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彩礼的分割问题,也是法院支持的情形,有三种,(一)未办理结婚证的;(二)已经办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的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些都是说的结婚前的彩礼,对于婚礼上和婚后的赠予彩礼怎么分割并没有规定。
大家都知道,婚礼上的彩礼也是非常普遍的,双方父母的大红包、金银饰物或者亲友的礼金这些的赠予,都是归类于彩礼的。那么怎么分割呢,一般情况,(一)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女方的;(二)婚礼上的彩礼或者礼金,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后办理的,那么婚礼上的礼金就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平均分配,彩礼的话,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话,那就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前举办的,这些彩礼或者礼金就是女方收取的归女方,男方收取的归男方。
根据有关规定,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的赠予,没有明确归个人的就是共同的,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个人自己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二、结婚时男方父母给女方的钱就一定是彩礼吗
结婚时男方父母给女方的钱不一定是彩礼,彩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需要视情况确定是否是彩礼。
三、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彩礼,这个传统可以说是源远流长。
在西周的六礼中就有纳彩这样的说法。但是,彩礼也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传统。许多钟情的男女因为男方的父母凑不齐女方的家长要求的彩礼,被迫的分手。也有勉强凑够了彩礼,家里已经是欠债累累,夫妻结婚后为此而争吵,最终导致离婚。当然,也有不少的家庭认为结婚时给彩礼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
从法律理念上来讲,本文不支持给付彩礼。彩礼主要是男方的家长给付女方。依照法律的精神,对于一个已经成年的人,家长的义务已经尽到了,没有义务再为儿女负担彩礼的费用。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在给付彩礼时男方家长是自愿的。或许,在彩礼只是存在于一部分人中间时还可以这么说,因为如果即使因为不给付彩礼致使这个女孩子不嫁给男方,男方仍然有选择的可能。但是,在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都这么要求时,如果男方不打算付出彩礼就不能找到自己的配偶的情况下,这种自愿不是真正的自愿,而是变相的强迫。所以,彩礼违背现在的法律精神。
从法律关系上来讲,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是和女方结婚,女方收了彩礼就负担了和男方结婚的义务。按照有些地方的风俗,男方如果悔婚,女方不退还彩礼;女方如果悔婚,需要返还彩礼。所以,一般我们认为给付彩礼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予。(如果女方悔婚需要双倍赔偿,就是一种类似订金的法律关系了,或许这样更加公平)这个条件就是女方应该和男方结婚,否则,男方有权利撤销赠予。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婚礼上或者婚后的彩礼,在离婚时的处置都是由结婚证的办理时间决定的,办理之前和办理之后是不同的,也就是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建立和婚礼的举办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彩礼是新人结婚时不可不谈的一笔钱财,而男方给女方彩礼更是不可缺少的一项结婚习俗。在法律上,结婚后,彩礼将归女方或女方父母所有,男方将不具有彩礼的支配权和所有权。
一、结婚彩礼钱法律上的归属权
1、彩礼的由来
在我国婚俗中,给彩礼钱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传统,而彩礼是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一笔钱财,即可以算作聘礼中的一样,也可以用作感谢女方父母对女方的养育的回报。
2、彩礼属于女方财产
在法律上,彩礼是伴随着婚姻事实成立的附属品,因而只要婚姻结成,彩礼就是男方赠与女方的一笔钱财,其所有权归属于女方或女方父母,男方将不具有支配权和使用权。
但是,倘若男方给完彩礼后,婚姻因为各种原因并未成立,因而这时,彩礼的所有权将还属于男方,男方有权拿回彩礼。
3、退回彩礼的情况
当婚约没有落实时,男方可以与女方协调拿回彩礼,这在法律上是支持的。但是,法律条文并没有详细规定彩礼拿回数目,因而,还需要双方家庭进行协商具体退回数目。
二、彩礼的处理方法
1、将彩礼用于筹办婚礼和养老
不少女方家庭会将彩礼用作筹办女儿的婚礼,以此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另外,自己养育女儿多年,成年后就嫁作他人妇,这笔钱应该留下一部分用作养老。
2、可拿部分彩礼做婚后资金
还有部分女方父母会退回部分彩礼,以让女儿在婚后的生活更好。毕竟,刚结婚,新人们手里的余钱不多,婚后刚开始的生活大多不易。因而,多一笔钱,生活肯定能轻松点。
总的来说,结完婚后,彩礼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全部将属于女方或女方父母,而无论怎么处理这笔钱,都取决于女方自己的想法。
其实不是傻才把彩礼留给父母。父母含辛茹苦的把我们养大成人,而我们现在却要去别的家里生活了,不能照顾父母。彩礼钱留给父母多少是一点安慰,并且父母都是全心全意为子女着想的,如果哪一天你在新的家庭里面受了委屈,过不下去了。那你回来,父母或许还能把你之前的彩礼钱给你,让你没有衣食之忧。
彩礼:
1、彩礼也叫聘礼。指订婚和结婚时男方付给女方的财物。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2、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目的性、现实性、无奈性,都不容否认和忽视。
一、彩礼到底属于谁的
1、属于女方。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的,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权属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彩礼钱是归女方所有的,但是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返还给男方。彩礼部分是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因为彩礼钱是属于女方在婚前提供的财产,所以在法律的规定中彩礼是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彩礼作为个人财产是不需要进行平均分割的。如果双方对彩礼的归属有特殊的规定则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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