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及时限: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证件材料齐全,符合补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补发给婚姻登记证。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竹溪南路7号(葫芦顶桥头即新兴家园对面)
联系电话:5560996
兴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联系电话:3290385
西乡塘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新阳路225号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
联系电话:3131232
江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五一东路20号福建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4951070
邕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东145-1号(邕宁区民政局院内)
联系电话:4790479
良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西平四街57-1号
联系电话:4509650
武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武鸣区农坛路49号
联系电话:6237420
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横县横州镇淮海路82号(横县卫计局4楼)
联系电话:7251398
宾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思远路商贸城北区东一段131号
联系电话:8237932
宾阳县黎塘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负责办理男女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宾阳县黎塘镇、王灵镇、和吉镇、洋桥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业务。)
地址:宾阳县黎塘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
联系电话:8286030
马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马山县威马大道19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联系电话:6818798
上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大丰镇智城路258号(原县计生服务站)
联系电话:5221693
隆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兴隆路11号联系电话:6528917
法律主观 :
双方都是异地不能在南宁办理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是在准夫妻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客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的,原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现今仍然维持该婚姻状况;
2、原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是在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或者现在当事人一方是本辖区内常住户口的;
3、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当事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广西桂平户籍不可以在南宁领结婚证。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当事人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双方都是异地不能在南宁办理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是在准夫妻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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