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到金牛区民政局去办理结婚证
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祝你们幸福快乐!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异地户口可以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我为大家带来关于异地户口可以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异地户口能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
不能,只能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
二、结婚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成都高新区办结婚证在成都高新区民政局,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电话: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流程如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成都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两个外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2)、《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3)、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异地户口可以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异地户口可以在成都本地办理结婚证吗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
办理婚姻的双方只能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但是,在一些地方,非本地户籍方需要提供未婚证明。该证明需要向超化注册地的民政部门申请。该证明需要向超化注册地的民政部门申请。您可以携带您的身份证和户籍办公室。
一、异地结婚婚礼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的条件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
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又称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
结婚属于身份行为,当事人享有专属权,多数国家要求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并领取结婚证,婚后仍未痊愈的人,构成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收回结婚证书。但是,这不适用于婚后患有此类疾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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