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婚礼流程以及婚礼习俗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情侣们采取的结婚方式已经不仅仅是西式婚礼的方式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传统的中式婚礼了,今天,中国婚庆礼仪网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古代婚礼的一些流程和习俗。
《五礼通考》曾说,自后齐以来,不管天子庶民,婚礼“一曰纳采,二曰向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征,五曰请期,六曰亲迎。” 这就是古代婚礼所分的六个阶段,俗称“六礼”。
一、纳采:这是议婚的第一阶段,男方请媒提亲后,女方同意议婚,男方备礼去女家求婚,礼物是雁,雁一律要活的。为何用雁?雁为候鸟,取象征顺乎阴阳之意,后来又发展了新意,说雁失配偶,终生不再成双,取其忠贞。
二、问名:是求婚后,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
三、纳吉:是把问名后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再通知女方的仪礼,又叫“订盟”。这是订婚阶段的主要仪礼。古俗,照例要用雁,作为婚事已定的信物。后发展到用戒指、首饰、彩绸、礼饼、礼香烛、甚至羊猪等,故又称送定或定聘。
四、纳征:是订盟后,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是成婚阶段的仪礼。这项成婚礼又俗称完聘或大聘、过大礼等。后来,这项仪式还采取了回礼的做法,将聘礼中食品的一部或全部退还;或受聘后,将女家赠男方的衣帽鞋袜作为回礼。聘礼的多少及物品名称多取吉祥如意的含意,数目取双忌单。
五、请期:送完聘礼后,选择结婚日期, 备礼到女家,征得同意时的仪式。古俗照例用雁,礼品一般从简,请期礼往往和过聘礼结合起来,随过大礼同时决定婚期。
六、亲迎:就是新婿亲往女家迎聚的仪式。这项仪礼往往被看做婚礼的主要程序,而前五项则当成议婚、订婚等过渡性礼仪。这些形式中有一部分出于社交关系的需要,如女家的“添妆”,到男家时的“开揖”、“闹洞房”等,都是确立社会关系的仪礼。纯属亲迎部分的仪式,一般用花轿,分双顶或单顶,扶亲妇上轿的“送亲嫂”,陪新郎至女家接人的“迎亲客”,都各有要求,起轿、回车马、迎轿、下轿、祭拜天地、行合欢礼、入洞房……每一过程又都有几种到十几种形式,大多表示祝吉驱邪。亲迎的季节,一般选在春天,州以农立,适逢农闲,丰收为是,正好婚配。
婚嫁“六礼”过后,进入过渡期,新妇回娘家的“归宁”,一直到新妇进入育产期,第二代再行诞生礼。从此,婚礼只作为一种家庆纪念日,按周年庆贺(满一个“花甲”举行隆重庆贺仪式,叫办重婚酒),年年值庆,直至终年。
中国传统婚礼是华夏文化的重要部分。古时于黄昏举行,取其阴阳交替有渐之义,故称。古代婚礼有六: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在《礼记·昏义》篇对中国古代的昏礼的形式及意义有着较为详细的描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婚礼是汉传统文化精粹之一,大红花轿、浩浩荡荡的迎亲仪仗队、拜天地、掀盖头,身穿"凤冠霞帔、状元服"的中式婚礼,"追寻文化根源、重视传统民俗"成了现代人的新“时尚”,这就是中式婚礼
扩展资料:
婚嫁习俗
相亲相爱交杯酒
1、喝交杯习俗:酒新郎,新娘在婚礼上喝“交杯酒” 是婚礼上重要的仪式之一。习俗起源于秦代,据史料记载,新郎,新娘各执半瓢饮酒,属意两人合二为一、相亲相爱、百事和谐。到了唐代才将容器换成酒杯,属意还是一致,象征着永结同好,同甘共苦的深意。
2、切婚礼蛋糕习俗:新娘和新郎要隔着糕饼接吻。将各种糕点混在一起,在加盖一层雪白的糖霜,就成了现代的婚礼蛋糕。新郎和新娘必须一起切下第一块蛋糕,不能一个人切;面包屑幸运,单身需把蛋糕的屑带回家,放在枕头底下预示吉祥
3、抛洒彩色纸屑习俗:抛洒彩色纸屑风俗起源于意大利,凡参加婚礼的人,要向新人撒一把五彩缤纷而细小的糖果,祝福新人过着甜蜜的生活。而后,改为撒彩色纸屑。
4、送菜和抬嫁妆 新娘过门前一、二天,男家要请宗亲将红单规定的聘礼和鱼、肉、禽、面条等物,由十多人送到女家,回来时就把妆奁、家俱等带回男家。
参考资料:
中国传统婚礼比较繁琐,早在先秦时代就制订出来,包括如下六个环节,通称“六礼”;“纳采”,即欲与女家结秦晋之好,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家同意后,乃使人纳其采择之礼,用雁为执,取其顺阴阳往来之义。“问名”,男方家长具书遣使者问女方姓氏,以便卜其吉凶。此礼与纳采一道进行。“纳吉”,纳采、问名后,于祖庙卜之,得其吉兆,乃使人报告女家,决定婚事。也要送雁。“纳征”,即纳聘财,行于纳吉之后,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用玄纁、束帛、俪皮为礼。“请期”,男家于纳征以后,卜婚期,得吉日,又遣使者往女家请期,表示恭谦。女家知阳唱阴和,乃辞之,使者既见女家辞,便将男家所定日期告知。“亲迎”,婿至女家迎其妻以成婚礼(交拜、合卺之礼)。由于风俗习惯的传承性,直到近现代许多地方仍仿古六礼,只不过省其仪文,变其名称而已。
拿湖北来说,在民国时期所编纂的《湖北通志》所记载的婚礼仪节为:欲缔结婚姻,先由媒人传辞,得到女家许可,乃取男女生辰八字令星土推之,审其吉利与否,谓之“合婚”;合婚后选择吉日延媒氏传庚帖为婚据,谓之“鸾书”。男家要送去钗、镯等物,名“压庚”。富裕者还赠以猪肉、酒、果、饼或现金,谓之“下聘”,婚姻定妥;于将娶之前,男家必具牲醴、茶果及饰等物致女家,谓之“过礼”;于确定婚期后,朊藉�巴��冶ǜ妫�壮啤氨ㄆ凇保患捌冢�銮子��裥械煅悖�鱿裙椋�姑磐庖拘赂荆�蚋窘话荨⒑馅/DIV>
《夏口县志》上说:“昏礼大致近古”,说明武汉地区婚礼基本上遵循以上这些仪节,只是因社区环境不同而大同小异。在汉口等地,男女结婚,必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因近世文明发达,间有自由结婚者,但不多见。婚礼俗谓纳采为“行茶”,果味虽备,必主以茶和盐,而名之曰“山茗海沙”。茶即“山茗”,盐即“海沙”,取其谐音以寓意婚姻经过山盟海誓,牢不可破。俗语又云:“一片黄茶叶,定倒须弥山。”须弥山为佛教徒心目中的山,它与芥子大小相容自在,融通无碍。此处指以茶叶之微,可以将须弥山镇住,使婚事铁定不变。亲迎时,肩舆以杂色缣缀其上,曰“花花轿”,因此新娘出嫁曰“上花轿”。合卺,谓之“饮交杯酒”。古礼中有三日庙见,近现代人家多无家庙可见,只称“拜堂”,俗曰“见大小”。新妇到时,亲友群相庆贺,言人所不能言,以取笑乐,名曰“闹房”。又三日,双诣妇翁,名曰“回门”。
汉口婚礼给人的印象是“不免于奢僭”,因为大婚之时,无论何人子女,男必色顶补服,女必凤冠蟒袍,奢华程度连古人也望尘莫及。民国以后虽无冠裳品级之冒滥,但服饰奢靡更逾于从前。这恐怕是由于汉口乃明清时代天下四大聚之一,近代以降又是著名的商业大都会,经济发达,市面繁荣,居民生活竞奢侈的缘故。在这种社会风尚的影响下,汉口人嫁女,只求丰衣足食,皤皤白发也所不计。时人慨叹曰:“习俗如此,内政所以不修。”
黄陂县(今黄陂区)婚礼又有不同于别地者。儿童初生之时,即有媒人前来说媒。如双方面满意,便请媒人饮筵,名曰“呷准酒”,以表示允许之意。随即请命先生择一吉日,摆起筵席。酒足饭饱后将男女生辰书于庚帖之上,彼此各一纸,以为证据,即今之订婚。至结婚之前一二年,男家每逢年节,必须送妆饰品及鱼肉等至女家,名曰“送礼节”。等到男女年龄至二十五、六岁之时,始择期迎娶。娶亲之礼,分“迎亲”、“求亲”两种。“迎亲”为:男家迎以彩轿,除鼓吹以外,媒人须伴新郎一同至女家,先向女家祖宗之座位叩首,然后大张筵席。宴毕,始同新娘及女家媒人、送亲人等,一途而回,“求亲”为:婿偕媒同至女宅,女宅闭门,请知宾(司仪)立于大门左右迎婿。新婿下轿,鼓乐大作,鞭炮齐鸣,烟雾迷漫。要等好半天,女宅才开门纳婿,婿逢门必行跪叩礼,表示为“门下婿”。至堂屋,新婿行拜见岳父岳母礼,地上铺以红毡,毡下必放三角磁瓦等物让新婿跪拜,以此戏弄之;岳父母虽不想让新姑爷难堪,但诸姑伯叔不答应。新婿拜过之后,坐上酒席,喝“三元汤”,取八股时连中三元(解元、会元、状元)之意。汤中三圆,即鱼圆、肉圆、汤圆。一定要用重油汤圆,内心必重糖,使新婿难于下咽而取笑之。食毕,新娘上轿,婿向花轿躬身而置封条。不论迎亲、求亲,花轿进男家之门,由人将新娘引出,同新郎先向男家之祖宗叩首,名曰拜堂。拜堂礼毕,同入洞房,有坐帐、呷交杯等礼俗。至天将晚,亲戚朋友至新房,新娘对于长辈者叩首,名曰见礼,对于幼辈,亦须送茶送烟。新婚第三天新郎新娘回女家,拜视新娘之父母。三日后,新娘入厨烧火做饭,亦循古礼。
民间有“新婚三日无大小”之谚,是说在婚礼之夜及新婚最初三天里,无论长幼均可戏弄新婚夫妇。由于闹房者多系男方亲友,戏弄对象主要是新娘,故又称“闹新婚”或“耍新妇”。“闹房”之俗,各地有之,雅俗不同,随乡而异。其“文闹”者,*词戏语信口而出;而“武闹”者则下流动作不堪入目。闹房陋习既含有侮弄新妇的旨趣,就必然有反对这种野蛮行为的举动,故闹房启衅,甚至涉讼之事时有发生。《点石斋画报》报道,光绪年间在武昌汉阳门外筷子街,某甲娶妇,亲友来闹洞房的比较多,十分热闹。其中有位客人竟探手伸入新娘裙底,戏捉“双莲钩”,新娘被纠缠不已,一时性急,用脚一踢,将客人眼睛踢破,争吵起来,翁姑都归咎于客人的轻薄、卤莽,但是无论如何,当时的舆论方面都是偏袒观客的,因为这事被认为一种敬客之礼,越闹得凶,越显得主人的体面。
在一些地方,若办喜事,乞丐也来庆贺。他们来时燃放一挂二五小鞭,一乞丐道吉祥说恭喜,其余皆和之。必为他们设席,席中主人给以酬金,说尽好话,请求他们尽快离去。那酬金算是偿付鞭钱,其数目实际上是乞丐们买鞭钱的数百倍。少不如意,辄倾席毁具,碎碟破碗,直到主家道歉,另外为他们设席才罢休。当然他们还要看主家之境遇,贫穷之家他们是不会去吵闹的。
民国时期有关方面对武汉民事习惯进行了调查,关于婚姻习惯有这样一些情况,顺便介绍如下。
一般订婚习惯,须婚书和聘礼两者俱备。婚书有“草八字”和“庚书”两种。草八字是媒人得到男女两家同意后,先书立八字单,作为彼此允许订婚的凭证。庚书是在订立草八字后或到完婚时,或在某个适当的年节书立的正式庚贴。武汉地区婚姻方式,两家若有了缔结婚姻的意向后,由女家先将草八字送至男家,这个草八字的效力比较薄弱,不足以作为婚约成立的依据,必须定期再另立正式庚书,称为“红庚”,婚约才算完全成立。所以在民事诉讼中,仅有草八字不能作为要求履行婚约的证据。但如果草八字由媒妁书立,并已送了聘礼,亦应认为有效婚书。
有因订婚时男女双方均未成年,而预先迎娶,仅举行“便礼”(一种最简省的结婚仪式),并未“圆房”(同宿),嗣后或住夫家或住娘家,没有一定。也有举行便礼后仍由娘家抚养,等成年后再定期圆房者。这种情况与不合婚龄而结婚的童养媳又一定区别。
至于童养媳结婚的仪式,在汉阳县是这样的:如果童养媳年龄在十岁以下,就只能童养媳一人敬神跪拜;若年龄在十岁以上而又尚未及笄者,则由童养媳及其夫双双行敬神跪拜礼。嗣后圆房没有一定年限,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岁,但仍要举行如下仪式:先期让童养媳归宁(回娘家),届时乘轿迎回夫家,傍晚由傧相牵至神前双拜,随至洞房行合卺礼。
关于孀妇再醮,一般由夫家父母主持,无夫家父母,则由娘家父母主持,如夫家、娘家均无父母在,则由孀妇自主改嫁。但也有这样的说法:“娘家择人,婆家得钱”,因为娘家对于女儿的利害关系比婆家要关切些,选择后面女婿也比原夫家要周密,所以孀妇再醮有时由娘家主持,夫家得财礼。这有利于妇女的前途和将来家庭的安宁,应视为一种善良的习惯。
三书六礼是古代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和亲迎。
这古代的结婚过程,与现代的意义有点不同。现代的结婚过程一般指结婚当日所举行的礼仪,三书六礼的结婚过程则包括了从谈婚、订婚到结婚等过程的文书和礼仪。与现代相似,整个传统婚姻习俗礼仪通知了亲属邻里,以取得社会的认可和保障。除此之外,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使结婚的夫妇取得祖先神灵的认可和承担履行对父母及亲属的权利义务。故此在古代某些时代,男女若非完成三书六礼的过程,婚姻便不被承认为明门正娶;嫁娶仪节的完备与否,直接影响婚姻的吉利。不过,在不同的中国朝代时期中,婚俗礼仪亦有所不同。
三书
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
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
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
六礼是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分别指:
纳采:当儿女婚嫁时,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达三十种有象徵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
问名:即在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带返男家,以使男女门当户对和后卜吉凶。
纳吉(又称过文定):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於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徵象后,婚事巳初步议定。
纳徵(又称过大礼):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须是全福之人)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
请期(又称乞日):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徵求女家的同意。
亲迎(或迎亲):在结婚吉日,穿著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送入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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