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还吗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还吗,第1张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是否需要退还,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以下情形,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他情况不需要退还彩礼。

女方不退彩礼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经共同居住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共同生活的;

3、男女双方未婚登同居生育子女在当地的;

4、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彩礼确实已经同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不是按照当地风俗给对方的财物,是双方感情好的情况下自愿给予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钱,若认为是彩礼钱的,可以双方协商返还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结婚前给出了彩礼钱,但是结婚后发生离婚,彩礼的退还问题将会变得比较复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 双方协商退还: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彩礼的退还金额和方式,并在离婚程序完成后按照协议进行退还。

2 判决退还: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离婚案件将会提交给法院判决。根据《婚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夫妻财产分割时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尊重事实,公平合理,不损害法定继承人利益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各自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彩礼被法院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彩礼将会被计入财产分割中。

3 不退还:如果彩礼被作为结婚的一部分,那么在离婚时不需要退还。但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彩礼和婚礼的费用合并计算,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婚姻法律法规和习俗而定。

总的来说,彩礼的退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个案情况而定,建议在结婚前咨询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避免不必要的烦恼。

法律主观:

要离婚,彩礼归谁 (1)在离婚时,女方名义存下的,婚礼上给的彩礼(该彩礼中一部分是男方亲属给的彩礼,一部分是女方的陪嫁)归谁 ①陪嫁应是女方的 个人婚前财产 。 ②婚礼上收的礼金:如果是在领结婚证后举办的婚礼,所收礼金就应是 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领证之前举办婚礼:男方的礼金是男方 婚前个人财产 、女方礼金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主观:

不予返还。在一般的彩礼赠与当中,动产经过交付、不动产经过登记之后,无法定情形是不能撤销的。比如说双方在谈恋爱过程中男方自愿为女方购买的礼物,双方家长见面吃饭等消费,都应当不属于彩礼的范畴。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如果男方在给付彩礼之后,女方并没有与其结婚,或者虽然结婚了但是并没有实际共同生活,彩礼不予返还则显失公平。,彩礼的返还要进行严格限定。首先,当地必须要具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如果没有该风俗习惯,仅仅是男方为了挣面子、显排场,自愿赠与女方一定财物,则不能要求返还。其次,看是否缔结了婚姻关系,如果在给付彩礼之后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退还。再次,在缔结了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彩礼的返还要以离婚为前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结婚彩礼钱离婚后一般归女方。但是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归男方。,结婚彩礼钱离婚的计算方法是,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等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而在司法实践中,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了的,平时给付价值不大的不支持返还,价值较大的财产,一般会按照用途、损耗等酌情返还。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夫妻双方想要离婚进行归还,彩礼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的。若是夫妻双方只是交了彩礼,但是还没有进行夫妻生活,那彩礼必须全部归还。其他情况的,夫妻双方按照比例进行归还。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就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彩礼的返还要进行严格限定。首先,当地必须要具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如果没有该风俗习惯,仅仅是男方自愿赠与女方一定财物,则不能要求返还。其次,看是否缔结了婚姻关系,如果在给付彩礼之后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退还。再次,在缔结了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彩礼的返还要以离婚为前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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