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我想问问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第1张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主观:

一、 结婚登记 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 (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以上是对 北京 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啊的回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双方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地申请结婚,结婚需要带以下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北京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一般指的是恋爱的男女为了取得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法定的程序取得结婚证的一种行为。只有经过婚姻登记后的夫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进行婚姻登记的时候需要带上相关的资料,那么北京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北京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户口簿:

 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2、身份证:

 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与户口簿一致。

 (2)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换发新身份证;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3、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证件照:

 双方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二、北京婚姻登记需要预约吗

 北京市星期六婚姻登记处只对预约市民办公,对非预约的市民不提供服务。其他工作日不需要预约。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的规定,周六婚登处只对预约市民办公,对非预约的市民不提供服务。想要在5月20日这一天领证的新人们需要提前网上预约,未预约不能办理婚登手续。因5月20日为周六,

 北京市16区已开通手机、网络和电话多种预约方式。婚登预约受理日期为15日内的工作日,截止到前一天下午3时。

 根据规定,新人若想在5月20日这一天领证或者分手,即日起就可以办理网上预约了。需要提醒的是,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实际一致,不一致的请提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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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结婚证怎么办北京结婚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吧。

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一、北京结婚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北京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北京北京结婚登记手续:

 1、要求在北京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结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北京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北京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北京结婚登记手续办理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北京结婚登记手续的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北京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1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一夫一妻;

 (2)男女平等;

 (3)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4)计划生育。

 2结婚的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

 3下列情形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四、北京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δ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双方自愿的;

 (2)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3)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五、北京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和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六、北京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办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δ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双方当事人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

去你们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  带着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到民政局应该会有人帮你们拍结婚证照片。  然后交完办理结婚手续费就可以领证走人啦。  现在办结婚证很简单了,只要带上你们俩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然后到民政局附近的地方照一个相片,一般相片都是当时取的,带着这些,到了民政局,然后两个人各填一个表格,签字,按手印,然后交上去,就可以了,当时就可以拿到,我们办结婚证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呵呵呵,别忘了给工作人员带点糖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双方须亲自到场并持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的首页和本人户口卡;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内容应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一致,即“未婚”、“离婚”、“丧偶”;2、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3、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依据有关规定办理;5、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版合影照片(红色背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结婚登记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上需有户籍专用章,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的,应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现役军人按部队文件规定须持军人证件和由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照片:双方大二寸(规格为裁去边框后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证件照三张。(不得使用婚纱照、艺术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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