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后身份证还没重新办理,可以办结婚证吗
可以办理,在户口迁移在市(县)行政区域内不用换身份证,等身份证到期后才更换,所以原身份证时可以作为本人有效证件和户口本一起办理结婚证的,只有迁出行政区域了才换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 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请补办。
结婚后户口迁移没换身份证可以办理驾驶证吗身份证必须要有的。办驾驶证需要暂住证的。然后教练会带你去申请网上报名也是要身份证实名认证的。所以还是去办一下身份证吧,现在办这些也是挺方便的。
迁户口之后身份证及户口本在重新办理,在这个期间可以领取结婚证吗?迁户口之后,身份证及户口本在重新办理,在这个期间,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同时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以领取结婚证。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影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户口迁移后,原身份证要上交重新办理吗根据规定,户口在本县(市)、市辖区内迁移的,可以不重新办理身份证;户口迁出本县(市)、市辖区的,应当重新办理身份证。
可以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办理户口迁移吗?如果没有女方户口本,目前女方是无法申请户口迁移的,派出所要依据男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女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男方户主的房产证等手续才能为女方办理落户。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过期户口迁移证可以办结婚证吗1、到学校辖区户口派出所查实原户口存根。
2、到当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审批。
3、返学校辖区派出所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
本人须亲自到有关机关办理。
户口迁移可以用新的户口本旧的身份证去办理结婚证吗原则上是可以的,没有规定居民身份证在户口迁移后必须更换,只要住址以外的其他主要资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没有发生变更就不影响原身份证的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专案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户口迁移了,原有身份证,还可以办结婚证使用吗?你好
可以的!原来的一样可以使用的!只要是在有效期内都是可以使用的放心吧
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现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不需要。
迁移户口与结婚证没有任何关联,只有丢失损坏才需要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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