱了,根本分不清楚是哪些是婚前的,哪些是婚后的,这就叫财产混同。那么,这些钱会被当做是共同存款。

2、父母的存款

父母银行转账。如果是父母取现给子女,或取现后存入子女账户,则无法证明款项来源于父母。这样会被认定为共同存款还贷。

3、婚后收入直接进入父母账户,父母转账还贷

但如果银行流水查出来,最终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

4、婚后收入每月取现给父母,父母转账还贷

第3种和第4种实质上都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表面上没有用夫妻存款还贷,离婚时无需补偿,但实际上却用了夫妻共同存款。

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尽量也在婚前买房。没有能力买房,怎么办?

1要求房屋加名,并签署协议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不出钱给对方装修房屋,如果一定要出钱,要公证约定房屋份额。

3结婚后,对方的工资收入要交你保管,或者让对方告知工资卡、还贷款密码,开通网银。如此一来,你可以上网查看工资收入是否有被取现,以及还贷记录的来源。这样可以保证婚后还贷来源于夫妻共同存款。

即使婚后收入用于还贷,但对应房屋份额是算共同的,离婚的时候不会吃亏,算是投资款,能增值,比直接乱花掉好多了。

结婚后买的房子,首付和月供都是男方出的 ,如今的法律对此已做了较大的改动 ,也就是房证是谁的名字 ,房屋就是谁的 ,但是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 ,就是女方投资问题 ,倘若排除女方投资与还贷 ,那么 :每月的还款也是男方一个人承担吗 ?为何 ?除非男方经济较富裕 ,否则 ,你女方又为何不作为 ?如此 ,离婚后 ,该房屋的所有人无可非议的就是男方的了 ,其也不存在所谓的共同财产问题纠纷了 。

婚姻房产纠纷怎么解决

 婚姻房产纠纷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后经常会因为房产归属问题产生纠纷,那要是出现了这样的纠纷,夫妻对于他们在婚前或婚后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哪一种性质的财产制常常认定不清,那么婚姻房产纠纷怎么解决?

婚姻房产纠纷怎么解决1

  一、《民法典》房产纠纷案例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二、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1、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贷款已经付清的分配。若是婚前由一方全资购买,则不管是离婚后还是婚姻续存期间都是属于个人财产而不必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中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若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则根据双方的出资凭证划分比例进行房产产权的划分。(也可以私下协商。)

 2、婚后购买的房屋的分配。婚后购买的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就算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姓名,也算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一步划分而不是仅仅为个人财产。

 3、不管是婚前购买房产还是婚后购买房产,只要是两人双方一起还的贷款,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进一步划分。

 4、父母为子女出资所购房屋的分配。若是婚前,则默许为只对该子女的赠与,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直接作为个人财产。(出资方明确说明是赠与两人的除外。)若是婚后,则默许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出资方明确说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房产纠纷怎么解决2

  一、夫妻不离婚,可否请求分割共同房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由且不损害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归谁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承诺赠与对方房产,赠与方能否反悔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四、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五、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怎样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按揭贷款购房,离婚时房产归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七、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增值部分归谁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八、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另一方能否追回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九、夫妻出资购买一方父母名义的房改房,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十、以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是否生效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房产纠纷怎么解决3

  一、离婚房产分割纠纷该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解决离婚房产分割纠纷之前,当事人应当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2、调解。让居委会或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等部门对房产分割纠纷进行调解。

 3、判决。如果当事人双方不能就离婚房产分割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可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先会对该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将依据一定事实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当事人对此还是不服,可以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

  二、延伸补充:关于离婚房产的处理办法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三、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处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

 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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