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内婚礼一样,美国人结婚也讲究良辰吉日的选择。
美国人喜欢选择6月举行婚礼,June是美国人对六月的称呼,它来自罗马神话中爱情女神和婚姻女神的名字Juno。
好像在六月举行婚礼似乎能特到爱情和婚姻女神的特别祝福。在时间的流逝中,美国人也积淀了自己独特的婚礼习俗。
中国的婚礼要接亲, 女孩要接进来,
而美国人是父亲把女儿送出去, 这一接一送有点意思。
美国人的婚礼根本不在家里举行,而中国婚礼则要闹新房
美国婚礼以白为主, 中国婚礼以红为主 美国婚礼以跳舞为主, 中国婚礼以喝酒为主 最重要的区别是美国的婚礼一定有个很正式的仪式, 双方要发誓, 双方很清楚你从那一刻起彼此成为了正式夫妻。
而中国婚礼虽然很热闹, 但是缺了这一道,自己真很难说清是从哪一刻开始算是正式成婚。
一、婚姻缔结之法定条件
1、资格条件:美国大多数州都规定,在美国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双方均应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结婚,必须获得其父母或法官的同意。
2、注册条件:
在美国,婚姻的缔结大致有两种形式,结婚须进行注册登记和举行结婚仪式。《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Uni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规定,获得批准、举行仪式并进行登记的男女之间的婚姻在本州有效。
而大部分州的法律还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牧师等神职人员、法官或政府官员主持下举行婚礼。
二、无效婚姻在美国,所谓无效婚姻(Annulment),通常是指当事人缺乏结婚的法定能力和意愿,或者是存在其它严重的婚姻障碍。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都规定,无效婚姻为自始不存在的婚姻,即男女双方当事人之间不产生任何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般来说,无效婚姻大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婚姻双方当事人在法律禁止结婚的限制范围内。如双方当事人**或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等。
2、当事人一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缔结婚姻时,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满18岁,那么很可能会导致婚姻无效。
3、因重婚所缔结的婚姻为无效婚姻。需要注意的是,重婚不仅会导致婚姻无效,而且责任方可能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4、虚假婚姻为无效婚姻。所谓虚假婚姻是指为某种意图或目的而结婚,这种情况在移民领域非常普遍。
另外,在下列情况下,受害一方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宣告其婚姻无效:
1、当事人性无能,而对方当事人在缔结婚姻时不知道该状况,那么其可请求法院宣告该婚姻无效。
2、当事人一方因受迫或欺诈而同意结婚,其也可请求法院宣告该婚姻无效。
三、离婚在美国,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经过法庭判决。
1、管辖法院:
在美国,离婚诉讼应向夫妻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而美国绝大多数州都规定,当事人必须在本州居住满一定期限后,才会具备在该州提起离婚的诉权。不过各州对于该居住期限的要求并不一致,短的有6周,而长的也有6个月。
2、离婚程序:
在美国,离婚诉讼程序分为两种,即简易离婚程序(Summary Dissolution Procedure)和普通离婚程序(Regular Dissolution Procedure)。简易离婚程序虽然比较简捷方便,但各州却设定了一定的适用条件,同时也对当事人的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性规定。
在离婚程序中,为协助当事人尽早达成一致协议,特别是关于子女监护与探视问题的解决,大多数州的法院还设置有调解程序。为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美国各州均设定有禁止令制度。
当事人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要求法院发布禁止令,如禁止对方配偶骚扰、妨碍其生活安宁,禁止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或法院允许的情况下任意转移、抵押、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等。
3、离婚理由
美国存在过错离婚与无过错离婚两种原则,目前,美国各州均适用无过错离婚原则,即确定离婚的标准为婚姻关系完全破裂。而对于无过错离婚,仅有少数州仍在适用,其理由大致为:遗弃、虐待、通奸等。
四、分居制度美国大多数州都规定有分居制度,即当事人在主观上有离婚意愿的前提下,不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超过一定时间也可离婚的制度。但对于具体的分居时间,美国各州规定不一,一般都是1到3年。而有些州,在夫妻双方分居超过180天之后,便可向法院申请离婚。
扩展资料:
美国人的婚姻分为宗教、世俗和习惯法婚姻(即不经正式仪式而结合的婚姻)三类。宗教婚姻是传统式的,即通过在教堂中由牧师主持宗教仪式的婚礼而结合的婚姻。这在美国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世俗婚姻即婚礼不采取宗教仪式。
而由地方官或其他人主持领取结婚证书。世俗婚姻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缅因、佛蒙特、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得岛和康涅狄格6个州得到公认。1653年英国奥利弗。克伦威尔民事婚姻法令中曾谴责教会对婚姻的干涉,规定必须由地方官主持结婚典礼,并要办理结婚证书和设立档案。
以后,移民到北美大陆的清教徒沿袭了这一习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宗教仪式的婚姻都被视为非法。后来新英格兰地区承认了宗教婚姻,实行宗教和世俗婚姻两种作法并存,并一直沿续到今天。美国有21个州认可习惯法婚姻,男女双方同意结合后,夫妻同居,就自然形成了合法婚姻。
而无需领取结婚证书和举行仪式。习惯法婚姻在美国早期实属必要,因为当时人们很难就近找到地方官吏或牧师。目前亚利桑那、伊利诺斯、密苏里和纽约4个州已宣布这种婚姻无法律效力。另有8个州通过了对习惯法婚姻进行控制的法令。
结婚的法律要求:
美国对结婚的法律要求由各州自行规定。多数州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21岁,女子为18岁。有的州规定,如双方未满成年人年龄,须经父母同意方可结婚;有的州则不然,规定男子不满18岁、女子不满16岁者,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结婚。
但爱达荷、密西西比、新泽西和华盛顿等州则允许年满14岁的男孩、年满12岁的女孩结婚。法律规定,只有具备一定资格的人才能主持婚礼。在有些州,牧师必须领取了正式结婚证书才有主婚资格。美国各州婚姻法的规定虽不统一,但有一个总的原则。
即在一个州得到法律承认的婚姻在其他任何州均可被认为合法。因此不少美国青年为躲避所在州对自己婚姻的束缚而到其他州去结婚。为了防止轻率的成婚,许多州开始推行从申请结婚之日到发结婚证之间实行等侯期的办法。1955年就已有43个州明确了有关等侯期的规定。
结婚的禁律:
在美国,亲属之间的婚姻早已被制止,但仍有8个州没有彻底禁止近亲结婚。罗得岛州甚至允许叔叔与侄女、舅舅与外甥女通婚。近些年来,美国婚姻法有较大修改,强调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者才能结婚。29个州要求进行婚前检查,并规定有性病者不得结婚。7个州禁止患有遗传病的人结婚。
17个州禁止癫痫病患者结婚;3个州规定:低能人结婚必须出示绝育手术证明。美国约有30个州禁止不同种族之间的婚姻。例如南部有些州禁止白种人与黑种人通婚;东部、北部和中部各州则对异种族通婚不加限制。美国的婚姻法颇受罗马、日耳曼和基督教婚姻方式的影响。
-美国统一婚姻财产法
法律主观:
结婚证办理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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