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用体检吗

结婚登记用体检吗,第1张

法律分析:婚检遵循自愿原则,可以选择婚检或不婚检,没有强制要求。所以,婚姻登记可以婚检,也可以不婚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领结婚证当天可以不体检。我国推行的是自愿婚检,取消了强制婚检。但取消强制婚检,并不等于取消婚检,因此,男女双方想要结婚领证,可以选择进行婚检,也可以选择不进行婚检,婚检并不是领取结婚证的必经程序。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领结婚证需要体检吗

1、领结婚证不需要体检。结婚双方自主决定,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办结婚证需要体检。办结婚证一般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声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有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1、办理结婚证提倡婚检,但没有硬性规定要求必须婚检。需要双方自行决定,可以婚检也可以不婚检。婚前检查,指的是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

2、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不是必须的。

1、婚检是没有强制要求的,是根据结婚双方商议决定的。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2、婚前体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

扩展知识:婚检必查项目:法定传染病,较重的精神病,生殖系统畸形,先天性遗传疾病,血常规及尿常规。

可以体检,但不是强制性的,双方可以自愿检查。婚检对于双方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

1、有利于男女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通过婚前检查可以发现一些疾病和遗传性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如果在婚前检查中发现了可能对下一代产生的影响,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积极治疗积极预防积极应对。

2、有利于优生优育。现在倡导的优生优育就是建立在完善的婚前检查基础上,通过询问家族史,可以对下一代的遗传缺陷作出初步的判断,从而减少遗传性疾病的发生。

3、有利于更好的把握受孕时机,掌握科学的受孕技巧,对于下一代的健康也是意义重大的。

4、婚前检查不仅仅是一项健康检查,更是对生育遗传知识的一次普及,让结婚的男女双方掌握更多的关于生殖健康和遗传健康的常识,有利于双方的感情和健康,也有利于下一代的健康。保证优生优育,不仅是为了下一代好,更是为了男女双方和全家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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