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在女方家,男方是可以到女方家登记办理结婚证的。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
-结婚证
结婚证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
男女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结婚证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如果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男友双方需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才行;
2、男友双方家庭的户口本,结婚也是需要在户口本其中一方归属地进行登记;
3、男女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身份证的复印件两面都是需要复印在同一面上面;
4、男女双方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复印户口页和结婚本人的那一页;
5、准备好这些基本资料以后,就去登记处,领取窗口号码,领取结婚证明的表格;
6、最后就是在办理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资料,然后签名按手印就可以领取到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不可以异地办理。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婚姻正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要求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当然是可以的,办理结婚证,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城市民政局办理,也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就是说,可以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区政府或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可以在女方那边办理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以啊。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你可以带着你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与女方一同到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或街道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的,可以就近办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在男方或者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均可。不论选择什么地方,都应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两人三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工作人员审查完所有材料之后,进行结婚登记,当场会发结婚证。注意事项:要提前网上预约,并不是预约当天就可以领结婚证,每个地方的提前预约时间不一样,可预约的时间段也有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